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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和狭义债务关系区分背景下合同当事人地位之处分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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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涛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6-130,共15页
在广义债务关系背景下,合同关系是包含合同债权、合同债务、形成权、抗辩权、缔约磋商、基础条件、清偿意思、受领意思、合同目的、经济效果等诸多要素的诚信结合体,其表明合同当事人之法律地位(合同当事人地位),而非合同债权和合同债... 在广义债务关系背景下,合同关系是包含合同债权、合同债务、形成权、抗辩权、缔约磋商、基础条件、清偿意思、受领意思、合同目的、经济效果等诸多要素的诚信结合体,其表明合同当事人之法律地位(合同当事人地位),而非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的简单相加。合同当事人地位体现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包含法律价值的评价和判断,具有独立之法教义学价值,其可与合同债权、合同债务拆分。合同当事人地位之处分不能简单适用债权让与规则和债务移转规则,该处分具有绝对效力,合同债权的受让人或担保权利人以及合同受益人会受其影响。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加入实质上是获得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取得行为,其包含负担债务的负担行为和取得债权的取得行为。合同当事人地位之处分行为无效时,可首先考虑部分无效,然后通过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处分 债权让与 债务转移 广义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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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法》与《能源法》之联系、共性与区别:以领域法系统工程对立法之影响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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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小团 李显冬 《中国矿业》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10,共8页
《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是领域立法的典型范式。领域法作为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新型法治模式,在系统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强调法律体系的整体关联性、结构功能性和动态调整性。自此视角对两法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能更好地梳理和分... 《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是领域立法的典型范式。领域法作为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新型法治模式,在系统思维方式的指引下,强调法律体系的整体关联性、结构功能性和动态调整性。自此视角对两法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能更好地梳理和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共性和区别。首先,多数重要、核心的能源均为矿产资源,且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又依赖大量矿产资源的使用,此为两法之间存在关联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两法的公私法融合属性要求其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应当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关系,强化系统观念,形成高效协同配置资源的合力,故相关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关联性。其次,两法虽然都立足于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生态保护、深化市场改革等目标,但基于各自功能定位和规制路径的不同,在具体制度构建和内容安排上存在差异。如《矿产资源法》侧重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尤其体现在矿业权管理、生态修复等方面;而《能源法》则更加关注能源转化、利用及消费,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问题。最后,两法在易受政策导向、国际趋势和技术革新等因素的影响方面存在共性,均需根据具体形势变化进行适应性的动态调整。通过对两法的比较与分析,以期为统筹推进两法协同实施提供方向和指引,为建立健全两法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提供依据和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矿产资源法》 《能源法》 领域法 系统工程 公私法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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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环节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众包速递平台安全管制革新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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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欣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1-109,共9页
当前,我国众包速递平台大多注册为技术或信息服务公司,自认为是撮合用户与自由快递员的中介平台。结合对众包速递平台业务本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84条的法释义学分析,众包速递平台并非技术或信息服务公司,其从事的封装物品... 当前,我国众包速递平台大多注册为技术或信息服务公司,自认为是撮合用户与自由快递员的中介平台。结合对众包速递平台业务本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84条的法释义学分析,众包速递平台并非技术或信息服务公司,其从事的封装物品递送业务属于快递业务,不能以分拣环节的省略否认其快递性质。基于试错观察和管制均衡,有必要将众包速递平台纳入快递安全管制范畴,针对其寄递环节的非典型性配置管制工具,评估以备案制替代行政许可制的可行性,强化以自由快递员培训为重点的管理型管制,有针对性地设计实名收寄、收寄验视等技术标准管制,适度合理引入绩效管制,沿袭我国邮政业安全管制的路径依赖,以单独立法的方式构建针对我国众包速递平台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众包速递平台 快递 分拣 试错 单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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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的家庭教育新挑战及立法回应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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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强 杨敬之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86-93,共8页
数字化时代给家庭教育带来新的挑战,扩大了家庭教育上的数字鸿沟,造成了家庭教育上的数字代沟,突显了未成年人参与权、发展权与受保护权之间的张力,且放大了未成年人权利与父母权益之间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世... 数字化时代给家庭教育带来新的挑战,扩大了家庭教育上的数字鸿沟,造成了家庭教育上的数字代沟,突显了未成年人参与权、发展权与受保护权之间的张力,且放大了未成年人权利与父母权益之间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回应了数字化时代的家庭教育新问题。它提倡数字化时代的亲子观和家庭观,直面家长的家庭教育数字素养问题,初步构建了线上线下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该法的实施尚需配套制度的跟进,当务之急是设计提升家长数字素养的课程体系,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者职业准入和加强新时代家庭教育学学科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化时代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 数字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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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一次性给付制度:现状、问题与改革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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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春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8-78,共11页
工伤保险给付有四项一次性给付,即工亡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给付占基金支出超过50%,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财务风险,并制约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发展,限制了定期给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影响给付制度的保障... 工伤保险给付有四项一次性给付,即工亡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给付占基金支出超过50%,导致工伤保险基金的财务风险,并制约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发展,限制了定期给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影响给付制度的保障功能。在理论上,一次性给付极易被挪作他用,也无法对抗通货膨胀,无法应对伤残职工及其遗属的长期生活保障需求;在国际上,除短期风险和轻微伤害外,主要采用定期给付。因此,中国宜废止前两项一次性给付,并改革和完善就业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在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增强其保障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伤保险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给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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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与分化:平台用工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之体系构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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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向春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31-142,共12页
对以平台用工为主要类型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予以保障的迫切性,构成建制的事实基础。过往实践及理论主要采行“独立论”,目前正在逐步推行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仍未明确其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界分,存在“碎片化”倾向... 对以平台用工为主要类型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予以保障的迫切性,构成建制的事实基础。过往实践及理论主要采行“独立论”,目前正在逐步推行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仍未明确其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界分,存在“碎片化”倾向。在社会保障立法中,行政机关具有广泛的裁量权,但基于科学立法的要求,其规范选择必须具备充分的立法事实。基于社科法学的视角,碎片化的制度体系不利于建立更为公平、可持续的工伤保险制度,不利于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公平保护。宜坚持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险属性,根据新就业形态职业活动及职业伤害的特点将法律规则具体化,构建起统一、包容与开放的平台用工及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用工 新就业形态 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 立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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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残疾人社会融合的规范与促进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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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 《人口与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2-160,92,共10页
《民法典》调整着人们方方面面的生活,这与残疾人社会融合的全方位需求不谋而合。民法的全部内容都是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的记载。在智力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上,《民法典》沿续了我国成年人监护的立法与实践,完善了对精神残疾者的特殊保护... 《民法典》调整着人们方方面面的生活,这与残疾人社会融合的全方位需求不谋而合。民法的全部内容都是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的记载。在智力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上,《民法典》沿续了我国成年人监护的立法与实践,完善了对精神残疾者的特殊保护。在残疾人的婚姻权利上,《民法典》废止了禁婚条款,为残疾人的结婚权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对于残疾儿童财产权,《民法典》坚持了病残儿童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为了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民法典》规定了“不得拒绝”的禁止性条款,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民法典》损害赔偿篇进行了专门的规定。《民法典》在立法上的这些亮点,对我国残疾人社会融合意义深远。要用《民法典》的全部规则来推进残疾人的全面融合,用全体社会成员一体化的思维和残疾人社会融入的特殊理念来解读《民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残疾人 社会融合 成年监护 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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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编的编纂方向:功能与结构——兼议行政组织编对整体型行政的回应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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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欣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22-135,共14页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在于建构客观组织秩序,在秩序理念之下,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占据中心地位,直接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基本法典应当对行政组织单独设编,填补当前行政组织制度存在的缺漏和不足。行政组织编有自身相...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在于建构客观组织秩序,在秩序理念之下,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占据中心地位,直接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基本法典应当对行政组织单独设编,填补当前行政组织制度存在的缺漏和不足。行政组织编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建构逻辑,我国公共行政的整体型特性,决定了客观组织秩序的建构应当以保障职能科学、规范的“组织化分解”为核心。在“有助于职能实现”的导向下,将有关“组织化分解”的手段均纳入行政组织编的调整范畴,建立“总则+分则”的体系。总则遵循“提取公因式”路径,聚焦于个别性职能与整体性职能的实现,分则致力于调整特定领域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手段。在结构设计时,行政组织编尚须区分一般行政机关与党政合设合署机构,以不同的路径处理与党的组织法规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组织编 客观组织秩序 整体型行政 组织化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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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信息化资源建设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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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竹 谢军 《中国电化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7-13,共7页
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严重不足且教学能力薄弱,课时面临着被"压缩"和"架空"的风险,和德育课、政治课合并开设又明显削弱了其专业性和体系性。开发优质的信息化教学资源以协同线下教师的面授教学,采取线上... 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严重不足且教学能力薄弱,课时面临着被"压缩"和"架空"的风险,和德育课、政治课合并开设又明显削弱了其专业性和体系性。开发优质的信息化教学资源以协同线下教师的面授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是在当前条件下暂时纾解上述难题的有效途径。信息化资源的建设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完成,应当使资源的内容和种类保持必要的结构性和冗余度,并把面向学生的教学资源建设和面向教师的继续教育资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要通过整合设计与混合式应用努力实现教学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教育 信息化资源 双师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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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行政监管的股价风险预测与监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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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成 丁皖婧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59-163,共5页
文章利用VAR模型对我国股票价格指数做出预测,结果显示,VAR模型对当前下一期预测结果比较准确,而对多步预测的结果不太理想。详细分析了Granger因果效应和相应的脉冲响应函数,并讨论了VAR模型适用范围,引出可以对某投资组合做预测评价,... 文章利用VAR模型对我国股票价格指数做出预测,结果显示,VAR模型对当前下一期预测结果比较准确,而对多步预测的结果不太理想。详细分析了Granger因果效应和相应的脉冲响应函数,并讨论了VAR模型适用范围,引出可以对某投资组合做预测评价,使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效地监督股票市场的风险,并判断其投资行为存在异常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正确的股票市场预估信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业行政监管 VAR 多元时间序列预测 Granger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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