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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洋法公约》岛屿制度中的岩礁问题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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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瑶 卜凌嘉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74-188,共15页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岩礁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岛屿,但被称为"岩礁条款"的该《公约》第121条第3款,既没有界定岩礁的自然属性,也没有对其社会经济属性的标准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予以明确规...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岩礁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岛屿,但被称为"岩礁条款"的该《公约》第121条第3款,既没有界定岩礁的自然属性,也没有对其社会经济属性的标准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予以明确规定。学界和国家实践对何为岩礁有不同的看法,而国际法院至今也未曾对岩礁的定义作出直接的解释。从《公约》的有关历史资料、国家实践、国际司法判例和学者的有关著述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对岩礁定义的宽泛解释并不可取,判定某一地质形态是属于岛屿还是岩礁,应主要考察其自然条件是否足以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岛屿 岩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院 国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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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考察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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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承志 姚金芳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40-44,共5页
海洋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它具有临时性和功能性等特征。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性司... 海洋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它具有临时性和功能性等特征。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性司法判例对共同开发的分析及肯定,为共同开发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虽然现阶段共同开发尚未发展成为有拘束力的国际习惯,但其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处理和跨界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资源 共同开发 国际习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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