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理论证成与制度展开 被引量:14
1
作者 冀瑜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7-68,共12页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问题,是数据产权保护规则中的全新动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存在的对象界定不清晰、主体身份不明确、能力标准不明晰、法律效力不确定、登记方式不一致以及类型未明确区分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问题,是数据产权保护规则中的全新动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存在的对象界定不清晰、主体身份不明确、能力标准不明晰、法律效力不确定、登记方式不一致以及类型未明确区分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深入开展,不利于数据基础制度的整体建构与完善。基于数据知识产权的特性,其登记对象可描述为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与数据产品。除原始数据的主体之外,衍生数据所涉及的数据持有者与处理者,均有可能成为数据知识产权的主体。数据知识产权因满足善意取得和公示公信的制度构造要件而具备登记能力。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具有确权功能,基于激励数据相关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创新与促进创新应用间的双重价值平衡,可考虑确立登记对抗的效力规则。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方式,以开设电子账户方式所确立的人的编成主义方式为宜,以满足数据知识产权的生长性特征。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要从单一的设立登记转向类型化登记,并确立不同登记类型的规则和法律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知识产权 数据知识产权 登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的必要性 被引量:7
2
作者 冀瑜 郭飞翔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95-99,共5页
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学术界对于《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有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的条款有较大争议。实际上,与司法诉讼相比,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在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方面都具有优势。在效率与公平的价值追求上,行政处理与司法... 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学术界对于《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有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的条款有较大争议。实际上,与司法诉讼相比,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在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方面都具有优势。在效率与公平的价值追求上,行政处理与司法诉讼各有偏颇。但行政处理对效率的追求并不意味着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而司法诉讼由于审理期限长导致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恶性专利侵权行为和网络专利侵权行为,需要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力度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和市场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 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处理 司法诉讼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合同中个人信息处理)评注 被引量:12
3
作者 彭飞荣 《法治研究》 CSSCI 2023年第3期132-147,共16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前段“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确立了合同订立与履行中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其中,就“合同”的适用应限定于民事合同关系;“订立与履行中”可解释为从先合同义务...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前段“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确立了合同订立与履行中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其中,就“合同”的适用应限定于民事合同关系;“订立与履行中”可解释为从先合同义务中的“合同准备”到合同履行完毕这一全过程。主体要件“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应作目的论限缩,个人信息主体需满足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双重要件。对“必需”的判定应当以合同目的作为判断基准,且禁止将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直接作为合同目的,必要时可引入“场景理论”模型开展续造工作,结合合同类型、合同关系的内容以及基本目标,比照规范性文件、交易习惯等予以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处理 第13条第1款第2项 必需 合法性基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侵权认定 被引量:5
4
作者 彭飞荣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47-56,157,共11页
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虽在实证法上得到确认,但其所具有的技术性、抽象性、易变性和不透明性等显著特点,给商业秘密侵权认定带来极大的挑战。目前,相关案件的审理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同-合法来源抗辩”的侵权认定规则。尽管... 算法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虽在实证法上得到确认,但其所具有的技术性、抽象性、易变性和不透明性等显著特点,给商业秘密侵权认定带来极大的挑战。目前,相关案件的审理通常采用“接触+实质性相同-合法来源抗辩”的侵权认定规则。尽管此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算法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举证难题,但仍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晰、实质性相同比对方法不明确以及公共利益抗辩界限模糊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算法商业秘密侵权认定规则的完善,在保护范围上应定位于算法所传达的核心思想和逻辑;在实质性相同对比阶段,应将“基本一致”作为判断标准,并采用“内外部测试法”分别对算法的思想、表达各要素及整体进行比对;明确算法公共利益抗辩的适用场景,并基于算法正义,与预先审查算法透明度的制度和规则相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 商业秘密 侵权认定 实质性相同 公共利益抗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