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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有资产如何转换为法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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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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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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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金融与经济》
1994年第10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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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途径,这已成为共识。公司制改造的关键是处理好产权关系,即把国有资产转换为法人产权。那么,国有资产如何转换为法人产权呢?我认为在转换中应当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国有资产转换为法人资产并不等于无条件地把国有资产变成企业资产或个人资产,只是界定产权,变模糊产权为明晰产权;二是变集中产权为分散产权。目前我国国有资产已超过3万亿元,光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是管不好的,何况又是行政性管理,不可能产生更好的效益;三是变呆滞产权为流动产权。效益好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后,可以使凝固的实物资产,变成流动的股票、债券,使其流动起来;一些差企业可把它们推向市场,通过产权交易使国有资产流动起来。具体操作上可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第一、建立国有资产专营企业。可以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资产托管公司等。这些公司利用不同形式专门经营国有资产,把国有资产变成若干股份投资于改造后的股份公司中去,经营公司变成了股东,作为投资者取得增值收益,把国有资产的增值作为经营目标。这些公司可以与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局签订合同,确定二者的利益关系,这些公司与国有资产管理局不同的是经营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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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托管
公司制改造
国有资产投资
国有企业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法人产权
国有资产管理局
法人资产
转换为
资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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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6.1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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