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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违约责任制度的亮点与盲点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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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5-76,共12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未固步自封、画地为牢,在解释之外也创新发展了《民法典》规则,尤其是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替代交易、违约金酌减等违约责任制度呈现诸多亮点与盲点。在违约方终止合同时点问题上,司法部门犹若“摇晃的钟摆”,长期摇摆于通知解除与司法解除之间。解释的方案貌似折中调和,却违背违约方终止的司法解除性质,又产生与同属司法解除的情势变更规则不一致的“精神分裂症”。替代交易是“虚拟的强制履行”,该规则不意味着替代交易行为只能在合同解除后实施。替代交易规则受到合理性规则限制和减损规则制约,但替代交易本身并非义务。解释“以旧瓶装新酒”,实现了对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升级再造。特别是在违约金不得调整约定之效力、违约金酌减的计算基础与考量因素、违约金不得酌减之情形等几个方面积极作为,虽尚有探讨斟酌之处,但进取创新精神仍值赞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终止 替代交易 违约金酌减 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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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还是摒弃: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反思——基于相关裁判案例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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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睿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2-168,共17页
我国《合同法》并无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明文规定,相关裁判以《合同法》第94条或第110条作为支持违约方解除合同的依据,均难谓妥当。考察相关裁判背后的实质动因,可以发现通过现有规则即可直接或间接达到目的,并无创设违约方解除权的必... 我国《合同法》并无关于违约方解除权的明文规定,相关裁判以《合同法》第94条或第110条作为支持违约方解除合同的依据,均难谓妥当。考察相关裁判背后的实质动因,可以发现通过现有规则即可直接或间接达到目的,并无创设违约方解除权的必要。为违约方解除权提供正当性支撑的效率违约理论,渊源于诞生地的特殊制度背景,其自身亦存在不少盲点,且与我国民事立法的价值取向及我国《合同法》设置的违约救济路径不相容。违约方解除权这一制度“创新”过分侵蚀合同拘束力,不符合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应予以明确摒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解除权 《合同法》第110条 实际履行 效率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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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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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景善 孙宝玲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6-96,共11页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合同符合程序条件和实质标准时,才否定其效力。而破产变更条款会实质性阻碍破产法目标的实现,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只有在符合概括式豁免规则时,才认定有效。概括式豁免规则可参考英国破产法中的公允对价理论、瑕疵资产理论和善意的商业安排理论等进行规则设计。以破产解除条款与破产变更条款为一般模式,明晰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的有效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约定条款 破产解除条款 违约方解除 破产变更条款 反剥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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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损规则对违约方解除权的功能替代——以真假“合同僵局”为中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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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立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6-115,共10页
违约方解除权仅能解决非金钱债务陷于履行不能导致的真正合同僵局案件,其规范价值在于明确了无论履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当事人,对待给付义务均非直接消灭,一律需要行使解除权。非金钱债务的债权人拒绝受领给付,并欲逃避作为对待给付的金... 违约方解除权仅能解决非金钱债务陷于履行不能导致的真正合同僵局案件,其规范价值在于明确了无论履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当事人,对待给付义务均非直接消灭,一律需要行使解除权。非金钱债务的债权人拒绝受领给付,并欲逃避作为对待给付的金钱债务并不构成真正的合同僵局。然而学说与案例均混淆了此二种迥然不同的案型,将违约方解除权规则错误地扩张至后一种情形,这才是违约方解除权引发质疑和反对的真正原因。债权人拒绝受领的假想合同僵局中,债权人要从合同关系中脱出,应当求助于减损规则,令非违约方及时终止合同,或者直接由法院行使司法形成权终止之。在这个意义上减损规则成为了违约方解除权的功能替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僵局 履行不能 违约方解除权 合同的清理结算 减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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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困境与解决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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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萌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71-73,122,共4页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赋予合同当事人的特定条件下申请合同终止的权利,为违约方实现合同解除提供了途径,对解决实践中的合同僵局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但基于继续履行请求权被排除的范围限定、故意违约无从救济以及违约方合同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赋予合同当事人的特定条件下申请合同终止的权利,为违约方实现合同解除提供了途径,对解决实践中的合同僵局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但基于继续履行请求权被排除的范围限定、故意违约无从救济以及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自身的形成诉权性质致使其在适用上存在范围狭隘、考量因素不当和程序实现复杂的问题,在解决路径上应当注重考量合同僵局成因本身,扩大适用范围和优化程序要件以解决适用中的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方 合同解除权 司法解除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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