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5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信息流通背景下个人信息爬取行为“过罪化”的实务现状与理论重塑
1
作者 徐光华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78-94,共17页
个人信息爬取行为作为新兴的自动化个人信息收集方式,在实务中存在“过罪化”倾向:经授权的个人信息爬取、仅违反企业规定的爬取行为均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公开信息的爬取行为也丧失出罪空间。其根源在于忽视信息流通中的主... 个人信息爬取行为作为新兴的自动化个人信息收集方式,在实务中存在“过罪化”倾向:经授权的个人信息爬取、仅违反企业规定的爬取行为均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公开信息的爬取行为也丧失出罪空间。其根源在于忽视信息流通中的主体意愿、社会价值及刑法保障流通的功能。需结合信息流通的时代背景,对个人信息爬取行为进行分类评价,适度限制入罪范围。对已授权个人信息的爬取,因主体的知情同意不应认定为犯罪。对公开的个人信息的爬取,应当综合考量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来判断其正当性。对于涉私密性的个人信息的爬取,应当判断是否严重侵害个人利益,不能仅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为由认定爬取行为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适度限制对个人信息爬取行为的入罪范围,在信息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寻求平衡,防止刑法过度打击导致信息产业萎缩,妨害我国数字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爬虫 信息流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Robots协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缓刑适用的实践检视与规则建构——以刑法第七十二条司法适用为中心展开
2
作者 朱珊珊 刘杨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35-144,共10页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量刑取向,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缓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制度空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缓刑不当适用的问题,表现为差别化适用和不合理适用两种情形。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量刑取向,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缓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制度空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缓刑不当适用的问题,表现为差别化适用和不合理适用两种情形。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机关对刑法上缓刑适用构成要件理解过于宽松,不仅自由裁量缺乏一致性司法标准,而且以宣告刑作为缓刑适用的依据,显然不符合刑法上缓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则。为了规范缓刑适用,应当从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技术层面建构缓刑适用要件评价表、规范层面建构以责任刑为中心的缓刑适用规则来有效消解缓刑司法适用的实践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缓刑适用 宣告刑 责任刑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全流程规制模式研究 被引量:7
3
作者 童云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5-101,共17页
在个人信息行为规制方面,我国前置法与刑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置法通过处理规则的设计实现了全流程规制,而刑法只能对部分不法处理行为进行惩治。此种规范格局导致法律难以衔接并形成刑法保护的盲区,不利于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此... 在个人信息行为规制方面,我国前置法与刑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置法通过处理规则的设计实现了全流程规制,而刑法只能对部分不法处理行为进行惩治。此种规范格局导致法律难以衔接并形成刑法保护的盲区,不利于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此,应提倡个人信息的刑法全流程规制模式,通过间接罪名适用法和法益量刑评价法对不同类型处理行为进行合理规制。通过理论维度和规范维度的证成,可以验证全流程规制模式具有可操作性。应当适用刑法合理规制非法收集行为和非法存储行为,保障前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适用刑法精准规制非法加工行为、非法使用行为和非法流转行为,保障中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运用刑法适度规制非法披露行为和非法删除行为,保障后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全流程规制 处理 数据犯罪 被遗忘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视角 被引量:127
4
作者 刘艳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6-29,共14页
网络爬虫在其被使用以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之前被人们视为没有问题的中立技术,如今被人们视为“道德上可疑的并可被视为违法”的技术。结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领域和行为,情境化地探讨网络爬虫行为违法性及其刑事规制问题,具有重要... 网络爬虫在其被使用以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之前被人们视为没有问题的中立技术,如今被人们视为“道德上可疑的并可被视为违法”的技术。结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领域和行为,情境化地探讨网络爬虫行为违法性及其刑事规制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确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合法性原则,以及网络爬虫领域规范爬虫行为的行业规则即爬虫协议(Robots协议),是判断爬虫行为形式上非法的重要标准。对爬虫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还应从实质上加以判断。行为人在权限许可范围内使用爬虫行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采取爬虫行为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等行为,不构成犯罪。通过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形式入罪与实质出罪双重机制,可以合理实现对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爬虫 合法性原则 爬虫协议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形式判断 实质判断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安全犯罪的迭代异化与刑法规制路径——以刑事合规计划的引入为视角 被引量:52
5
作者 于冲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93-102,共10页
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迭代异化,司法解释不断丰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类型和个人信息外延,但面临个人信息犯罪严峻的异化态势,受侵害的数据质量、数据规模、危害性后果不断攀升,数据的处理、共享、交易、流通使得数据的“动... 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迭代异化,司法解释不断丰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类型和个人信息外延,但面临个人信息犯罪严峻的异化态势,受侵害的数据质量、数据规模、危害性后果不断攀升,数据的处理、共享、交易、流通使得数据的“动态安全”逐渐成为数据安全问题的常态。以刑事制裁为主的单向度的国家监管显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规制手段的单一化使其规制效果难彰,因此需要其他手段的功能补给。刑事合规制度作为一种能够容纳企业与国家共治的犯罪治理模式,通过促进网络服务商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的内控化、制度化开展,增强网络服务商对于数据安全的责任意识,通过网络服务商的事前的主动介入,增强数据安全犯罪的积极防控,实现侵害数据安全犯罪的积极的一般性预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动态安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单位犯罪 犯罪预防 刑事合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行为类型”的教义分析——以“泛云端化”的信息现象为研究视角 被引量:8
6
作者 陈伟 熊波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18年第2期62-68,共7页
在网络社会场域下,"泛云端化"信息现象已然成为个人信息存储、流转与使用的一种岿然态势。云端个人信息的侵犯行为要素解读,应当依托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类型的明定,进而循序渐进地进行类型化分析。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在网络社会场域下,"泛云端化"信息现象已然成为个人信息存储、流转与使用的一种岿然态势。云端个人信息的侵犯行为要素解读,应当依托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类型的明定,进而循序渐进地进行类型化分析。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类型界定为"个人信息自决权",是在具体考量云端化信息现象的侵犯行为手段的特质性而得出的结论。基于此,本文运用网络刑事立法的类型化思维,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类型划分为"交易型"、"刺探型"、"泄露型"三类,便于指导侵犯行为的教义学诠释,继而促使罪名的司法认定并实现文本规范形式与实质的良性互动与权威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泛云端化 行为类型 法教义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益属性与入罪边界 被引量:132
7
作者 于冲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5-25,共11页
在我国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长期的附属保护模式,加之"刑先民后"的立法现状,使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以及法益属性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不利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和"公民个人信息"... 在我国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长期的附属保护模式,加之"刑先民后"的立法现状,使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以及法益属性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不利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和"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有必要立足于现有的刑法框架和司法解释,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的规范概念进行系统解读,进而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益属性和刑法保护边界。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思路应当是,在确认其人身属性、财产属性和相关法益依附属性的基础上,赋予其新型的权利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益 个人信息权 司法解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非法取得或利用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刑法规制论 被引量:30
8
作者 李振林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72-83,共12页
人脸识别信息具备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属性,应属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非法取得或利用人脸识别信息行为,现行刑法主要存在以下规制困境:一是尚未明确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进行规... 人脸识别信息具备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属性,应属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非法取得或利用人脸识别信息行为,现行刑法主要存在以下规制困境:一是尚未明确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二是尚未对非法存储、使用、加工人脸识别信息等可罚性较高的行为进行规制。人脸识别信息实际上可以归为《解释》所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人脸识别信息行为,应通过进一步明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而将其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合法获取公民人脸识别信息后非法存储的行为,可认定为不作为的非法获取人脸识别信息行为,继而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对于非法使用、加工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可通过扩大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非法”的范畴甚或增设非法利用公民个人重要信息罪加以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 生物识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之刑罚替代措施 被引量:19
9
作者 汪明亮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6-28,共13页
从现有的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措施看,刑罚承担着主要角色,且是持一种严罚态度。严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威慑作用有限。为了实现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最佳效果,需深入研究该种犯罪的生成模式,分析刑罚规制之不足,并从... 从现有的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措施看,刑罚承担着主要角色,且是持一种严罚态度。严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威慑作用有限。为了实现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最佳效果,需深入研究该种犯罪的生成模式,分析刑罚规制之不足,并从中寻找刑罚替代措施。不同的刑罚替代措施在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存在差异。刑罚替代措施的不彻底性决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信息社会存在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对策只能定位为控制犯罪,而非消灭犯罪;在适用刑罚替代措施的时候,需进行"成本—效益"评估;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重视公众参与。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予以刑罚规制的时候,应有所宽容、有所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刑罚替代措施 刑罚规制 犯罪生成模式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视频搜索网站深度链接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31
10
作者 徐松林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26-31,共6页
在网络环境中,视频网站深度链接侵权行为呈现"帮助行为独立化"、"依附行为主动化"、"间接行为直接侵权"趋势,视频网站深度链接侵权行为的危害性比直接上传作品的盗版侵权行为危害性大得多,应该认定这种... 在网络环境中,视频网站深度链接侵权行为呈现"帮助行为独立化"、"依附行为主动化"、"间接行为直接侵权"趋势,视频网站深度链接侵权行为的危害性比直接上传作品的盗版侵权行为危害性大得多,应该认定这种行为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非法"复制发行"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视频网站 深度链接 信息网络传播权 复制发行 侵犯著作权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化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再界定 被引量:15
11
作者 陈伟 宋坤鹏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8-96,共9页
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有效途径,传统解释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然不能满足数据化时代的基本需求。为有效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现阶段呈现出的新特点,需要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教义阐释,重新厘定公民个人信... 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有效途径,传统解释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然不能满足数据化时代的基本需求。为有效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现阶段呈现出的新特点,需要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教义阐释,重新厘定公民个人信息实质内涵和法益保护重点,进而确定公民个人信息在数据化时代的具体涵义。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并避免适用中的模糊性,应将个人隐私信息、生物识别信息、个人金融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等纳入公民个人信息的应然范畴,这不失为化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适用困境的有效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化时代 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人格权 超个人法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困境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4
12
作者 罗丽 朱李越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6-61,共6页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增无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我国《刑法》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该罪保护法益和刑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精准。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发布了司法解释,但...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增无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我国《刑法》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该罪保护法益和刑罚等方面的规定不够精准。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发布了司法解释,但仍难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定罪量刑和其他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考察我国《刑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可以从妥当司法的角度,在《刑法》中明确个人信息权为法益,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限额罚金刑,并且明确规定该罪适用“从业禁止”,以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益 罚金刑 从业禁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要素的法教义学分析——基于“泛云端化”信息特质 被引量:8
13
作者 熊波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5期137-147,共11页
随着云储存便捷的运作环境、服务密集的同步操作建模以及资源互享的途径多元的群集趋势之演变,公民个人信息的'云平台'储存已经逐渐流变为一种'泛云端化'特质。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双层场域'下,衔接两种情... 随着云储存便捷的运作环境、服务密集的同步操作建模以及资源互享的途径多元的群集趋势之演变,公民个人信息的'云平台'储存已经逐渐流变为一种'泛云端化'特质。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双层场域'下,衔接两种情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类型与具体要素的解读,是对既定客观事实的遵循与回应。基于法教义学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侵犯的具体法益类型应当界定为'公民个人信息自决权',而理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所涵盖的具体要素,则可以从法益类型所指的'对象、主体、程度与范围'这四个要素出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泛云端化” 法益要素 公民个人信息自决权 法教义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中信息分级保护的结构重塑 被引量:12
14
作者 黄陈辰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95-103,共9页
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保护必要性与紧迫性程度的不同将个人信息划分为三个层级并设置高低有别的入罪门槛,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级保护模式。这种模式最能直接反映行为的危害性程度与刑法对不同类型信息的保护力度,但其亦存在第一层级要素... 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保护必要性与紧迫性程度的不同将个人信息划分为三个层级并设置高低有别的入罪门槛,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分级保护模式。这种模式最能直接反映行为的危害性程度与刑法对不同类型信息的保护力度,但其亦存在第一层级要素范围过窄、第二层级认定标准单一、第三层级行为类型欠缺的弊端。因此应对现行分级保护体系予以调整与完善。具体而言,应在第一层级中增加“生物识别信息”及“与性相关的信息”;将第二层级的认定标准延展至“可能导致个人受到歧视”,并且增加列举个人联系方式、个人经历信息、网络关联信息等常见的信息类型;为《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设置“5万条以上”的信息数量标准,使其被纳入分级保护体系并作为第四层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情节严重 分级保护 生物识别信息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边界——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25
15
作者 江耀炜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52-161,共10页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条件,对其性质和地位的正确把握,是确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边界的重要依据。在本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仅是为提示违法性而存在,而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本...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条件,对其性质和地位的正确把握,是确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边界的重要依据。在本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仅是为提示违法性而存在,而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个人生活的安宁,而不是所谓的信息自决权。在本罪司法认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两个层面的价值和意义:一方面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之后,通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提示违法性功能,审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即法律上的根据;另一方面,在行为人的责任评价阶段,通过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评价行为人违法性认识的有无、错误的可避免性,进而作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可归责的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危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信息自决权 安宁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权利变迁与刑法保护的教义学限缩——以“数据财产权”与“信息自决权”的二分为视角 被引量:99
16
作者 张忆然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3-67,共15页
为了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经济和个人权利保护,民法上的发展方向是对个人信息权利属性进行"信息自决权"和"数据财产权"的划分,以"情境"或"场景"为核心的个别化保护方法成为近年来数据保护领域... 为了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经济和个人权利保护,民法上的发展方向是对个人信息权利属性进行"信息自决权"和"数据财产权"的划分,以"情境"或"场景"为核心的个别化保护方法成为近年来数据保护领域的发展趋势。在刑法教义学维度上,重要的问题不仅在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法益如何确定,更在于如何根据个人信息的不同权利属性,合理限缩有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对个人信息"信息自决权"的保护,宜立足于"情境脉络完整性理论",对"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值得保护性加以判断,重新阐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非法获取"行为的教义学含义;对于"知情同意"原则应予弱化,并类比医疗刑法中患者的"知情同意",赋予刑法上构成要件阻却之效力。对个人信息"数据财产权"的保护,在流转环节不适用"知情同意"原则,不能将"未经同意"等同于"违反国家规定"。单纯转让数据财产权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例外侵犯信息自决权时应认定为"出售"或"提供"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信息自决权 数据财产权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流通知情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及其刑事保护边界 被引量:7
17
作者 自正法 韩铁柱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89-97,共9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持续发生,而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在理论上尚未明确,导致刑事保护的界限模糊、教义规则明确性不足。现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研究表明,以“侵犯”为经验基础与条文不符,在方法论上存在偏差,无法实现构成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持续发生,而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在理论上尚未明确,导致刑事保护的界限模糊、教义规则明确性不足。现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研究表明,以“侵犯”为经验基础与条文不符,在方法论上存在偏差,无法实现构成要件的解释目的。按照刑事不法的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性阶层思维,应先明确形式法益,再利用实质法益方法进行遴选。从法条出发,明确“流通”的经验基础,结合文义解释和自然法方法,可得出信息流通权这一形式法益;再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背景作必要性遴选,可知所保护的法益为流通知情权。运用自然法方法检验证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自然犯,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只是提示性的规定。必要性方法否定滥用行为是刑事规制的必要,而限制解释“获取”“提供”等行为要件为依法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的新型犯罪行为提供个案适用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流通知情权 超个人法益 个人法益 自然法方法 必要性方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守护“前途安全”:冒名顶替行为的刑法规制--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为视角 被引量:6
18
作者 黄陈辰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22-130,共9页
先前我国刑法采取“附随打击”进路应对冒名顶替行为,即以打击伴随犯罪的方式遏制该行为的实施并实现对行为人的处罚。“附随打击”进路在未进行刑法修改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其固有局限。为回应社会公众对“前途安全”的关切,《中... 先前我国刑法采取“附随打击”进路应对冒名顶替行为,即以打击伴随犯罪的方式遏制该行为的实施并实现对行为人的处罚。“附随打击”进路在未进行刑法修改时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其固有局限。为回应社会公众对“前途安全”的关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将冒名顶替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规定为冒名顶替罪,其符合立法趋势与现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冒名顶替罪的理解与适用,“盗用”必然未获得权利人同意,“冒用”存在共谋的情形,二者属于交叉关系,在身份盗窃范围内重合。“顶替”强调由于行为人对相关资格或待遇的获取而导致被害人权利的丧失,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状态。冒名顶替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组织、指使”包括以言语或行动指挥、唆使他人实施某行为以及从事冒名顶替的经营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包含高校校长、招生办负责人等学校管理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 身份 附随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个人信息权法益确证及其场景化实践规则 被引量:12
19
作者 赵龙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69-178,共10页
个人信息权的语境实质是权利保护与个人信息利用二律背反的逻辑协调问题,是个人权利处分自由以及要求他人(包括国家)给予法益尊重的法律问题。在科学阐释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新型独立性权利的法理依据、理论内涵以及客体归属基础上,界定... 个人信息权的语境实质是权利保护与个人信息利用二律背反的逻辑协调问题,是个人权利处分自由以及要求他人(包括国家)给予法益尊重的法律问题。在科学阐释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新型独立性权利的法理依据、理论内涵以及客体归属基础上,界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明确个人信息权法益自决性立场,理性论证个人信息权一体两面的权利特征及其实践规则。方法论上将个人信息处理进行场景化审视,正确认识知情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依据;明确相对同意作为权利主体同意的基本形态;强调真实同意作为权利主体的意思表达。原则承载价值,法律规制行为。作为二次规范法的刑法,理应在保护理念、条文结构以及罪名优化等方面给予回应,形成既具有理论逻辑自洽性亦彰显实践功能自足性的刑法结构样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 法益 二律背反 同意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大数据时代侵犯个人征信信息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2
20
作者 陈禹衡 《征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36-41,共6页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征信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用户的征信信息价值被进一步放大。现阶段对于个人征信信息的侵犯主要有6种方式:利用信息范围不明确非法获取个人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系统后台获取信息,利用大数据非法分析征信信息,提供虚假...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征信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用户的征信信息价值被进一步放大。现阶段对于个人征信信息的侵犯主要有6种方式:利用信息范围不明确非法获取个人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系统后台获取信息,利用大数据非法分析征信信息,提供虚假征信报告,私自扩大征信信息使用范围、年限、查询次数,倒卖征信信息。侵犯个人征信信息的行为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了保障大数据时代征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参考国外征信条例完善征信法律体系,健全征信被侵害人的救济体系,利用大数据优势完善预防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征信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