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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动向——2009年法学教育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综述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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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8-21,共4页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两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来自全国的250多位法学院校的校长院长和专家参加了会议。本次...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两会”)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西安召开。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来自全国的250多位法学院校的校长院长和专家参加了会议。本次年会和论坛的主题是“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法律人才培养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改革与发展 中国法学会 法学教育 发展论坛 年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学指导委员会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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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纲领性文献——对《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解读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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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文显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8-14,共7页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出台,在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文件站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从近期和远期目标两方面擘画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发展目标... 《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出台,在新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文件站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史起点上,从近期和远期目标两方面擘画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持遵循规律、坚持“两个结合”等原则,确立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发展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安排,推动改革完善法学院校体系、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构建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发展格局。明确规定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及协同机制,创设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发展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学教育体系 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法学院校体系 法学教育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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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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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文显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15,共12页
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论述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从中国法学发展和法治... 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论述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从中国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实际出发,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人才体系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体系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人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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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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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立东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6-21,共6页
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结构与格局对于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现行法学学科体系渊源于法学的"知识体系及相应的课程体系",由于滞后于法治实践和法学改革,已经成为学科完善和发展的障碍。因应中华... 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结构与格局对于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现行法学学科体系渊源于法学的"知识体系及相应的课程体系",由于滞后于法治实践和法学改革,已经成为学科完善和发展的障碍。因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伟大实践的内在诉求,应着力构建"目的与需求导向"的学科体系。这一体系应当包括传统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为此,应大力推动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发展,着力推动传统学科的转型与升级,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与传统学科互相支撑,抓紧建设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相适应的教材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学科 新兴学科 交叉学科 目的与需求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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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课程体系建设探索——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改革为例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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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利民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14-16,共3页
实践课程对法学本科学生养成法律人的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培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在建设实践课程体系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实践课程与传统的理论知识性课程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构建实践课程结构与内容;建立多样性、开放性和多功能的专业实... 实践课程对法学本科学生养成法律人的素质,提升职业技能,培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在建设实践课程体系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实践课程与传统的理论知识性课程的关系,科学合理地构建实践课程结构与内容;建立多样性、开放性和多功能的专业实习基地;创建以司法实习为中心,以“模拟法庭实验”和“法律诊所”为主干,以其他实践课程和实践教学活动为辅助的多层次的实践课程体系,以期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实践课程 体系化 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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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适用与性质判断--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484号判决评释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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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 严聪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00-110,共11页
在"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的以物抵债协议构成新债清偿,并以新债清偿的理论作为支持一方当事人请求的裁判依据。这一裁判思路在法源... 在"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的以物抵债协议构成新债清偿,并以新债清偿的理论作为支持一方当事人请求的裁判依据。这一裁判思路在法源上是值得商榷的,通过合同解释和类推适用的方式也可以得出同样的裁判结果。代物清偿与代物清偿契约从概念上应予以严格区分,代物清偿契约的履行方构成代物清偿。新债清偿与债之更改从不同的角度确立了代物清偿契约的同一解释规则。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应根据其成立后的履行状态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来判断是否构成代物清偿、新债清偿或债之更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物抵债 代物清偿 新债清偿 债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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