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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汉明教授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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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汉明 周玉林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3-7,共5页
瞄准国家与社会需求,"捏着"问题搞智库研究,明确提出聚焦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现代新型高端法治智库。徐汉明教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生产法治智库产品,研究重大法治问题,破解重大法治难题,服务法治社会发展。以检察学研究为发端... 瞄准国家与社会需求,"捏着"问题搞智库研究,明确提出聚焦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现代新型高端法治智库。徐汉明教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生产法治智库产品,研究重大法治问题,破解重大法治难题,服务法治社会发展。以检察学研究为发端,徐汉明教授将研究领域延伸至诉讼法学、刑事政策、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产权制度创新理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三年时间,他率领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心-研究院")研究团队,从"零起步"摸索到如今的"超常规"发展,开创全国高校新型法治智库建设"中南模式"。对徐汉明教授而言,这既是他从检察系统领导岗位卸任后的"华丽转身",更是他不断求索与播种新型法治智库建设结出的累累硕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智库 检察学 学术 创新 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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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行政法的人性预设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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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戚建刚 黄旭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8,共8页
风险行政法的人性预设是"自主的-社会式"人,而不是"被动的-原子式"人。"自主的-社会式"人的基本含义是,风险行政法中的各方主体对于涉及风险行政的基本问题,有权依据自身的偏好、利益或见解来独立自主地... 风险行政法的人性预设是"自主的-社会式"人,而不是"被动的-原子式"人。"自主的-社会式"人的基本含义是,风险行政法中的各方主体对于涉及风险行政的基本问题,有权依据自身的偏好、利益或见解来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他们之间处于互为主体的关系;作为风险共同体成员,他们又处于互依互存的状态,对风险共同体的前途都担负着相应的责任,对于矛盾和冲突,则通过平等协商、理性沟通等和平方式来解决。将风险行政法的人性预设确立为"自主的-社会式"人的理据在于:它既可以描述由风险行政的评价性、网络性和暂时性等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各方主体应当呈现的崭新的人性观,也可以通过缓解或克服风险治理中的"知识贫乏"和"价值冲突"难题来指引风险行政法的科学建构与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行政法 人性预设 “自主的-社会式”人 风险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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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形成和发展趋势”之反思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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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戚建刚 兰皓翔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6-60,共15页
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国内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诉求,难以证成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由于误用比较法研究方法,郭文在与中国第一代环境法'比较'基础上归纳的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显著特征缺乏说... 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国内环境法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诉求,难以证成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由于误用比较法研究方法,郭文在与中国第一代环境法'比较'基础上归纳的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显著特征缺乏说服力。因虚构假设条件与曲解立法原意,郭文主张中国第二代环境法向域际法拓展的观点是错误的。因将自我发展演化机能与基于该机能的结果相混淆,郭文得出中国第二代环境法向独立性、自足性发展的观点是不足信的。由于无视行政主导治理机制是贯穿中国环境法发展的'红线'之事实,郭文主张主体合作和规则共治的治理机制作为环境法体系开放性发展前提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由于没有新证据来证明环境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与自然冲突,因而郭文是在重复一个已经被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否定了的观点。研究中国环境法发展问题所持的学术立场应当与法学研究方法相勾连,在规范、实证和价值层面的研究均需要遵循相应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第二代环境法 中国第一代环境法 反思 学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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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精准扶贫的行政法规制 被引量:5
4
作者 戚建刚 唐梅玲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31-138,共8页
面对精准扶贫行政,习惯于采用"法解释学+行政行为"分析进路的行政法(学者)容易陷入以"事后总结者"或者"事前完美者"面目出现的"失语症"境地。鉴于精准扶贫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行政活动,以及此... 面对精准扶贫行政,习惯于采用"法解释学+行政行为"分析进路的行政法(学者)容易陷入以"事后总结者"或者"事前完美者"面目出现的"失语症"境地。鉴于精准扶贫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行政活动,以及此项行政活动的复杂性,可以运用融贯论所主张的方法来重新界定精准扶贫中的公共行政权力,从而为行政法规制精准扶贫行政提供新的切入点。这一新的视角可以抽象为"科际整合法+公共行政权力"分析进路。该分析进路主张行政法应当从来源要素、主体要素、运行要素、对象要素和物质保障要素等方面来规制精准扶贫行政,以便实现既有效制约精准扶贫中的公共行政权力,又保障精准扶贫任务得以完成的双重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准扶贫 行政法 规制 要素 公共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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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四题——以行政法教义学为视角 被引量:24
5
作者 戚建刚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67-81,共15页
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目标是实现整体性治理,克服河湖行政执法碎片化现象,将河湖行政执法中的以政府职能部门为本位的利益观转变为作为整体的政府为本位的利益观;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基础是明确河长的职权(责),即需要将河长治理河湖的职权(... 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目标是实现整体性治理,克服河湖行政执法碎片化现象,将河湖行政执法中的以政府职能部门为本位的利益观转变为作为整体的政府为本位的利益观;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基础是明确河长的职权(责),即需要将河长治理河湖的职权(责)来源形式再合法化,以及职权(责)之再类型化;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关键是确立整体性协调机制,即建立河湖行政执法的整体性预算制度与整体性结构协调制度;行政法建构河长制的重心是建立和健全针对河长的监督机制,包括建构司法机关和专门机关对河长的监督机制,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对河长的监督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河长制 河长 行政法教义学 整体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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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的权界及其规制——以32所教育部直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例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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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强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22-30,共9页
高校开除学籍处分纠纷是一个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而这与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密切相关。通过观察和比较32所教育部直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校规中关于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发现校规之间在具体内容上差异较大,因此,提出高校校规设定开... 高校开除学籍处分纠纷是一个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而这与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密切相关。通过观察和比较32所教育部直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校规中关于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发现校规之间在具体内容上差异较大,因此,提出高校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的权界问题。一方面,高校享有通过制定校规设定开除学籍处分的权力;另一方面,这一权力是有界限的,主要受到合理行政原则的限制。为此,从实体和程序方面提出了对高校设定开除学籍处分权的规制路径,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化,推进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校规 开除学籍 处分 权界 合理行政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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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治理的域外经验与中国进路 被引量:17
7
作者 孙逸啸 郑浩然 《信息安全研究》 2021年第1期15-26,共12页
作为数字时代发展的驱动引擎,算法及其算力正在改变和重塑人类社会生活.算法在不断嵌入社会生活并提供诸多便利的同时,诸多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甚至政治风险也伴随而生.为了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效应对算法引发的潜在风险,算法治理... 作为数字时代发展的驱动引擎,算法及其算力正在改变和重塑人类社会生活.算法在不断嵌入社会生活并提供诸多便利的同时,诸多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甚至政治风险也伴随而生.为了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效应对算法引发的潜在风险,算法治理逐渐被推向各国治理的前台.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与制度体系,美国构建起了基于"算法问责"的外部控制模式,而欧盟则以"增益用户权利"为核心,在其数据治理框架下推进内部控权的算法治理模式.未来我国的算法治理应从制度、结构、方式、过程4个方面着力,通过构建"多方均衡"的算法治理体系、健全算法治理的制度基础、设置限制算法技术性权力扩张的机制、增益算法治理的公共性等方式,实现算法治理的法治化,助推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风险 算法治理 内部控权 外部问责 多方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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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场域下量刑辅助系统之功能辨正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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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仕绣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4期30-38,共9页
现代科技与司法实践彼此耦合形成智慧司法之场域。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不仅推动智慧社会成型,更为司法智慧化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其中,人工智能量刑辅助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提取、校验裁判规律并为法官提供裁判参考,乃为突破... 现代科技与司法实践彼此耦合形成智慧司法之场域。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不仅推动智慧社会成型,更为司法智慧化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其中,人工智能量刑辅助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提取、校验裁判规律并为法官提供裁判参考,乃为突破单纯文字转化的深度智能辅助过程。域外量刑辅助系统的经验基本遵循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司法实践规律,并与我国早期电脑量刑技术学理探讨与实践探索形成呼应。鉴于智能技术在数据需求、算法依赖和领域限定等方面的固有缺陷,智慧司法场域下谋求量刑辅助系统发展,需分析伦理规则、防范功能定位以及技术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尊重技术发展之规律,确立人工智能量刑辅助系统的工具价值和纠错体系,是规避算法伦理、功能定位和技术迟滞风险的必要考虑,亦是深化司法改革和提升审判体系智能化水平的必要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社会 智慧司法 量刑辅助系统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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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许可权的行政法建构 被引量:4
9
作者 戚建刚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26-137,共12页
社会性许可权是指,受到项目影响的社会性许可被申请人对作为社会性许可申请人的项目企业以及对项目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所享有的某种主张或者资格。社会性许可权属于以公共利益为主的新兴权利,是一种法外权利。它不同于环境... 社会性许可权是指,受到项目影响的社会性许可被申请人对作为社会性许可申请人的项目企业以及对项目承担行政许可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所享有的某种主张或者资格。社会性许可权属于以公共利益为主的新兴权利,是一种法外权利。它不同于环境法或者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人参与权,是一种具有特定属性和独立内涵的权利。将社会性许可权转化为行政法上权利的理据在于:社会性许可权不仅是合作治理社会问题的新形式,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更为重要的是,实定法层面已经隐含着社会性许可权。行政法上的社会性许可权可以分为行动型社会性许可权和接受型社会性许可权,前者主要包括知情权、评论权、申请权、动议权以及表决权,后者主要包括获得通知和参加会议权、获得不利决定的理由权、不受妨碍权以及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性许可权 公共利益 新兴权利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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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W型工资的创设、争议与启示 被引量:4
10
作者 叶强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48-55,共8页
目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已成为推动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抓手,然而其在实践中也引发了教师之间差距不合理扩大等问题,为此可以借鉴德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创设W型工资的经验。W型工资是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为提升行... 目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已成为推动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抓手,然而其在实践中也引发了教师之间差距不合理扩大等问题,为此可以借鉴德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创设W型工资的经验。W型工资是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为提升行政效能由联邦议会制定《教授工资改革法》而引入的。W型工资的生效实现了德国高校教授的工资结构从重视工龄向注重绩效的体系转变,也因而引发了学术争议和宪法争议。联邦宪法法院通过解释基本法规定的赡养原则和绩效工资之间的关系,调适了W型工资可能带来的教授工资差距扩大问题。这对于完善我国高校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即要按照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的要求,运用法治化的手段破解高等教育改革中的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事制度改革 W型工资 C型工资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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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新加坡政府经验及其启示 被引量:3
11
作者 张新平 周艺晨 杨帆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66-75,共10页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转型的发展方向。相较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相对领先地位的新加坡政府,我国数字法治... 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转型的发展方向。相较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相对领先地位的新加坡政府,我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业务部门之间协同效率低、数字政府治理体系缺失等问题。通过对新加坡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历程进行深入挖掘,总结出其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注重行政改革、贯彻“以数据为核心、用心服务”理念以及强调研究机构、企业和政府三者合作等特点,并从知识经济发展、信息化浪潮驱使、逻辑理念转变以及公共价值理论指引四方面分析其内在发展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加坡 数字政府 法治政府 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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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工程被“叫停”的行政法阐释 被引量:2
12
作者 戚建刚 肖季业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2-92,共11页
从本质而言,“煤改气”工程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治理北方地区大气污染公共管理职责的行政活动。“煤改气”工程以“叫停”而告终,表明这项行政活动存在合法性困境。作为行政活动的“煤改气”可以类型化为行政规划、行政协调、行政指导、... 从本质而言,“煤改气”工程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治理北方地区大气污染公共管理职责的行政活动。“煤改气”工程以“叫停”而告终,表明这项行政活动存在合法性困境。作为行政活动的“煤改气”可以类型化为行政规划、行政协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给付和行政命令等六大类行政行为。由于“煤改气”中的行政规划缺乏综合性和滞后性、横向行政协调缺乏权威性以及与纵向行政协调缺乏同步性、行政指导变异为行政决定并缺乏灵活性、行政合同缔结过程存在公开竞争性不足与履行过程存在全面性不足、行政给付面临资金缺口与给付对象不精准、行政命令存在法律依据欠缺与过度侵害相对人权益现象,致使一项惠民工程变成“民怨工程”。从行政法教义学层面阐释“煤改气”工程被“叫停”的原因,揭示了该工程在行政法治上所存在的“病症”,为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从行政法治层面来治理该工程提供了学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煤改气”工程 行政法教义学 行政行为 合法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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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刑法观——以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11
13
作者 齐文远 夏凉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63-70,共8页
在风险与发展并存的现代社会里,传统刑法观在应对一些新兴领域的刑事犯罪问题上已显得力不从心。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治国方略要求创新传统刑法观以适应社会新形势,于是代表现代刑法观的市民刑法、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在我国刑事法领域... 在风险与发展并存的现代社会里,传统刑法观在应对一些新兴领域的刑事犯罪问题上已显得力不从心。创新社会治理体系这一治国方略要求创新传统刑法观以适应社会新形势,于是代表现代刑法观的市民刑法、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在我国刑事法领域崭露头角并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是现代刑法观与传统刑法观相碰撞而产生的激烈的批判和反批判。从此,我国刑法观便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刑法观的不稳定性会导致立法与司法上的诸多弊病,所以构建起以传统刑法观为基准,兼以民生刑法观为导向,以风险刑法观为补充,以敌人刑法观为例外的三级层次的三元化刑法理念非常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观 社会治理 民生刑法 风险刑法 敌人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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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行为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的衍生路径及抑制 被引量:16
14
作者 谭术魁 张孜仪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76-81,共6页
研究目的:探寻寻租行为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的衍生路径及抑制措施。研究方法:现象溯源法、个案分析法和综合归纳法。研究结果:土地用途管制弱化了私人土地财产收益的最大化,在减少土地利用市场外部性的同时,产生了价格不菲的经济租。寻租... 研究目的:探寻寻租行为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的衍生路径及抑制措施。研究方法:现象溯源法、个案分析法和综合归纳法。研究结果:土地用途管制弱化了私人土地财产收益的最大化,在减少土地利用市场外部性的同时,产生了价格不菲的经济租。寻租行为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的发生类型呈现出独占型寻租和竞争型寻租两种,但其有着共同的衍生路径和动因。研究结论:可以通过合理化财产权结构、提高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执行力、健全诉求机制和设置制度创新平台等措施对寻租行为进行抑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土地用途管制 寻租 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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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的再诠释 被引量:11
15
作者 徐汉明 张乐 《法治研究》 2018年第6期141-149,共9页
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当前,检察机关面临改革叠加、检察模式转型、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对于充分履行“司法审查、程序监督... 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当前,检察机关面临改革叠加、检察模式转型、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对于充分履行“司法审查、程序监督、国家追诉”的基本职能,发挥检察机关追诉犯罪、保障人权、制约公权、维护公平、守卫正义、促进和谐、增进人民“法福祉”,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给国际社会展示法律监督的“中国智慧”“中国模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诠释 属性 法律监督能力 法律监督体系 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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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地位与时代价值 被引量:49
16
作者 徐汉明 邵登辉 《法治研究》 CSSCI 2019年第3期94-108,共15页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主体—过程—制度—技术—价值"五个维度都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具有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人民尊重首创精神相统一、挖掘转化传统优秀治理资源与引领性...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主体—过程—制度—技术—价值"五个维度都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具有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人民尊重首创精神相统一、挖掘转化传统优秀治理资源与引领性创新相结合、坚持地域特色与异地推广同频共振的鲜明特征。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促进"枫桥文化"生成与发展,为域外基层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社会治理 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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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竞争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制度 被引量:7
17
作者 戚建刚 刘菲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13-121,共9页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内的竞争性执法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规范授权,具备法定条件的公共组织与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之间展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比赛;同时,不同的公共组织之间,以及同一公共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展开执法资格角逐,并承担相应... 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内的竞争性执法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规范授权,具备法定条件的公共组织与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之间展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比赛;同时,不同的公共组织之间,以及同一公共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展开执法资格角逐,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方式。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行政委托、行政授权等执法形式相比,竞争性执法具有独立和明确内涵。设计竞争性执法的理据在于:现行有效的实定法为其提供了规范依据;它具有防止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执法懈怠和腐败,促进食品安全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功能;它具有自我预防和纠正执法腐败和懈怠功能。为使该项执法形式得以实施,立法者需要为县级以上地方权力机关、公共组织、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和社会公众配置相应的职权(权利)和职责(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性执法 食品安全 公共组织 监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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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量制约公共风险监管法制信任度的基本变量-以32起公共事件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6
18
作者 戚建刚 郭永良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33-139,共7页
现行公共风险监督法制面临公众的信任危机,亟需信任导向的制度重构。科学回答衡量制约公众对公共风险监管法制信任度的基本变量的问题,是解决如何基于信任来设计或完善现行公共风险监管法制的前提。运用实证调查方法,通过对近年来被权... 现行公共风险监督法制面临公众的信任危机,亟需信任导向的制度重构。科学回答衡量制约公众对公共风险监管法制信任度的基本变量的问题,是解决如何基于信任来设计或完善现行公共风险监管法制的前提。运用实证调查方法,通过对近年来被权威媒体深度报道和公众广泛参与的32起"公共事件"的分析,可以发现衡量制约公共风险监管法制信任度的基本变量是:公平、胜任、效率和问责的可得性。这一研究结论不仅超越了国内外管理学等其他非法学学科的学者的研究视野,而且为我国基于信任来改革公共风险监管法制提供了事实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风险监管法制 信任度 基本变量 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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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运动型治理机制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兼与陈海嵩教授商榷 被引量:77
19
作者 戚建刚 余海洋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57-164,共8页
从制度根源而言,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由内嵌于国家治理基本矛盾中的环境治理危机所决定的,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用以矫正常规型环保治理机制失败的手段,是建立在稳定的组织基础之上的。从合法性基础类型分析,它的组织权威并不来源于国家法... 从制度根源而言,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由内嵌于国家治理基本矛盾中的环境治理危机所决定的,是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用以矫正常规型环保治理机制失败的手段,是建立在稳定的组织基础之上的。从合法性基础类型分析,它的组织权威并不来源于国家法律,而是来源于最高层卡里斯玛权威——党中央。它自身也成为卡里斯玛权威常规化的组织设施;它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方式来开展环境督察,行使一系列非常规权力来实现特定任务。陈文试图通过"人为"方式将该制度法治化,其实是对其本质的重大误解,而结果很可能迎来另一项名称虽然不同,但在功能上依然属于运动型环境治理机制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 卡里斯玛权威 环境治理机制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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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免责制度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4
20
作者 张哲飞 戚建刚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71-176,共6页
规范文本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免责制度的骨架已初步形成。从公务员免责行政实践来看,初成的公务员免责制度的正当性与合法律性均饱受质疑,一方面,制度规范并不契合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原则;另一方面,制度建构与实施缺乏上位法依... 规范文本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免责制度的骨架已初步形成。从公务员免责行政实践来看,初成的公务员免责制度的正当性与合法律性均饱受质疑,一方面,制度规范并不契合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原则;另一方面,制度建构与实施缺乏上位法依据或与上位法相抵触问题。根据公法的"权责结构"理论得出,公务员免责制度框架必须平衡公务员免责权利与违法或不当行为担责间的关系,从公务员免责的主体、行为与责任结构入手,科学设定公务员免责的申请主体、审查主体、免责程序与免责事由等制度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务员 免责 权责结构 制度框架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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