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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数字媒体图像“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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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鑫
陈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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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上海舞台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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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美与时代(创意)(上)》
2022年第3期10-1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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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古至今,人们从未停止对“美”的追求,而审美价值的确立是基于群体性的经验判断和意识选择。随着科技发展,数字媒体图像正在成为人们接受信息的主要来源,作为审美客体,尽管从创作工具和材料方面,已经对传统艺术语言和表现技巧进行了重构和拓展,但在艺术语言和表现形式上与传统视觉艺术仍存在共性,因此画面的组织和构成应符合人们的审美习惯,遵照一定的审美规律。数字媒体图像“美”的形式具体表现为: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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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媒体图像
审美价值
审美样式
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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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J505
[艺术—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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