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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犯的法定犯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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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云峰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149-161,共13页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要件。虽然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范围进行框定,但理论上的争议未曾止息。应当区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入罪和出罪的双重功能,入罪的前置依据应限...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要件。虽然司法解释已经对其范围进行框定,但理论上的争议未曾止息。应当区分“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入罪和出罪的双重功能,入罪的前置依据应限定为法律和行政法规,出罪的正当化依据可以来源于部门规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本体法益是自然人的人格权,这就决定该罪本应是自然犯,但立法者通过设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空白罪状使之具有法定犯气质,应将该罪性质界定为“自然犯的法定犯化”。如此会产生两大效应:一是揭露该罪的双层法益面貌,阻挡层是秩序性集体法益,背后层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只有当集体法益能还原为个人法益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才有适用的必要性;二是凸显该罪的双重违法性,司法者需要将前置法中的新型规则嵌入刑法的适用流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人格权 自然犯的法定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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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犯与自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二元判断——从法政策学转向法教义学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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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星丞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64-79,共16页
为了限缩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有研究采用法政策学的范式,从政策目标倒推解决方案,在法制定、法解释层面对法益进行重新解读,或根据法效果归纳裁判经验,但均未获成功。应将研究范式转向法教义学,将研究重点转向法适用。非法吸收公... 为了限缩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现有研究采用法政策学的范式,从政策目标倒推解决方案,在法制定、法解释层面对法益进行重新解读,或根据法效果归纳裁判经验,但均未获成功。应将研究范式转向法教义学,将研究重点转向法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法定犯与自然犯的双重属性,应进行二元判断,其法理基础在于推定原理。该罪的法益金融秩序可还原为资金安全,而资金安全无法通过证据证明,只能进行事实推定;推定关系中构成要件与基础事实的分离,隐含着二元判断的可能性。基础事实因融资结构及安全规范的不同,可区分为法定犯属性的间接融资,与自然犯属性的直接融资,这决定了二元判断的必然性。法定犯与自然犯虽然都具有四性特征,但四性的内部关系及判断方法不同,呈现不同的适用规则,从而可以在不改变构成要件及其法益设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从定罪和量刑上合理限缩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定犯 自然犯 法教义学 事实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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