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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院不得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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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延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45-159,共15页
人民法院启动再审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部分,其既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也包括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来看,允许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 人民法院启动再审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部分,其既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也包括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来看,允许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部分案件中还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还是混合法系,无论是否允许法院启动再审,都不允许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允许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再审的制度在当今已经不具有任何正当性。从实务的角度,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停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立法的角度,应当明确禁止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再审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 不告不理原则 控审分离原则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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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二审检察院能否新增抗诉请求及其合理控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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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崇涛 《交大法学》 CSSCI 2020年第3期159-173,共15页
关于二审检察机关能否新增原审检察院抗诉书中没有涉及的抗诉请求,《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提出全面、明确的意见。实践中各地做法各异,研究领域对此探讨较少且说服力不强。允许二审检察院独立提出... 关于二审检察机关能否新增原审检察院抗诉书中没有涉及的抗诉请求,《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提出全面、明确的意见。实践中各地做法各异,研究领域对此探讨较少且说服力不强。允许二审检察院独立提出抗诉请求,在国内检察体制下具有许容性,是检察机关延伸并正确行使诉权的要求,同时也是发挥诉讼监督职权的应有之义。为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可获得二审救济""上诉不加刑"有关权利,应当采取"原则上授权允许+合理限制"的态度,要求二审检察院只能在原审起诉指控的范围内,新增有利于被告人的抗诉请求或者针对原审检察院的抗诉对象、抗诉事项新增不利于被告人的抗诉意见和理由,并及时告知二审法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省级以上检察院应当对此做出统一规范,并随之改进抗诉法律文书制作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审抗诉程序 上一级检察院 抗诉请求 上诉不加刑 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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