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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处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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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道举
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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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利局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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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治淮》
2001年第4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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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水利部门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土地资源,在对外实行招商引资以来,处理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发生在该区蛇家坝干渠管理范围内(即渠、沟之间形成的夹带地)法院从立案到结案历时2年,一审法院于2000年8月21日判决区水利部门败诉,并判区水利部门向承包者赔偿经济损失约7万元;二审法院于2000年11月28日纠正了一审的错误判决,判决区水利部门胜诉,同时裁定水利部门不向承包者赔偿任何经济损失.笔者认为:此案的一些经验和教训,给水利部门在对外进行招商引资时,能否利用好自身的水土资源,具有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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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利工程
水土资源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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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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