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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历程与经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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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宝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41-61,F0002,共22页
从《民法通则》至《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解决《侵权责任法》适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第三个阶段主要是... 从《民法通则》至《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解决《侵权责任法》适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第三个阶段主要是配合《民法典》的正确实施。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具有以下特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从规则创设到法律解释的转变;及时回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适应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准确发现和化解社会突出矛盾;解释水平显著提高,紧密围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作出具有指导价值的解释。但总体而言,也存在个别需要注意和完善的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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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的构成及适用——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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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俊友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2-69,共8页
体育活动是本土化自甘风险适用的典型领域。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的确切含义蕴含在其整体结构及其各个构成部分之中。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包括适用范围、自甘风险行为的成立条件、法律效果三大部分。自甘风险是体育活动中的一项... 体育活动是本土化自甘风险适用的典型领域。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的确切含义蕴含在其整体结构及其各个构成部分之中。体育活动中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包括适用范围、自甘风险行为的成立条件、法律效果三大部分。自甘风险是体育活动中的一项法定免责事由,它可以免除加害人的一般过失侵权责任。自甘风险也是一项独立的侵权抗辩事由,它排斥与被害人同意、与有过失、公平责任同时适用。在具体适用上,它可以作为行为规范,指导体育活动参加者的行为并引领体育活动精神;作为证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行为人可以用来积极抗辩;作为裁判依据,权威机构可以用来驳回受害人的赔偿请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活动 自甘风险 构成要件 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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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义务及其私法实现——兼论《民法典》第494条内蕴的公法与私法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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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鸿飞 《齐鲁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5-106,共12页
《民法典》第494条规定了三种强制缔约方式,其第2款为落实普遍服务义务最重要的私法措施。普遍服务义务的性质为最终由国家对公民承担的行政给付义务,并非市场主体的义务。其正当性源于技术革新和经济发展对“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的新... 《民法典》第494条规定了三种强制缔约方式,其第2款为落实普遍服务义务最重要的私法措施。普遍服务义务的性质为最终由国家对公民承担的行政给付义务,并非市场主体的义务。其正当性源于技术革新和经济发展对“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的新要求、因国家职能变迁而兴起的“担保国家”观念、部分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属性等。普遍服务义务的设置需厘定公私畛域,防范企业不当扩张自然垄断的范围,从而阻碍市场化进程。依我国现行法,特定企业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为法定义务,并非其社会责任。我国有必要承认间接强制缔约理论,在所有公共事业领域类推适用电力、电信和邮政领域的普遍服务规范。普遍服务的义务人应获得基金补贴,而不应通过其业务获得交叉补贴。普遍服务义务的实现程度受经济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双重限制,故强制要约义务原则上不宜强制履行;在强制承诺时,相对人的要约必须合理。违反强制承诺义务的,义务人应承担缔约义务,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遍服务 强制缔约 强制要约 强制承诺 《民法典》第4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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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恶意串通条款的独立价值与规范释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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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伊帆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7-88,共12页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 恶意串通行为并非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之子情形。在体系定位上,《民法典》第154条属于独立的合同无效制度。在适用范围上,《民法典》第154条可以对以股权等投资性权利为标的的转让、非商品房与动产的一物多卖、债务人的诈害行为损害担保人利益等案型中的恶意串通行为加以规制,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恶意串通的主观构成聚焦于对“串通之恶意”的判断,当事人既需存在明知或应知行为可能导致损害之“观念”,又需具备积极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之“意思”。《民法典》第154条所称“他人合法权益”中的“他人”仅指向特定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客观构成以“特定第三人财产利益”为中心,并以“造成实际损害”作为其必要条件。基于比例原则的考量,《民法典》第154条中的“无效”应为相对无效之法律效果,其只能由受害方主张,且仅相对该受保护的特定第三方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串通 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154条 相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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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民初大理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形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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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琨捷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0-131,共12页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 学界普遍认为《大清现行刑律》民事部分的效力由1912年4月3日南京临时参议院的决议所确立,但梳理史料却能得出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该决议由南方政权作出且并未被北洋政府承认,故民事法源的空白未在立法层面得到解决。“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确立,离不开大理院在“司法兼营立法”过程中的塑造。民初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大致经历了通过《大清民律草案》的尝试与挫败、大理院确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地位、剥离《大清现行刑律》刑法属性及该律地位的巩固等阶段。纵观民事“第一法源”的确立,自清末兴起的“诸法合体说”起了关键作用,大理院根据该观点将《大清现行刑律》区分为不同的部门法,既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困境,又避免另立新民法将会遭受的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民律草案》 诸法合体 大理院 民事有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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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民国文献的源流与学术价值探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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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玉 蒋耘中 +2 位作者 袁欣 董琳 董锦 《大学图书馆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2-108,共7页
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民国时期文献主要来自历史积累,与清华大学的百年历史息息相关,具有馆藏结构合理,版本样态丰富,馆藏源流渠道广泛等特征;就资源类型而言,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民国刊物稀见性强,民国图书签名本多,清华大学学生毕业... 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民国时期文献主要来自历史积累,与清华大学的百年历史息息相关,具有馆藏结构合理,版本样态丰富,馆藏源流渠道广泛等特征;就资源类型而言,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民国刊物稀见性强,民国图书签名本多,清华大学学生毕业论文、图书馆史档案、民间契约文书与老照片各具特色。这些民国时期文献是研究清华大学图书馆史、校史以及中国近代教育史的重要史料,逐渐得到研究者的关注与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文献 清华大学图书馆 特色馆藏 毕业论文 民间契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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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连带债务抗辩权的解释论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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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强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8-64,共7页
《民法典》就连带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需要通过体系解释加以限缩。《民法典》对连带债务人抗辩未加限制的规定与连带债务免除的限制绝对效力规定存在利益失衡的风险。《民法典》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抗辩的范围、时效和效... 《民法典》就连带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需要通过体系解释加以限缩。《民法典》对连带债务人抗辩未加限制的规定与连带债务免除的限制绝对效力规定存在利益失衡的风险。《民法典》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抗辩的范围、时效和效力等事项都需要通过对民法典连带之债规定的理论基础分析后才能获得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连带债务 追偿 抗辩 限制绝对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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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典》看乡村治理中急需关注的十个法治问题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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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宪忠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41-48,共8页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实施,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治理中的问题,意义重大。研究这些问题时,要重视两个核心的民法规则:一个是《民法典》第96条关于农村集体法人作为民法特别法人的规定;另一个是《民法典》第261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 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实施,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乡村治理中的问题,意义重大。研究这些问题时,要重视两个核心的民法规则:一个是《民法典》第96条关于农村集体法人作为民法特别法人的规定;另一个是《民法典》第261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的规定。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所有权制度的重大变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准确认识社会主义的土地理论、农村集体化理论,遵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在涉及农业的经济基础已发生本质变化的情况下,勇敢地推出农村地权流转的政策思路。在乡村治理的法制建设中,要解决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相区分的问题;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中建立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问题;完善集体组织中的成员和成员权的制度设计;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把“三权分置”当作一项重要的制度予以推广,搞清楚地权运作的法律基础问题;把紧宅基地审批关,推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满足解决农村建设用地权利及新型农村合作社问题的需要;解决农村集体、农民家庭和个人的各种土地权利登记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乡村治理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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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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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毅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3,共13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出现了新发展,对足球治理带来新挑战和新影响。就足球伤害的侵权归责原则而言,过去广为适用的公平责任原则不再适用,这将极大地增强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出现了新发展,对足球治理带来新挑战和新影响。就足球伤害的侵权归责原则而言,过去广为适用的公平责任原则不再适用,这将极大地增强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活动参加者、组织者的信心。《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文体活动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要件,对于足球运动参加者明确足球伤害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了新要求。在三阶层的体育伤害侵权构造下,足球伤害的法律适用将从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层次递次考量。其中,对于作为违法阻却要件的自甘风险规则认定和作为有责性组成部分的重大过失认定将成为《民法典》时代足球伤害法律适用的核心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足球伤害 自甘风险 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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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背景下保护和发展蓝碳的法治路径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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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立新 逯达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5-77,共13页
我国承诺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增加海洋碳汇是实现碳中和与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手段之一。保护和发展蓝碳的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保护和发展蓝碳的保障。保护和发展蓝碳与实现碳中... 我国承诺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增加海洋碳汇是实现碳中和与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手段之一。保护和发展蓝碳的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保护和发展蓝碳的保障。保护和发展蓝碳与实现碳中和主要体现的法理有实现环境权、维护环境公平与正义、环境法学中的环境利益理论等。为了加强相关法治建设,应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蓝碳的法律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司法体系以及守法体系。从行政法、私法与社会法维度出发,建立健全蓝碳法律体系。在行政法维度,其立法理念为生态保护与环境义务,其主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强化保护和发展蓝碳行政行为的规制,保障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健全蓝碳监管机制,明确规定包括新建项目蓝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护和发展蓝碳规划制度等在内的有关蓝碳行政法律制度。在私法维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的解释工作,出台司法解释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与环境公法的衔接与适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中蓝碳保护相关条款来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规则。在社会法维度,加强蓝碳保护宣传教育立法以及保护和发展蓝碳项目促进立法。从加强蓝碳生态系统污染与破坏行为的行政规制,蓝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以及蓝碳监管与海洋生态监管的协调角度出发,完善蓝碳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蓝碳损害民事公益诉讼、蓝碳交易纠纷产生的私益诉讼、蓝碳行政公益诉讼等。完善政府及其官员守法机制、企业守法机制以及公众守法机制,形成良好的蓝碳守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碳中和 蓝碳 蓝碳监管 蓝碳诉讼 环境权 行政法 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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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国时期基层法院判决依据的多样性——以浙江龙泉祭田纠纷司法档案为例 被引量:12
11
作者 尹伟琴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92-96,共5页
祭田纠纷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纠纷。以民国龙泉法院司法档案中的数十份祭田案件判决书为样本,从实证和法理两个层面分析其判决依据,认为民国时期基层法院援引的判决依据具有多样性。结论是外来法和传统民事习惯的磨合有一个自上而... 祭田纠纷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纠纷。以民国龙泉法院司法档案中的数十份祭田案件判决书为样本,从实证和法理两个层面分析其判决依据,认为民国时期基层法院援引的判决依据具有多样性。结论是外来法和传统民事习惯的磨合有一个自上而下的脱节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祭田 外来法 固有民事习惯 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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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安宁权:一种特殊的隐私权 被引量:55
12
作者 王利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46-55,共10页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宁利益又与其他隐私利益存在区别,其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可以将其作为特殊的隐私权。我国民法典应当在人格权编的隐私权部分明确规定生活安宁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活安宁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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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国共内战时期国民党的“戡乱动员” 被引量:5
13
作者 汪朝光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34-39,共6页
1947年中,为了挽救其统治的重大危机,国民党被迫实行“戡乱动员”的应变之举,企图集中全力与中共一搏。其后,国民党加强了对其后方的控制与镇压,对舆论的钳制不断加强,异议声音的表达也日渐受限。但是,以严刑峻法为表征的“戡乱动员”,... 1947年中,为了挽救其统治的重大危机,国民党被迫实行“戡乱动员”的应变之举,企图集中全力与中共一搏。其后,国民党加强了对其后方的控制与镇压,对舆论的钳制不断加强,异议声音的表达也日渐受限。但是,以严刑峻法为表征的“戡乱动员”,非但没有能实现国统区的社会稳定,反而凝聚了社会各阶层对国民党统治的不满之心,加速了他们对国民党统治之离心离德,最终亦未能挽救国民党统治之败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员 国民党统治 战时 简论 1947年 社会稳定 大危机 国统区 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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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现代《民法典》:中国与俄罗斯不同的立法进程 被引量:4
14
作者 鄢一美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65-72,共8页
改革前中国与俄罗斯具有相类似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20世纪80—90年代,两国先后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俄罗斯在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民法典,历经十几年,完成一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民法典》,而中国至今仍未形成民法... 改革前中国与俄罗斯具有相类似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20世纪80—90年代,两国先后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俄罗斯在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民法典,历经十几年,完成一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民法典》,而中国至今仍未形成民法典。文章着重分析了中俄两国在寻找现代《民法典》的进程中的不同特点,以及俄罗斯的民法法典化进程对中国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俄罗斯 中国 民法典编纂 民事立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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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生态环境损害归责原则及其司法适用 被引量:6
15
作者 薄晓波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58-61,共4页
《民法典》及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归责原则的规定不尽相同,有可能造成立法逻辑混乱、法律适用不统一。市场主体在公法设定的私权边界内行使权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 《民法典》及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归责原则的规定不尽相同,有可能造成立法逻辑混乱、法律适用不统一。市场主体在公法设定的私权边界内行使权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否则会使法律设定的权利边界丧失对社会主体的行为指引作用。《民法典》规定生态环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合理性,司法适用中要考虑“国家规定”的具体范围,生态环境损害与人身、财产损害的归责原则区分,同一行为引发多重诉讼时的顺位,未违反法律规定情况下生态环境损害的补救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生态环境损害 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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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问题及分析——基于高频程式语搭配 被引量:3
16
作者 王芳 汤文华 《外国语文》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26,共14页
程式语搭配特征是分析立法翻译规范化的重要方式。本文基于语料库工具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中的高频程式语搭配特征。通过与《魁北克民法典》英文本对比,发现两个文本中的高频程式语在使用频率和搭配上的差异比较大。文... 程式语搭配特征是分析立法翻译规范化的重要方式。本文基于语料库工具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中的高频程式语搭配特征。通过与《魁北克民法典》英文本对比,发现两个文本中的高频程式语在使用频率和搭配上的差异比较大。文章从语言和法律两个维度研究搭配差异,认为造成此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法律文化对立法技术的影响、译者对立法文本的理解欠深刻、译者对程式语在原生英语语境下的使用规律掌握不够熟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程式语 搭配 法律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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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民事习惯调查的勃兴与民间规范的式微 被引量:7
17
作者 马建红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94-102,共9页
从清末开始的变法改制,结束了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法与民间规范浑然一体的时代。在清末民初西方化语境中日渐勃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由于法律对民众生活全方位的规制、"调查"方式本身的局限及立法者对习惯吸纳过程中的改造等原因... 从清末开始的变法改制,结束了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法与民间规范浑然一体的时代。在清末民初西方化语境中日渐勃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由于法律对民众生活全方位的规制、"调查"方式本身的局限及立法者对习惯吸纳过程中的改造等原因,造成了民间规范的式微,最终形成了"国(国家法)进民(民间规范)退"的大格局。在法典化成为主流的今天,立法者必须注意调适国家法与民间习惯二者之间的关系,因为法律的生命力或持久性,在于能有选择地吸收拥有广泛民情基础且合乎时代需要的风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民初 民事习惯调查 法典化 民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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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现实路径 被引量:14
18
作者 王利明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29-36,157,共9页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是市民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经世济民、治国理政的重器。民法典的颁布必将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市场经济...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它是市民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经世济民、治国理政的重器。民法典的颁布必将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全面实施民法典,需要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做好新旧法律之间的相互衔接,应加强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同时应当将立法解释作为民法典规则补充、更新、解释、完善的重要手段。还必须强化依法行政以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也应当加强司法解释的清理和制定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依法行政 司法解释 保障私权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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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知识界关于“文明”的认知与思辨 被引量:5
19
作者 罗检秋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4-84,共11页
近代中国人对西方的认识经历了复杂演变,19世纪中期以"夷""洋"标志的西器西俗,至清末则成为文明的象征。"文明"引领着都市社会的生活时尚,也成为思想领域的价值尺度,可谓蕴涵复杂的近代话语。但清末民初... 近代中国人对西方的认识经历了复杂演变,19世纪中期以"夷""洋"标志的西器西俗,至清末则成为文明的象征。"文明"引领着都市社会的生活时尚,也成为思想领域的价值尺度,可谓蕴涵复杂的近代话语。但清末民初知识界对"文明"的认知和思辨值得注意:他们试图纠正文明潮的物质化偏颇,而彰显了制度和精神文明;他们辨析了奢侈与文明的本质区别,而重视道德修养;同时摒弃了西方文明观隐含的殖民主义意识,体现了多元化的文明观念。民初知识界对近代文明观及社会风尚的反思影响于社会思潮,推动了"五四"以后文化热的兴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末民初 文明观 社会风尚 殖民意识 精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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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中国仲裁制度的变革与发展趋势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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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玲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37-43,共7页
在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对仲裁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新近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自贸区仲裁规则》集中反映了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成果。在仲裁临时措施的立法方面,完善了临时措施的种类和时限。《自贸区仲裁规则》... 在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对仲裁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新近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自贸区仲裁规则》集中反映了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成果。在仲裁临时措施的立法方面,完善了临时措施的种类和时限。《自贸区仲裁规则》规定在准据法许可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临时措施,弥补立法之不足。友好仲裁,因受限于"依法仲裁"和"枉法仲裁罪"的规定,一直在我国难有作为。《自贸区仲裁规则》首开先河,允许仲裁庭在当事人合意下依公允善良原则作出裁决。《自贸区仲裁规则》中仲裁员开放名册制的确立,为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搭建起桥梁。尽管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以国际通行的"支持仲裁"为方向,但仍存在诸如国际国内仲裁双轨制、仲裁协议审查过严以及国内仲裁缺乏国际竞争力等问题。我国仲裁制度自下而上的改革,必须首先从立法的变革着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自贸区仲裁规则》 支持仲裁 司法监督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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