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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的防卫过当的教义学阐释——以量的防卫过当之否定为切入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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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宇衡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39-144,共6页
我国传统理论对事后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急需改良。现有通过引入“量的防卫过当”概念来扩展防卫过当成立范围的方案因深度绑定“一连串的行为”论,导致了防卫人罪名与刑罚加重的逆转现象、对防卫过当成立范围的不当限缩及对合法的正当... 我国传统理论对事后防卫的认定过于严苛,急需改良。现有通过引入“量的防卫过当”概念来扩展防卫过当成立范围的方案因深度绑定“一连串的行为”论,导致了防卫人罪名与刑罚加重的逆转现象、对防卫过当成立范围的不当限缩及对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的溯及评价,不具适用可能性。应将侵害结束后的行为单独认定为“事后的防卫过当”。事后的防卫过当以“事后性”的特征区别于正当防卫与强度的防卫过当,以超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这一限度要件的情形是否契合防卫过当的规范本质为基准划定防卫过当的成立范围,始终坚持有利于防卫人的立场。在不法侵害人先行引起了现实的紧急状态且防卫人为应对该状态而实施了追击的情形中,应将事后进行的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的防卫过当 一连串的行为论 事后防卫 规范本质 事后的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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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固有法秩序与西方近代法秩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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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寺田浩明 郑芙蓉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52-56,共5页
西方法秩序的形成是以个体为出发点的,然后再考虑保护这些个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即个体出发型;而中国法秩序的构思是首先考虑人们的整体共存,然后再给各个主体划分相应的利益,即整体出发型。西方法秩序是被现实的世界和法的世界双重化后,... 西方法秩序的形成是以个体为出发点的,然后再考虑保护这些个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即个体出发型;而中国法秩序的构思是首先考虑人们的整体共存,然后再给各个主体划分相应的利益,即整体出发型。西方法秩序是被现实的世界和法的世界双重化后,再由法的世界统治现实世界;在传统中国,法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之间没有媒介,二者是合为一体的。近代中国引进的西方"法制度",不是一种法秩序,而是一种工具或者社会装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 西方法 中国法 个体利益 首先 法制 社会组织 世界 制度 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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