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79篇文章
< 1 2 29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国特色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1
1
作者 宋强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3-17,共15页
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征与传统产权制度间产生范式冲突,构建适配数据新型权利属性的登记制度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命题。当前立法层面尚未形成系统性制度安排,虽在... 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征与传统产权制度间产生范式冲突,构建适配数据新型权利属性的登记制度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命题。当前立法层面尚未形成系统性制度安排,虽在北京市、山东省等八省市开展的区域性制度创新试点中探索出差异化登记模式,但受限于数据权利分层模糊、区域规则异构化及技术治理缺位等瓶颈,仍难以支撑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的建构需求。基于此,亟需以“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协同框架重构登记体系:制度维度应围绕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的权利束分解构建分层登记规则,建立与数据交易、资产入表等机制的协同网络;技术维度须依托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完善登记信息防篡改机制与权益保障体系,推进全国统一登记平台建设。通过构建兼具权利配置效率与安全治理效能的中国方案,可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提供产权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登记制度 数据确权 技术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产权的力度和限度 被引量:19
2
作者 申卫星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1-45,共15页
数字经济发展是否需要对数据进行确权,取决于确权说和行为规制说哪种方案有更大的优势。对此,确权说贯彻“有贡献即有回报”之理念,在保护层面上具有层次性、前瞻性和确定性,不仅局限于消极保护,更在于促进积极利用,形成有效市场规则,... 数字经济发展是否需要对数据进行确权,取决于确权说和行为规制说哪种方案有更大的优势。对此,确权说贯彻“有贡献即有回报”之理念,在保护层面上具有层次性、前瞻性和确定性,不仅局限于消极保护,更在于促进积极利用,形成有效市场规则,在意思自治基础上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最优配置。数据确权要兼顾数据来源者和数据处理者的各自贡献和诉求,在肯定原始数据初次分配给来源者的基础上,构建来源者二阶权利和处理者三权分置的产权体系。对行为规制说所担忧的反公地悲剧,本质是数据确权之后的数据限权问题。对此,应当坚持在确认权利、权益和利益三层次保护的基础上,承认数据产权的行使应受其他数据参与方竞争性权益,以及受公共利益和中小微企业经营利益制约,并通过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缔约等制度具体构建数据产权的限制规范,从而构建既有力度又有限度的现代数据产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据要素 数据交易 数据来源者 反公地悲剧 数据法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的规范理路与制度架构 被引量:4
3
作者 刘鑫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90-98,共9页
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推进数据财产确权的重要路径选择。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指引下,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省份先后开启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试点探索。基于数据要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高度契合性,纳入知识产权框架并展开... 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推进数据财产确权的重要路径选择。在《数据二十条》的政策指引下,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省份先后开启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试点探索。基于数据要素与知识产权制度的高度契合性,纳入知识产权框架并展开数据产权登记是相对合理的;而基于数据市场运营中产权明晰化的强烈诉求,立足确权效果而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也是非常必要的。在基本范畴上,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的适格客体标的应当是具备实用价值与合法来源的衍生性公开数据集合,并在获准登记后呈现出以持有、使用、经营为核心权能,且有一定时间性、地域性限制的专有性排他效力。在流程设计上,为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机制的有序运行,应参照专利授权和商标注册等现行的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模式,从登记申请审核和异议无效两个维度着手,对登记的主管机构以及登记的具体步骤予以明确设定。在此基础上,还应建构与确权登记紧密链接的保障与监管机制,从而实现对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功能异化法律风险的有效应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知识产权 数据确权 数据产权登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公共数据污染的法律治理 被引量:2
4
作者 苏宇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0-63,共14页
公共数据污染不仅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更有可能对数据驱动决策及其他基于数据的判断和决定造成不利影响。深入治理公共数据污染,已成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共数据污染的成因包括... 公共数据污染不仅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更有可能对数据驱动决策及其他基于数据的判断和决定造成不利影响。深入治理公共数据污染,已成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共数据污染的成因包括记录错误、人为篡改、不当操作、外部攻击等,可能产生多阶影响。公共数据污染防治需要充实相关法理基础,确认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维护公共数据秩序的一般性任务,建立结构化的参与式治理制度框架,认可数据公权以及防治公共数据污染的一般性义务,发展基于技术性正当程序理论的“数据正当程序原则”。此种法理基础有利于建构防治公共数据污染的请求权体系,并建立以“法律3.0”方式镶嵌于技术性机制中的若干法律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数据污染 数据公权 数据正当程序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消费类数据平台化开发的商业模式与监管框架 被引量:1
5
作者 杜创 朱劲燃 《财经问题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26-40,共15页
在数字时代,合理开发消费类数据对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数据的公共产品属性、间接性和规模效应等特征,本文提出平台化开发是消费类数据开发的核心商业模式,即由数字平台收集来自不同企业或商家的交易数据,并据此构建... 在数字时代,合理开发消费类数据对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数据的公共产品属性、间接性和规模效应等特征,本文提出平台化开发是消费类数据开发的核心商业模式,即由数字平台收集来自不同企业或商家的交易数据,并据此构建数据模型,以间接方式(出售基于数据分析的产品或服务)或直接方式(出售原始数据)供第三方用户使用。首先,本文系统总结已经相对成熟的线上消费类数据平台化开发模式。其次,本文分析了线下消费类数据开发面临的独特挑战(数据零散增加了收集难度,数据产权归属模糊,分析使用数据需要较高的成本等),以及通过平台化实现线下消费类数据价值的方法与商业模式。此外,文章还分析了这些策略对社会福利和市场竞争的潜在影响。最后,本文提出要通过市场机制和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数据安全,并讨论了政府在促进数据共享和社会治理中的角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类数据 平台化开发 商业模式 数据产权 隐私保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成式人工智能驱动下企业数据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调适 被引量:1
6
作者 马一德 汪婷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07-120,F0002,共15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对企业数据商业秘密保护构成结构性挑战。企业数据在训练数据中隐性扩散、在模型应用中失控流转,引发商业秘密流动失控风险,并导致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面临双重制度困境:保密性因保密意愿否定与技术不可控性遭遇...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对企业数据商业秘密保护构成结构性挑战。企业数据在训练数据中隐性扩散、在模型应用中失控流转,引发商业秘密流动失控风险,并导致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面临双重制度困境:保密性因保密意愿否定与技术不可控性遭遇主客观解构,秘密性因输出结果相似性与数据可及性而趋于形式化。由此引发的传统法律规则与技术特性之间的适配性危机亟待破解。与此同时,数字时代催生了商业秘密保护理论的三重范式转型,即数据控制权理论突破绝对保密传统,合作保密机制重构保密与共享的二元对立,以及动态价值评估体系承认数据训练贡献与组合秘密独立价值。基于此,需构建多维协同治理方案:规则层面建立动态化构成要件认定标准;技术层面依托区块链存证、隐私计算与算法透明度监管工具实现数据流通风险管控;实施保障层面则形成政企协同、行业自律与司法规则统一的三重机制。该方案旨在为平衡技术创新激励与数据安全维护提供法治解方,并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产权保护提供范式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企业数据 商业秘密保护 数据控制权 制度调适 协同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医疗数据使用权分层配置论
7
作者 任颖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25-139,共15页
医疗数据使用权的分层配置,从具体授权、动态授权、细粒度授权出发,形成医疗数据原始使用权、继受使用权、衍生使用权三元结构。医疗数据原始使用权对医疗数据制作者作出具体授权,医疗数据制作者是以医疗机构而非患者为核心的。医疗数... 医疗数据使用权的分层配置,从具体授权、动态授权、细粒度授权出发,形成医疗数据原始使用权、继受使用权、衍生使用权三元结构。医疗数据原始使用权对医疗数据制作者作出具体授权,医疗数据制作者是以医疗机构而非患者为核心的。医疗数据继受使用权层级,区分公益性使用与商业使用主体,形成差序化的动态授权布局。医疗数据公益性使用权配置,区分应急状态与常规状态展开场景化授权。医疗数据商业使用权配置,需动态剔除可识别的个人数据。医疗数据衍生使用权层级,以数据资源与数据产品的区分为基础推进细粒度授权。医疗数据资源领域的衍生使用权配置区分衍生数据使用与转委托开发利用设定相应的规则,医疗数据产品领域的衍生使用权与经营权具有同构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数据 数据使用权 数据财产权 数据经营权 分层配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侵犯衍生数据行为的刑法规制
8
作者 刘宪权 肖宸彰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3-84,共12页
我国亟待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数据保护制度。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数据库存在本质区别,应当受到前置法以及刑法的独立保护。基于劳动赋权理论、劳动价值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公共利益理论,衍生数据具有值得刑法保护的财产价值。侵犯衍生数... 我国亟待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数据保护制度。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数据库存在本质区别,应当受到前置法以及刑法的独立保护。基于劳动赋权理论、劳动价值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公共利益理论,衍生数据具有值得刑法保护的财产价值。侵犯衍生数据行为的三种刑法规制路径均存在不足与缺漏,应当以衍生数据为对象构建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二元保护体系。对于未公开的衍生数据,可以通过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法规定予以保护。对于已公开的衍生数据,需要先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增设衍生数据权,明确其对象范围、权利内容以及权利取得方式,并在刑法中增设“侵犯衍生数据权罪”,加强对已公开衍生数据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衍生数据 知识产权 衍生数据权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衍生数据权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个人数据收益权的证立与建构
9
作者 李婧 张鑫虎 《江苏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60-169,I0004,I0005,共12页
个人数据包括个人信息数据与非个人信息数据,这两类数据的生成均离不开个人的贡献。数据持有者不能基于劳动赋权论证成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免费的网络服务也无法构成用户信息的公平对价。虽然单项个人数据所承载的经济利益是有限的,但... 个人数据包括个人信息数据与非个人信息数据,这两类数据的生成均离不开个人的贡献。数据持有者不能基于劳动赋权论证成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免费的网络服务也无法构成用户信息的公平对价。虽然单项个人数据所承载的经济利益是有限的,但个人信息数据的收益权可以通过经济利益外的人格利益加以证成,非个人信息数据收益权能够基于拉兹的共同善权利观,通过结合个人经济利益与数据流通共同善的方式得到证立。在结构设置方面,个人数据收益权的权利主体限于初始生成个人数据的自然人;权利客体限于附着于个人信息与非个人信息原始数据之上的经济利益;权利内容包括权利人通过许可使用或交易个人数据等方式获取收益的主张权、通过让与或放弃等行为变更原有个人数据收益法律关系的权利等;个人数据收益权与数据来源者的数据访问和使用权相辅相成,同数据处理者的数据收益权并行不悖。在机制配套方面,我国需要构建合格的数据管理与交易平台,保障个人对数据的控制以及数据的顺利流通;引入数据信托机制,推行数据集体治理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确权 个人数据 数据收益权 数据来源者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电商平台数据权益保护的理论反思与制度创新
10
作者 马更新 王焕悟 《行政管理改革》 北大核心 2025年第9期45-54,共10页
数据权益的保护通常建立在数据处理的合法性基础之上。当前,电商平台数据在实际运用中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法律约束。有观点主张数据权益应以“合法持有”为前提,但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协调数据价值与合规要求之间的复杂关系,可... 数据权益的保护通常建立在数据处理的合法性基础之上。当前,电商平台数据在实际运用中面临来自多方面的法律约束。有观点主张数据权益应以“合法持有”为前提,但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协调数据价值与合规要求之间的复杂关系,可能影响数据权益的实际保护效果。对此,可在严格保护合法性数据的同时,对存在轻微瑕疵但投入增值显著且未造成实质损害的电商平台数据给予有限保护,优化数据交易中的合规审查义务与初步证明机制,既防范数据风险扩散,又激发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为电商平台数据权益保护提供更具包容性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商平台 数据权益保护 个人信息数据 数据合法性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出版数据的法权构造与规范建制
11
作者 原美林 王雪晴 《编辑之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0期13-19,共7页
出版数据法权构造与规范建制是出版数据权利法定化和制度化的过程。一般来说,受法律保护的出版数据构成要素包括合法性、价值性以及管控性要素,这些要素是出版数据法权构造的关键。从内容解构上来说,出版数据法权构造应围绕权利主体展开... 出版数据法权构造与规范建制是出版数据权利法定化和制度化的过程。一般来说,受法律保护的出版数据构成要素包括合法性、价值性以及管控性要素,这些要素是出版数据法权构造的关键。从内容解构上来说,出版数据法权构造应围绕权利主体展开,明确特定权利和特定数据集。在出版实践中,出版数据的法权构造应明确法权行使边界,落实出版数据法权的实质保护和多元共治。基于此,文章指出应构建全流程出版数据治理机制、多维赋能数据应用场景、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以推动出版数据法权的完善及保障向更高效合理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法权 权利构造 出版数据 规范体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合规框架下农业数据确权实施路径
12
作者 孙姗 周利明 朱建刚 《农业工程》 2025年第2期33-43,共11页
数字农业背景下,农业数据的作用和地位越发重要,一方面农业作业场景涉及区域广、人员多,另一方面农业数据是农业科研、政策制定和市场分析的重要依据。不同于其他数据的利用,农业数据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农业... 数字农业背景下,农业数据的作用和地位越发重要,一方面农业作业场景涉及区域广、人员多,另一方面农业数据是农业科研、政策制定和市场分析的重要依据。不同于其他数据的利用,农业数据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农业数据确权至关重要。立足农业数据的合规利用,尝试深入挖掘数据确权背后的法律逻辑与权益关系,提出利用农业数据确权的可行路径,有效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以期促进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数据 确权 实施路径 数字农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领域法视角下数据财产权益的理论构造与规则展开
13
作者 王艳梅 孙永敏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89-97,共9页
采取何种恰当的方式规范数据的财产权益,使其既能够保障数据相关者权益又能够发挥数据财产价值,是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功能的主要理论难题。数据的主体多样性和利益重叠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一种类型的权利都无法满足规范数据财产权益的需... 采取何种恰当的方式规范数据的财产权益,使其既能够保障数据相关者权益又能够发挥数据财产价值,是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功能的主要理论难题。数据的主体多样性和利益重叠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一种类型的权利都无法满足规范数据财产权益的需求,单一部门法亦难以全面规范数据权益以达到法安定性和确定性的目的。以问题为导向的领域法学强调以综合性方法解决特定领域的复合型问题,为解决数据领域难题提供了新的范式。通过对数据领域内财产权益主体的厘定,以具体制度划定各主体行使数据财产权益的边界,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处理者进行采集、处理、流通等行为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应明晰数据处理者搜集数据过程中对数据来源者数据权益保护的边界,另一方面还须明晰数据处理者应用数据时遵守市场竞争秩序的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财产权益 领域法学 行使边界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农业数据资源产权界定的经济学分析:现实困境、理论框架与制度优化
14
作者 王刚毅 杜祥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471-477,共7页
基于“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归纳农业数据生产要素特征,分析农业数据要素确权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构建农业数据要素确权理论框架,探讨农业数据要素确权制度优化路径。结果表明:农业数据要素具有虚拟再生性、多元主体性以及协同... 基于“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归纳农业数据生产要素特征,分析农业数据要素确权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构建农业数据要素确权理论框架,探讨农业数据要素确权制度优化路径。结果表明:农业数据要素具有虚拟再生性、多元主体性以及协同增效性等特征;在农业数据要素确权过程中,存在农业数据价值密度低、多元主体产权分配复杂、交易市场风险较高等现实困境;农业数据要素在纵向维度上可划分为农业数据资源、农业数据集合、农业数据产品,横向维度上可划分为农业公共数据、农业企业数据和农户数据;农业数据要素确权应以潜能释放最大化与多元主体权益合理化为目标。据此,提出加强专业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合理分配多元主体权益、平衡数据保护与利用等制度优化路径,促进农业数据要素潜能释放,进而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数据要素 产权界定 数据类型 数据特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要素确权与规制:模式创新与影响机制
15
作者 李三希 张明圣 王泰茗 《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36-43,共8页
数据要素确权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制度基础。鉴于数据要素特有的非竞争性、衍生性和强协同性等特征,当前的确权实践面临理论争议与实施困境的双重挑战。为应对挑战,应在“因数确权”之外实施“因行为监管”的... 数据要素确权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制度基础。鉴于数据要素特有的非竞争性、衍生性和强协同性等特征,当前的确权实践面临理论争议与实施困境的双重挑战。为应对挑战,应在“因数确权”之外实施“因行为监管”的数据要素确权与规制模式。同时,构建以实践探索推动确权创新为基本原则、以数字技术创新作为实践基础、以数据利用先行区作为管理机制的支撑体系,为数据要素确权和规制模式创新提供条件保障。该模式将有效推动数据要素确权实践、破解数据流通梗阻、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安全治理框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确权 规制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新质生产力视域下数据要素价值化的体系配置
16
作者 许中缘 郑煌杰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97-107,共11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数据要素的独特属性既重塑了价值创造的基本范式,亦催生了新型生产关系和组织形态,其价值化核心在于实现合法化、标准化、场景化与市场化之形态演进。数据要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数据要素的独特属性既重塑了价值创造的基本范式,亦催生了新型生产关系和组织形态,其价值化核心在于实现合法化、标准化、场景化与市场化之形态演进。数据要素通过推动生产力三要素发生质变,促进技术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要素配置效率与重塑经济增长结构,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质态。然而,当前数据要素在价值化进程中面临着权属界定不清晰、合规判定不明确,技术标准与法律规制相错位、国际标准与本土规则相冲突,场景固化的规范缺陷、跨场景流通的技术壁垒,交易机制的结构性漏洞、交易监管的适应性不足等难题,制约了其乘积效应的发挥。鉴于此,亟须构建以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数字化转型为基底的数据要素供给体系,完善以数据资源入表、会计确认与价值评估为核心的数据要素管理机制,培育以交易规则、交易场所与第三方机构为牵引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贯彻以技术融通型监管、协同共治与内生合规为理念的数据要素治理模式,以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数据要素价值化 数据标准 数据市场 数据场景 数据交易 数据产权 数据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的实践困境及制度构建
17
作者 张素华 刘寅 《行政管理改革》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5-45,共11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其中收益分配机制关系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健康运行。当前实践存在收益分配主体范围局限、授权与运营主体收益分配地位失衡、数据价值贡献难以核算等困境。应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其中收益分配机制关系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健康运行。当前实践存在收益分配主体范围局限、授权与运营主体收益分配地位失衡、数据价值贡献难以核算等困境。应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探索构建合理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分配体系,协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益性与商业性的关系,依法保障相关数据来源主体的合法收益,并借助公共数据使用主体的公益力量,保护特定群体利益。同时,厘清收益主体的价值贡献衡量标准,在授权协议中引入收益条款效力审查规则,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收益分配 数字红利 数据产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刑事诉讼中数据财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18
作者 艾明 庄嘉伟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11-122,共12页
数字化时代,我国正进行数据产权方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刑事诉讼法亟须应时代所需,保障相关财产性数据权益。目前针对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刑事诉讼法主要从处置电子数据和涉案财物两方面入手,但在财产性数据的获取、审查及处置方面仍存在一... 数字化时代,我国正进行数据产权方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刑事诉讼法亟须应时代所需,保障相关财产性数据权益。目前针对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刑事诉讼法主要从处置电子数据和涉案财物两方面入手,但在财产性数据的获取、审查及处置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究其原因,存在财产性数据属性不明、数据财产权权利定位不清和权利价值评估方式不明确等内部因素限制,以及制度衔接不协调、司法供给不到位等外部因素影响。综观域外相关制度,数据财产化是主流趋势,围绕数据价值周期,以传统财产权模式保障财产性数据权益符合我国国情。由此,首先,在制度层面,应从数据类型、权利内容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中财产性数据的获取、审查及处置机制,并通过提升强制措施的针对性、细化电子数据内容审查要求等方式强化对电子数据中财产性利益的保护,同时落实好与《数据安全法》等法律的衔接工作。其次,在司法层面,通过完善网络警察的选举考核标准、探索运用前沿技术等方式,提升公安司法机关对财产性数据的司法保障能力。最后,在配套措施方面,应完善数据价值评估机制及赔偿追索程序等规范,以保障数据财产权的有效行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财产性数据 数据财产权 制度完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谁有权获得POI数据上的权益
19
作者 张韬略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0-35,共16页
“信息点”或“兴趣点”(POI)数据来源构成复杂,法律属性也呈现多样性,数字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围绕POI数据的控制和利用的需求冲突,以及数字平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扭曲契约机制、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能力,是厘定平... “信息点”或“兴趣点”(POI)数据来源构成复杂,法律属性也呈现多样性,数字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围绕POI数据的控制和利用的需求冲突,以及数字平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扭曲契约机制、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能力,是厘定平台内经营者POI数据权益边界时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应从数据来源角度将POI数据细化为门店推广数据、用户评价数据和等级评级数据,逐一分析其原始的利益结构和法律边界,然后才能正确评价平台协议对数据权益的再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并纠正可能侵犯平台内经营者数据权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权益分配 数字平台 消费者权益保护 数据可携带权 平台内经营者 POI数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中的产权确认:以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视角 被引量:1
20
作者 胡卫萍 杨德敏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68-76,共9页
随着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启动,文化数据资产已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本文基于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中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价值共生需求,围绕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与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解读,明确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 随着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启动,文化数据资产已成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本文基于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中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价值共生需求,围绕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与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解读,明确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是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中数据生产要素效能实现。面对文化数据转化应用中多方主体介入使文化数据用益关系呈现的复杂性,可强化文化元数据引领下的文化数据“原真性”利用,从整体产权、阶段性用益产权角度,以数据产权多维分层的权益聚拢、权益分化的确权路径,进行上链技术依托下的权属登记,确定产权主体的权益范畴,规范文化数据财产流转、产权交易行为,推动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化数据 转化应用 产权确认 文化新质生产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9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