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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之争的质疑与剖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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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桂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8-113,共16页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间的论争至今仍余热未消乃至“伪冷实热”,然而,这场论争存在概念误用、标签滥用和疏于考证历史之弊。解释与涵摄、判断是不能混同的三个概念。犯罪论上也不宜简单地贴上“形式”“实质”的标签。加上“实质”拥有“立法论之实质”与“司法论之实质”的不同含义,这种标签滥用造成了诸多误解。沿用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的术语,并承认文义解释较之于目的解释的优先性,将明显减轻争论所造成的误解。争论之误会走向扩大的另一原因在于不重史事之考察。对20世纪学说史的梳理,既能使前述两个弊端进一步明晰化,亦有助于确认争论所具有的有限意义:形式解释论在面对文义的边缘地带时尺度稍严,且其对犯罪手段与新古典体系之修正的考虑,使其异于实质解释论,并初步具有了20世纪下半叶人的不法论的部分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文义解释 目的解释 人的不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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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论:基于经济法规范与原理的分析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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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孟洲 叶姗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89-95,共7页
根据现行经济法规范的规定,将经营者定位为"经济法上的人"之一是合适的。如要突显经营者的经济法主体属性,必须认识到"经营者"这一范畴具有多重属性。应在考察法律经验意义上的经营者的基础上,用富有经济法标签意... 根据现行经济法规范的规定,将经营者定位为"经济法上的人"之一是合适的。如要突显经营者的经济法主体属性,必须认识到"经营者"这一范畴具有多重属性。应在考察法律经验意义上的经营者的基础上,用富有经济法标签意义的经济法理念去阐释经营者的概念,从逻辑上推导出应然法上的经营者的内涵,并应着力建构和规整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营者 经济法上的人 经济法规范 经济法原理 权义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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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中庸思想与社会和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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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胜 马跃如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493-498,共6页
人类面临个人身心、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对于上述种种矛盾,仅仅依靠西方文化是难以解决的,而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思想中所包含的个人身心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经济和谐等和谐思想却为解... 人类面临个人身心、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对于上述种种矛盾,仅仅依靠西方文化是难以解决的,而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思想中所包含的个人身心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经济和谐等和谐思想却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可能,也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所应当吸取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思想 中庸 修身 社会和谐 经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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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子的心性说及其现代意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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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应杭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46-51,共6页
性善说是孟子心性理论的基础或理论前提,从这一前提出发,孟子不仅提出了理想人格的具体范式,而且进一步探讨了实现这一理想人格的现实途径。孟子的心性理论特别是人格范式思想虽有极大的理论偏颇和消极作用,但对民族精神和民族心理也产... 性善说是孟子心性理论的基础或理论前提,从这一前提出发,孟子不仅提出了理想人格的具体范式,而且进一步探讨了实现这一理想人格的现实途径。孟子的心性理论特别是人格范式思想虽有极大的理论偏颇和消极作用,但对民族精神和民族心理也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孟子心性理论对于道德之于人的尊严之意义的强调,对于当代人走出文化困境并重新确立心性与德性方面的理想,有重要而深远的启迪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孟子 心性论 人格范式 现代意义 人性本善论 "尚志"论 "寡欲"论 "苦其心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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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道之师到大学教员:现代学术研究职业化趋向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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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玉河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47-53,共7页
近代知识人的学术研究出现了职业化趋向。所谓学术职业化,就是将学术研究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学术研究者成为职业学者。随着清末民初现代学术教育体制的建立、科学家群体的形成、专门科研机构的创建、科研成就的取得与科学交流系统的建... 近代知识人的学术研究出现了职业化趋向。所谓学术职业化,就是将学术研究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学术研究者成为职业学者。随着清末民初现代学术教育体制的建立、科学家群体的形成、专门科研机构的创建、科研成就的取得与科学交流系统的建成,近代学者的社会职业角色开始形成,学术研究逐渐呈现一种职业化趋向,不仅出现了以知识生产和传授为谋生手段的社会职业,而且这种学术研究职业为一定的制度所保障。学术职业化是现代学术体制的重要特征。职业化学者被纳入近代分科化、专门化之学术体制中。现代学术体制以有形之场地和无形之规范,直接限定着学者之学术活动,并间接影响着学者之学术思想。职业化之知识人多遵从现代学术体制从事知识生产,甚至将知识作为稻粱谋,而不再执着于思想之道。这是职业化体制下学术研究的特点及知识人的特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读书人 知识人 明道 求知 职业化 大学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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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君子之道及其现代价值——对大学生道德理想与人格追求的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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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自慧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04-107,共4页
君子道德与君子人格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不懈追求的人生境界。这一人生境界可以概括为"君子之道",其主要理念包括乐道、弘毅、善良和尊贵。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国家昌盛、民族复兴的重任,应将君子之道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
关键词 君子 君子之道 道德理想 人格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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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丧失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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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茂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6期662-668,共7页
劳动能力本质上属于健康权人格利益,不是独立的人格权。劳动能力的丧失是原来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受到他人的侵害后而致使身体残疾的结果。劳动能力丧失赔偿的所得丧失说、劳动能力丧失说、生活来源丧失说,都存在缺陷,应当予以重构。... 劳动能力本质上属于健康权人格利益,不是独立的人格权。劳动能力的丧失是原来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受到他人的侵害后而致使身体残疾的结果。劳动能力丧失赔偿的所得丧失说、劳动能力丧失说、生活来源丧失说,都存在缺陷,应当予以重构。在确定我国丧失劳动能力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论据时,应当采用一种更为科学的理论,即以劳动能力为基础的收入丧失说。在实践中,则要以此为依据来确定劳动收入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生活上增加的必需支出、特殊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能力 人格利益 以劳动能力为基础的收入丧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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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主义法益观视角下自杀关联行为的评价 被引量:9
8
作者 蒋太珂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96-209,共14页
在适用《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之规定时,传统观点一直坚持两项原则:一是故意杀人行为仅限于正犯行为;二是故意杀人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生命。在涉及对自杀参与行为的评价时,这两项原则已被放弃。然而,放弃第一项原则,会导致刑法规范... 在适用《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之规定时,传统观点一直坚持两项原则:一是故意杀人行为仅限于正犯行为;二是故意杀人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生命。在涉及对自杀参与行为的评价时,这两项原则已被放弃。然而,放弃第一项原则,会导致刑法规范体系的矛盾和评价冲突;放弃第二项原则,同样会导致评价冲突。因此,在评价自杀参与行为性质时,传统的两项原则仍应被坚持。从人格主义法益观的视角看,自杀剥夺了继续形成中的人格的生命,故而属于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基于共犯从属性原则,自杀参与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参与他人自杀的行为的不法较轻和存在共犯量刑的特殊规定,是自杀参与行为得以减免处罚的根据;安乐死和尊严死存在被正当化的余地;阻止他人自杀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应是紧急避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杀参与 故意杀人罪正犯 故意杀人罪共犯 人格主义法益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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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人格与儒家诚信之德 被引量:4
9
作者 白春雨 《齐鲁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23-27,共5页
诚信之于人的作用可以从人格的进路上予以见证。正义是古希腊文化的四主德之一,是基于诚信的法律秩序,正义人格就是以理智控制情感和欲望,保证心灵和体质的健康。君子人格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人的自觉的道德要求和积极的境... 诚信之于人的作用可以从人格的进路上予以见证。正义是古希腊文化的四主德之一,是基于诚信的法律秩序,正义人格就是以理智控制情感和欲望,保证心灵和体质的健康。君子人格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人的自觉的道德要求和积极的境界展现。儒家诚信之德的现代意义主要表现在它是不同文化进行对话的平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因子,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来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义 中庸之道 君子人格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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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养在公法上的性质及实施的相关问题研究 被引量:3
10
作者 鲁昕 李泊毅 《齐鲁学刊》 CSSCI 2021年第1期118-126,共9页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实施之重大违法行为施以非刑罚处分,以保持社会治安,同时矫治改善行为人,是设置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基础。决定处以收容教养的前提是,无责任能力人实施了违法层面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是否处以收容教养,应当依...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实施之重大违法行为施以非刑罚处分,以保持社会治安,同时矫治改善行为人,是设置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基础。决定处以收容教养的前提是,无责任能力人实施了违法层面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是否处以收容教养,应当依据行为人所实施之不法行为所显示出的人身危险性。因此,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在必要的时候”,应当解释为行为人具有将来之危险性时(一般形式要件)。由于收容教养为公法上对特定行为人所实施的重大基本权干预,因此“在必要的时候”决定处以收容教养也意指符合比例原则(一般实质要件)。运用体系解释,横向比较其他公法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鉴于其干预人身自由的程度与非紧迫性,还应当设置法官保留(特殊形式要件)。以上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收容教养干预人身自由正当性的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容教养 基本权干预 比例原则 法官保留 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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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控制下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配置:对第三方原则的双重反思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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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海伟 《治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43-157,160,共16页
在侦查场景中,平台控制下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配置关系到相关信息能否获得保护、相应的取证手段是否属于强制性措施而受到规制,美国判例中呈现的第三方原则提供了一个解读的视角。该原则的理论基点主要包括公民对向第三人传递信息的行为... 在侦查场景中,平台控制下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配置关系到相关信息能否获得保护、相应的取证手段是否属于强制性措施而受到规制,美国判例中呈现的第三方原则提供了一个解读的视角。该原则的理论基点主要包括公民对向第三人传递信息的行为自担风险,公民对存储在第三方的数据不具有主张合理隐私期待的权利基础等。然而,第三方原则已然无法适用于平台控制下的个人信息,原因在于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之间的联结在信息流动过程中并未被斩断。加之对第三方原则的全景式、本土化反思,可得到平台控制下个人信息数据权利配置的基本构造:一方面,以信息主体之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为内核,涉及隐私权、个人信息利益、通信秘密等权利基础;另一方面,对于平台而言,相关数据调取措施所造成的干预集中于平台的经营自由权,包括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克减与协助数据调取义务的课予,平台借此得以与执法机关积极博弈,构成个人信息保护的外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原则 平台 信息控制者 个人信息保护 多边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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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理诠释、精神信仰到成德成人——20世纪以来“致良知”教研究的基本定位与反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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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德仁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61-166,共6页
"致良知"教作为王阳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既是其讲学的立言宗旨,又是王门诸子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思想纲领。20世纪以来,关于"致良知"教的研究主要形成了哲理诠释与精神信仰两种不同诠释路径。反观20世纪以来阳明"... "致良知"教作为王阳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既是其讲学的立言宗旨,又是王门诸子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思想纲领。20世纪以来,关于"致良知"教的研究主要形成了哲理诠释与精神信仰两种不同诠释路径。反观20世纪以来阳明"致良知"教的两种研究取径,都不可回避一个更为本质的问题——成德成人。成德成人的德性教养既是儒学一以贯之的内在精神,更是阳明"致良知"教的本旨意涵,其意义就在转化个体生命情感、精神意志的过程中显现出人人本有且知是知非的良知。在成德成人的基础上,哲理诠释的路径蕴涵着精神信仰的价值追求,而精神信仰的路径又表现出哲理诠释的普遍性面相。这既关涉如何体贴阳明哲学的真精神,也向当代儒学研究提出了应当如何诠释儒学传统价值的重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王阳明 “致良知”教 哲学理论 精神信仰 成德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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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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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0期89-91,共3页
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市场中重大的违规行为。由于其较为隐蔽,对如何确定责任人的范围、采取何种民事归责原则和在诉讼中谁具有原告资格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规制该违法行为的可操作性。明确信赖义务是追究内幕交易人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市场中重大的违规行为。由于其较为隐蔽,对如何确定责任人的范围、采取何种民事归责原则和在诉讼中谁具有原告资格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规制该违法行为的可操作性。明确信赖义务是追究内幕交易人责任的最主要、最直接的理论根据,对不同的内幕交易人应采用不同的归责理论。对因内幕交易而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要给予赔偿,对原告作出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幕交易 责任人范围 归责原则 原告资格 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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