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碳价波动抑制还是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来自中国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证据 被引量:1
1
作者 李长胜 刘少慧 +1 位作者 莫建雷 张艳秋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66-76,共11页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现货交易和履约驱动交易的典型特征,现货碳配额交易价格波动起着价格发现和风险释放双重功能,价格信号会增加控排企业的研发投入、促进绿色创新,风险信号则会增加绿色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绿色创新。在...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现货交易和履约驱动交易的典型特征,现货碳配额交易价格波动起着价格发现和风险释放双重功能,价格信号会增加控排企业的研发投入、促进绿色创新,风险信号则会增加绿色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绿色创新。在这两种机制共同作用下,碳价波动究竟对控排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促进还是抑制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议题。该研究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控排企业为研究对象,构建门槛效应模型和负二项回归模型研究碳价波动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效应和微观机制。研究发现:①试点地区碳价波动对控排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单一门槛效应,碳价波动的门槛值为1.49。②碳价波动低于门槛值时,对企业绿色创新起促进作用,这一结论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当碳价波动水平超过门槛值时,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明显减弱,但对控排企业绿色创新是否产生抑制作用仍有待后续研究进一步验证。③机制分析发现,在低于门槛值时,碳价波动以价格发现功能为主,通过形成碳配额市场价格信号,丰富融资渠道,促进控排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而提升企业绿色创新水平。④碳价波动的绿色创新效应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心机制设计的不同而呈现出显著的异质性,在以工业企业为主导的试点地区,对控排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基于以上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①加快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完善碳市场稳定机制。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丰富企业绿色创新融资渠道。③完善碳配额分配制度,加快建设碳市场价格直接形成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权交易 碳价波动 控排企业 绿色创新 价格发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演化、效果评估与未来展望 被引量:57
2
作者 涂强 莫建雷 范英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29-36,共8页
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及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途径。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至今,中国可再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绩。然而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整个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偏低,其未来可持续发展仍面临挑战,如可再生能源发展资... 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及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途径。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至今,中国可再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绩。然而可再生能源在中国整个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偏低,其未来可持续发展仍面临挑战,如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缺口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仍然面临一定障碍。在未来新的发展背景下,有必要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进行系统的评估和总结,进一步探讨未来可再生能源政策的优化方案。本文首先对中国2005—2019年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发展历程及演化路径进行总结梳理,基于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及面临的主要矛盾将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然后在综述相关研究基础上,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政策有效性、政策成本、技术进步等。结果表明,中国过去十年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是积极有效的,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成本仍然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另外,虽然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显著,然而基于历史经验的技术进步率仍然不足以支撑实现中国2020年平价上网的目标,未来需要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和发电成本的下降。结合当前及未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所处阶段的特点及面临挑战,我们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增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生激励并降低政策实施成本;二是建立储能技术市场机制,为减少弃电以及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推进碳金融体系建设,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来源并降低发电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政策 演化路径 效果评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北方集中供暖用户节能行为的激励分散效应检验及其定量测度 被引量:5
3
作者 聂洪光 常洋洋 莫建雷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4-43,共10页
目前中国北方集中供暖地区主要采用按建筑面积收取固定取暖费用的方式,这导致供热企业和用热居民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进而可能产生激励分散效应,即居民在实际用热过程中节能没有收益,浪费没有成本,从而导致节能动机不足和用能浪... 目前中国北方集中供暖地区主要采用按建筑面积收取固定取暖费用的方式,这导致供热企业和用热居民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进而可能产生激励分散效应,即居民在实际用热过程中节能没有收益,浪费没有成本,从而导致节能动机不足和用能浪费行为。该研究首次基于典型城市调查数据证实了中国北方集中供暖地区按建筑面积收取固定取暖费用条件下因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节能行为激励分散效应的存在;进一步以按热量计费的典型西欧国家为参照,应用二值选择模型定量测度了这种激励分散效应的大小。研究结果表明,与按热量付费制度相比,按面积支付固定取暖费用的中国北方集中供热居民用能浪费行为显著,其采取节能行为的可能性低32.6%~42.1%,而通过克服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激励分散效应,中国北方集中供暖系统仍有很大的节能潜力。据此作者提出建议:对实行集中供暖的北方地区居民楼安装热量计量表,并将收费方式从按面积收取固定费用转向按实际用热量收取费用,从而可显著降低中国北方供暖能耗和相关碳排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北方集中供暖 取暖收费方式 委托-代理 激励分散效应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