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高水平国家公园法引领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建设
1
作者 杨朝霞 林禹秋 陈箬茗 《绿色中国》 2025年第7期38-42,共5页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进行,用高水平的国家公园法引领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建设全面开展国家公园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国家公园是指国家为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也为公众从事生态旅游、科学研究、自然教育、休憩娱乐等亲近自然的活动提供机会和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管理的自然区域。它既不同于注重保护的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强调利用的旅游风景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系统 法治思想 自然保护地 国家公园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环境立法50年:从环境法1.0到3.0的代际进化 被引量:33
2
作者 杨朝霞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88-107,共20页
从法律的历史变迁和代际进化看,可将中国的环境立法50年概括为从第一代环境法到第三代环境法的发展进程,当前正处于从第二代环境法挺进第三代环境法的新时期。第一代环境法以环境保护观为指导思想,以生存权为核心权利,以“末端治理”“... 从法律的历史变迁和代际进化看,可将中国的环境立法50年概括为从第一代环境法到第三代环境法的发展进程,当前正处于从第二代环境法挺进第三代环境法的新时期。第一代环境法以环境保护观为指导思想,以生存权为核心权利,以“末端治理”“分散保护”为主要调整模式,具有人类系统和自然系统二分、保护和发展“两张皮”的基本特征,以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为典型代表。第二代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发展权为核心权利,开始重视对发展能力的尊重和补偿,坚持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具有在“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内保护和发展一体化治理的基本特征,以2008年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典型代表。第三代环境法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思想,以环境权为核心权利,以生产发达、生活美好、生态平衡的“三生共赢”为根本目标,致力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保护”,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社会共治”和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治理模式,具有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生态—灾害”复合系统内“八位一体”系统性治理的基本特征,以2020年的《长江保护法》为典型代表。为推进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和贯彻,可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二个坚持”,从而更好地明晰其相对于西方的生态伦理思想、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进而助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指引第三代环境法的发展和环境法典的出台。环境法的法典化之路尚需进一步选择和论证,基于事实、事理、法理和政策等因素的考量,建议采用通则型立法模式,优先集中兵力制定“环境法总则”和“污染防治法通则”。环境法学必须加强向“事理”和“法理”两面作战的能力建设,促进自科法学研究方法的养成,不断实现“事实—事理—法理—法律”的飞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代环境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可持续发展 自科法学 环境法典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明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 推动我国林草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被引量:3
3
作者 杨朝霞 《绿色中国》 2022年第15期46-53,共8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经验、顺应人类文明历史潮流、响应中国人民时代愿望,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系列新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经验、顺应人类文明历史潮流、响应中国人民时代愿望,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和推进我国林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可借鉴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做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阐释为如下“十二个坚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文化精髓 建设生态文明 林草 十二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 创新和实践 核心要义 上新台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应收账款多重处分优先顺位的体系释论
4
作者 张弓长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67-75,共9页
《民法典》规范体系下的应收账款多重处分优先顺位问题应当基于现行规则体系展开。应收账款多重处分包括三种情形:一般型处分、担保型处分、一般型和担保型处分的竞存。对于一般型多重处分的优先顺位,“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0条在实质上... 《民法典》规范体系下的应收账款多重处分优先顺位问题应当基于现行规则体系展开。应收账款多重处分包括三种情形:一般型处分、担保型处分、一般型和担保型处分的竞存。对于一般型多重处分的优先顺位,“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0条在实质上确立了通知的优先顺位。对于担保型多重处分的优先顺位,又可区分为三种情形:多重质押时可依据《民法典》第414条参照适用多重抵押的优先顺位规则;多重有追索权保理时,可直接适用《民法典》第768条“登记—通知—比例分配”的顺位;有追索权的保理和质押竞存时,可依据《民法典》第467条参照适用“登记—通知—比例分配”的优先顺位。对于一般型和担保型处分竞存的优先顺位,基于立法者对“担保制度解释”第66条的扩张解释,应当参照适用“登记—通知—比例分配”的优先顺位。此外,应收账款的担保型多重处分中,登记可以对抗扣押人、执行人以及破产管理人;以应收账款为公司出资后并进行其他处分行为的,适用前述不同处分类型对应的顺位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多重处分 优先顺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救济的权利基础与实现路径--以国家所有权的私权定位为逻辑起点 被引量:26
5
作者 李兴宇 吴昭军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97-107,共11页
国家所有权性质界定不清、自然资源产权行使机制不健全,致使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存在救济主客体、方式及路径不明等问题。国家所有权在性质上应被界定为民事权利,以促进自然资源经济价值的市场化利用,但同时也应对权利行使课... 国家所有权性质界定不清、自然资源产权行使机制不健全,致使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存在救济主客体、方式及路径不明等问题。国家所有权在性质上应被界定为民事权利,以促进自然资源经济价值的市场化利用,但同时也应对权利行使课以公益约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应坚持所有者与监管者分开的原则,未来宜建立国家/地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别直接代表”国家作为所有者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自然资源部门则作为监管者行使自然资源行政监管职责。在此权利界定基础上,自然资源损害救济应首先遵循民事路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及时与责任方进行赔偿磋商或提起国家所有权诉讼;事态紧急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作出行政命令或处罚;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存在异议的,也可提起公益诉讼予以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全民所有 公共信托 损害救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