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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正当性研究——从法理和实证的统合视角再议“马法之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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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刚 唐磊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30-138,共9页
1996年发生在美国的“马法之争”拉开了网络法独立性论争的序幕,但受限于时代,“马法之争”未有定论。法律部门独立的条件应从其历史演化中寻找答案。观诸环境法、劳动法等新兴法律部门的分化史可知,法律部门的独立应考量六大因素,即调... 1996年发生在美国的“马法之争”拉开了网络法独立性论争的序幕,但受限于时代,“马法之争”未有定论。法律部门独立的条件应从其历史演化中寻找答案。观诸环境法、劳动法等新兴法律部门的分化史可知,法律部门的独立应考量六大因素,即调整对象、调整手段、立法基础、司法基础、学术基础和政策基础。循此逻辑,就当下发展状况而言,网络法已具备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网络法已具有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网络立法渐成体系,互联网法院等网络司法活动的探索方兴未艾,网络法学术研讨和学科建设已取得较大进展,网络强国战略正在全面推进。此外,网络法独立还具有现实的必要性,网络法独特的体系结构已非传统部门法所能涵盖,众多网络新问题需要独立网络法的积极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法之争 网络法 法律部门独立 网络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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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行为犯罪化的反思与重构——以英美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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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旨龙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102-111,共10页
中立行为犯罪化在中国经历了从不独立的共犯责任到独立的正犯责任的演变过程,当前仍然面临犯罪化标准不明确、难以在教义上进行体系化的问题。构建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体系的新路径是,在三阶层的递进框架中,借鉴和反思英美法中危险行为... 中立行为犯罪化在中国经历了从不独立的共犯责任到独立的正犯责任的演变过程,当前仍然面临犯罪化标准不明确、难以在教义上进行体系化的问题。构建中立行为犯罪化教义体系的新路径是,在三阶层的递进框架中,借鉴和反思英美法中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具体规则,特别是范伯格的刑法干预理论,针对网络犯罪罪情态势进行展开。一是在可能的危害性大小和危害的可能性高低两要素各自构成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的"乘积型"复合风险的判断;二是平衡结构上必然冲突的利益时,要根据行为人控制的权利、能力和义务将冲突最小化;三是行为人对于行为风险有明知而容任的责任即可,但在共犯责任和正犯责任中应当区分明知的对象。共犯责任和正犯责任是中立行为犯罪化的两种模式,是社会风险演变态势下合理分配风险控制义务的有效刑法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立帮助 网络平台责任 法益平衡 明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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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深度学习的民事案件判决结果分类方法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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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梅 朱旭光 +2 位作者 汪德嘉 张勇 邢春晓 《计算机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80-85,共6页
裁判文书数量的快速增长对自动化分类提出了迫切要求,然而已有研究缺乏在民事案件这一细分领域下以判决结果为分类标准的方法的研究,无法实现对民事案件判决结果的准确分类。文中将深度学习技术应用于民事案件判决结果分类领域,通过横... 裁判文书数量的快速增长对自动化分类提出了迫切要求,然而已有研究缺乏在民事案件这一细分领域下以判决结果为分类标准的方法的研究,无法实现对民事案件判决结果的准确分类。文中将深度学习技术应用于民事案件判决结果分类领域,通过横向对比多种深度学习模型得出了该领域下表现较好的模型,并依据裁判文书的数据特点对该模型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实验结果证明,Transformer模型的判决结果分类的宏精准率、宏召回率和宏F1分数均高于其他模型。通过对数据预处理流程的优化和对Transformer模型位置嵌入方式的优化,模型的性能指标提升了1%~2%。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司法数据 裁判文书 自然语言处理 分类 深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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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中数据收益权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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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希雪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9-72,共14页
政府数据蕴含极高的二次增值前景,主要体现在与以企业数据为主的社会数据相融合的创新开发中。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被再次利用与二次增值的数据产品或服务面临法律性质不确定、利益权属不明确、主体权限不分明等问题。鉴于数据经济价值... 政府数据蕴含极高的二次增值前景,主要体现在与以企业数据为主的社会数据相融合的创新开发中。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被再次利用与二次增值的数据产品或服务面临法律性质不确定、利益权属不明确、主体权限不分明等问题。鉴于数据经济价值的实现场景不特定,其承载的利益属性是复杂的、利益关涉主体是多方的。鉴于数据自身的载体特性,在开放数据的创新开发与二次增值等产业环节中,数据收益权体系更适合解决数据的二次增值权属问题,从而以此调节、支配、平衡与鼓励数据的开放、开发与流通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数据 融合利用 二次增值 财产权属 数据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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