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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优化问题探讨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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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育鹰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18-30,共13页
明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驳回和无效复审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权限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但该权限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考虑到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的居间裁决角色,后续行政诉讼以对无效宣告程序决定有争议的对方为被告更为科学合理... 明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驳回和无效复审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权限有利于提高专利质量,但该权限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考虑到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的居间裁决角色,后续行政诉讼以对无效宣告程序决定有争议的对方为被告更为科学合理。专利授权确权诉讼以高级法院为一审、最高法院作为终审更有利于简化、优化程序。结合我国司法改革进程,可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进一步集中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并引入专利权无效抗辩制度,减少因侵权与确权诉讼程序纠缠造成的不必要拖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授权确权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审查专 利行政诉讼 专利无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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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专利确权制度的改革路径:从“行政一元制”到“行政与司法二元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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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棣枫 张迩瀚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83-194,共12页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过渡的趋势。在青禾公司诉共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授权条件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并未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诉诸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对一审法院有限审查的做法予以肯定,但又以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纠结之状凸显无疑。发回重审,可能的局面会是重回法院中止诉讼,等待专利无效宣告结果的老路。“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可分为“赋予法院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和“确立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制度”两类。然而,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理想的改革方案应当是赋予法院恰当的专利权效力审查权,从而既能使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彻底解决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同时又具备理论的支撑且不至于引发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现实冲突。法院与专利行政部门分享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具有互补性而非替代性。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并不会过度增加法院的负担,亦不会对专利行政部门职权的行使产生过大影响。同时,我国权力配置始终遵循功能主义原则,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具有争议性的权力时,所考虑的是将权力配置给最具有功能优势的机构。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符合我国权力配置的原则。最后,我国法院当前审理专利案件的队伍已经较为庞大和专业化,积累了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的丰富经验并提升了专业能力,足以胜任专利权效力审查工作。“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确权制度 专利权效力审查 当然无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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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院判定专利权效力的界限——专利无效判断方式的原则与例外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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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宇晨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51-58,共8页
学界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与确权纠纷解决“双轨制构造”批评颇多,有关问题的解决思路也争议良多、尚难以达成统一意见。专利法需要改革,但改革离不开理论支撑,不可违背基本法理“自说自话”。学者们尚未足够重视专利权有效性推定对于专利... 学界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与确权纠纷解决“双轨制构造”批评颇多,有关问题的解决思路也争议良多、尚难以达成统一意见。专利法需要改革,但改革离不开理论支撑,不可违背基本法理“自说自话”。学者们尚未足够重视专利权有效性推定对于专利无效判断方式所带来的影响。明晰“双轨制构造”背后存在的法理基础,为专利法改革提供基础理论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在现有的法理基础上进行专利法改革,法院原则上应充分尊重专利局的确权职能,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也即当然无效的情形下才能直接判定专利权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无效制度 双轨制 专利权有效性推定 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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