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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二审独任制适用条件研究--新《民事诉讼法》第41条评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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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英姿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1-111,共11页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了二审独任制的适用条件。其中的实体性要件“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包含了实质标准,使司法实践的理解存在不确定性。现代司法制度中的合议制功能是发现不同法律意见的原则性共识,提高裁判...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了二审独任制的适用条件。其中的实体性要件“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包含了实质标准,使司法实践的理解存在不确定性。现代司法制度中的合议制功能是发现不同法律意见的原则性共识,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适用合议制的理由主要不是技术上的疑难复杂,而是法律适用存在相互竞争的理由。只要不存在多个裁判意见交互对话的必要,都可以适用独任制。透过独任制扩张的制度逻辑,可以对二审独任制实体性要件进行规范解释,继而准确理解其他三个程序性要件,防止二审程序中独任制被不当限缩或扩大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第41条 二审独任制 合议制的功能 简单案件 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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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的理论阐释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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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秀清 谢凡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103-113,共11页
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审理回应了案件繁简分流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需求。回归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心证来源于法庭直接审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理,不难发现以“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作为普通程序适用独任... 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审理回应了案件繁简分流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需求。回归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心证来源于法庭直接审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理,不难发现以“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作为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的前提条件与审判组织行使审判权认定事实之间的逻辑悖论。因此,完善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需明确两点:一是以民事审级制度中一审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职能定位为基础,突破法院的层级限制,确立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以独任制审理为原则;二是在厘清审判组织形式与审判程序价值差异的基础上,以司法解决民事纠纷是否兼具有助于类案统一裁判规则、维护法律秩序等社会公共职能为标准明确普通程序适用合议制审理的例外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程序 独任制 审判组织 法院审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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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审判组织场域中的实践困境及其解决——基于制度理论的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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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泽岷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14-121,共8页
独任制、合议制与审判委员会是刑事审判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组织的良好运行是国家刑罚权正确适用与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借助“组织场域”理论模型进行解释,分别在治理结构、制度逻辑以及行动者层面剖析... 独任制、合议制与审判委员会是刑事审判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组织的良好运行是国家刑罚权正确适用与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借助“组织场域”理论模型进行解释,分别在治理结构、制度逻辑以及行动者层面剖析原因并寻找解决方案。独任法官庭审“流于形式”属于制度逻辑层面的认知问题,应当转变快速审判程序的理念与构造;合议庭“合而不议”属于制度逻辑与治理结构的双重问题,应当取消承办法官制度并完善合议庭评议规则;审判委员会会议类审判职能的局限属于治理结构层面的问题,应当对列席人员范围、讨论程序与决议机制予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审判组织 独任制 合议制 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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