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的再诠释
被引量:11
- 1
-
-
作者
徐汉明
张乐
-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
国家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出处
《法治研究》
2018年第6期141-149,共9页
-
文摘
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为“法律监督机关”。当前,检察机关面临改革叠加、检察模式转型、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对于充分履行“司法审查、程序监督、国家追诉”的基本职能,发挥检察机关追诉犯罪、保障人权、制约公权、维护公平、守卫正义、促进和谐、增进人民“法福祉”,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给国际社会展示法律监督的“中国智慧”“中国模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
关键词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诠释
属性
法律监督能力
法律监督体系
模式转型
-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