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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视角下罪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的确立与展开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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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阮晨欣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83-91,187,共10页
在比较法视野下基于立场差异,少年司法存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本位与以社会安全秩序防控为本位之理念差异。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背景下,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保护理念,具有分级科学处遇、优先前置赋权和专业社会保护的立场。... 在比较法视野下基于立场差异,少年司法存在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本位与以社会安全秩序防控为本位之理念差异。在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背景下,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保护理念,具有分级科学处遇、优先前置赋权和专业社会保护的立场。对于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机制以高度福利保护和有限责任承担有机结合,而对触法未成年人则以辅助福利保护与违法责任承担为目标。在司法场域中贯彻人格尊严、隐私权保护等普遍赋权规定,并结合未成年人诉讼困难之实际给予程序法上的前置赋权。在法法衔接的过程中,实现少年司法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错未成年人 司法处遇 福利保护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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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养式矫治到修复式教育: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的理念更新与范式转换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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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川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31-139,共9页
最新立法中专门矫治教育替代收容教养制度不仅体现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制度转型,其背后更体现出从教养式矫治向修复式教育的理念更新与范式转换。受特殊预防论决定,未尊重未成年人特殊性的教养式矫治理念长期占据主导造成未成年人矫治... 最新立法中专门矫治教育替代收容教养制度不仅体现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制度转型,其背后更体现出从教养式矫治向修复式教育的理念更新与范式转换。受特殊预防论决定,未尊重未成年人特殊性的教养式矫治理念长期占据主导造成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实践出现社会排斥、公众信任危机、社会撕裂风险等问题,本质上体现出未成年人保护视野和修复式教育逻辑的缺位,因此,在最新刑法修正背景下,应向修复式教育进行逻辑和范式转换。修复式教育在发生学意义上由修复社会的司法理论与教育修复的未成年人保护需求决定,并受恢复性司法和受害人保护的理论基础交叉影响。未成年人修复式教育依据修复层次分为规范修复、受害修复和矫治对象修复三大机制,为保障其实现应建立受害方全流程参与的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养式矫治 修复式教育 未成年人矫治教育 受害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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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容教养到专门矫治教育:触法未成年人处遇机制的检视与形塑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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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双阳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2-99,共8页
检视当前中国触法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的运行状况,主要存在规范供给不足、适用程序失当、矫治措施异化、执行场所混乱等突出问题。将触法未成年人纳入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对象范围、不再使用“收容教养”的概念,是中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 检视当前中国触法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的运行状况,主要存在规范供给不足、适用程序失当、矫治措施异化、执行场所混乱等突出问题。将触法未成年人纳入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对象范围、不再使用“收容教养”的概念,是中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专门矫治教育遵循特殊保护触法未成年人与保障社会安全秩序的双向保护理念,是一种兼具保护性、矫治性与修复性的保护处分措施,体现国家监护的本质特征,发挥教育矫治的功能。中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应从制定分类化的适用标准、建构司法化的决定程序、设计多元化的处遇措施、建设规范化的执行场所等四个方面形塑触法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运行机制,从而实现触法未成年人复归社会、受害人权益修复、社会秩序恢复之处遇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触法未成年人 收容教养 专门矫治教育 保护处分 处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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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推荐视域下的智慧图书馆未成年人保护进路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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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天一 《图书馆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4-25,共12页
算法推荐服务是智慧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算法技术特性不仅导致未成年读者进行数字化阅读时可能陷入由负面信息组成的信息茧房中,也使其面临沉迷网络与不当模仿风险。由于这些风险并非在商业化环境中形成,往往容易被公众忽视。《互... 算法推荐服务是智慧图书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算法技术特性不仅导致未成年读者进行数字化阅读时可能陷入由负面信息组成的信息茧房中,也使其面临沉迷网络与不当模仿风险。由于这些风险并非在商业化环境中形成,往往容易被公众忽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为算法治理带来了新思路,但在智慧图书馆中这一规定无法与《公共图书馆法》衔接,导致消除新型潜在风险落足点缺失、责任归属困难等问题。《公共图书馆法》第37条明确图书馆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适宜的文献信息,将“内容不适宜”进行扩大解释,即明确可能引发沉迷网络等新型潜在风险属于“内容不适宜”,可以解决风险落足点缺失、责任归属困难等问题。扩大解释后,应根据《公共图书馆法》第37条的新内涵对算法风险进行程序性控制,在数据分级处理、人工干预机制、规则可解释性等方面对智慧图书馆中相应制度进行完善,以减少新型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推荐服务 未成年人 公共图书馆法 智慧图书馆 内容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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