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2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取型”行为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刘宪权 肖宸彰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03-115,共13页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主要法益为商业竞争秩序,次要法益为商业秘密权。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获取型”行为不属于预备行为实行化,其具有独立的可罚性。“获取型”行为并非一概构成本罪,需要以法益为指引对本罪的规制范围进行限缩。对于...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主要法益为商业竞争秩序,次要法益为商业秘密权。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获取型”行为不属于预备行为实行化,其具有独立的可罚性。“获取型”行为并非一概构成本罪,需要以法益为指引对本罪的规制范围进行限缩。对于非法获取技术信息的行为,应当以实际许可使用费中的普通许可使用费作为“重大损失”数额的认定标准。没有实际许可使用费的,应该以虚拟许可使用费作为计算“重大损失”的数额。对经营信息的“获取型”行为,或者以经营信息的形成成本作为“重大损失”数额的认定标准,或者以补救费用作为“重大损失”数额的认定标准。若同时存在对技术信息的“获取型”行为与“使用型”行为,应当采用销售利润损失与合理许可费中数额较大的一方作为“重大损失”数额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取型”行为 预备行为实行化 虚拟许可使用费 重大损失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商业间谍行为的规制困境及疏解路径
2
作者 李兰英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60-77,共18页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针对商业秘密的商业间谍行为冲击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尽管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反间谍法》填补了惩治商业间谍行为的立法空白,但是由于商业间谍行为的隐秘性和商业秘密的专业性,导致学界对商业间谍罪的...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针对商业秘密的商业间谍行为冲击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尽管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反间谍法》填补了惩治商业间谍行为的立法空白,但是由于商业间谍行为的隐秘性和商业秘密的专业性,导致学界对商业间谍罪的理论解读莫衷一是,办案机关对商业间谍行为的惩办力有不逮,严重影响了对商业间谍罪的打击成效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质效。对此,在理论层面,应廓清商业间谍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厘定其保护法益,破除单一罪名适用的理论误区,针对商业间谍行为适用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商业间谍罪的想象竞合,完善对我国企业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在治理层面,应确立“联动治理、差异保护、协作分工、内部完善”的综合治理原则,并将其嵌入具体措施中,从而实现专门、精准及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 商业秘密 商业间谍罪 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 刑事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侵犯衍生数据行为的刑法规制
3
作者 刘宪权 肖宸彰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3-84,共12页
我国亟待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数据保护制度。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数据库存在本质区别,应当受到前置法以及刑法的独立保护。基于劳动赋权理论、劳动价值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公共利益理论,衍生数据具有值得刑法保护的财产价值。侵犯衍生数... 我国亟待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数据保护制度。衍生数据与原始数据、数据库存在本质区别,应当受到前置法以及刑法的独立保护。基于劳动赋权理论、劳动价值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公共利益理论,衍生数据具有值得刑法保护的财产价值。侵犯衍生数据行为的三种刑法规制路径均存在不足与缺漏,应当以衍生数据为对象构建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二元保护体系。对于未公开的衍生数据,可以通过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法规定予以保护。对于已公开的衍生数据,需要先在知识产权体系中增设衍生数据权,明确其对象范围、权利内容以及权利取得方式,并在刑法中增设“侵犯衍生数据权罪”,加强对已公开衍生数据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衍生数据 知识产权 衍生数据权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衍生数据权罪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业秘密侵权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为核心
4
作者 朱沛智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36-144,共9页
为解决商业秘密侵权中权利人举证难问题,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的第32条降低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有效提高了权利人的胜诉率。但是该条规定尚存在诸如立法逻辑表述混乱、“初步证据、合理表明”的证明对象与证明标准不明确、商业... 为解决商业秘密侵权中权利人举证难问题,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的第32条降低了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有效提高了权利人的胜诉率。但是该条规定尚存在诸如立法逻辑表述混乱、“初步证据、合理表明”的证明对象与证明标准不明确、商业秘密“秘密性”的证明标准较高与保护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立法目标的有效实现。为此,有必要对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梳理,对立法逻辑表述混乱予以理顺,以提高立法逻辑的科学性;明确有关证明对象与证明标准;完善对权利人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证明标准与保护力度,从而有力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 初步证据 合理表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
5
作者 田曳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47-160,共14页
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国际合作的新需求等现实因素,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提出新要求。实践中通过不同解释路径适度扩张了刑事保护的半径,以回应尚未造成实际损失时的入罪困境。作为刑事保护的前提,刑法应与前置法在“商业秘密”的判断上... 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和国际合作的新需求等现实因素,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提出新要求。实践中通过不同解释路径适度扩张了刑事保护的半径,以回应尚未造成实际损失时的入罪困境。作为刑事保护的前提,刑法应与前置法在“商业秘密”的判断上保持统一,对于“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要件也应遵循相对统一的标准。就保护法益而言,“复杂客体说”更加符合实践的现实需要,其中市场竞争秩序法益的内容正日益被重视与强调。“不正当手段获取型”与“违约型”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基于合法正当的基础获取商业秘密,手段行为的不法性并不会直接影响法益侵害性的高低。除了损失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外,“情节严重”也应以保护法益为中心,结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性质、对企业生产经营及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的现实与潜在影响、行为人的目的与动机等主客观要素,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多元化认定体系。在把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民边界时,既应关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刑民构成要件本身的区别,也应关注刑民诉讼程序在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方面的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 不正当手段获取型 违约型 情节严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商业秘密民刑诉讼之间的衔接关系
6
作者 刘铁光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4-43,共20页
民刑裁判之间的协调性、民刑诉讼对同一事实基于相同规则认定结果的互认以及基于不同规则认定结果的单向决定与重新认定是民刑交叉案件民刑诉讼之间的衔接准则。基于上述衔接准则,民刑诉讼对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认定,应遵循互否与互认的... 民刑裁判之间的协调性、民刑诉讼对同一事实基于相同规则认定结果的互认以及基于不同规则认定结果的单向决定与重新认定是民刑交叉案件民刑诉讼之间的衔接准则。基于上述衔接准则,民刑诉讼对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认定,应遵循互否与互认的衔接关系;对商业秘密侵害行为的认定,应遵循基于不同认定规则“刑—民”之间肯定的单向决定、“民—刑”之间否定的单向决定、“刑—民”之间否定的重新认定、“民—刑”之间肯定的重新认定以及基于相同证明标准结果互认的衔接关系;对侵权损失和商业秘密许可费的认定应遵循基于不同规则“刑—民”之间的单向决定、“民—刑”之间的重新认定以及基于相同规则认定结果互认的衔接关系。商业秘密民刑诉讼之间并不存在必须进行先后选择的先决关系,鉴于司法效率的考量,仅在民刑诉讼并行未决的场合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其他情形民刑诉讼均无需中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民刑诉讼 商业秘密构成条件 侵权损失或获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害商业秘密民刑交叉案件法律适用重难点研究 被引量:5
7
作者 黄武双 谭宇航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4-95,共12页
实现对商业秘密宽严相济的保护,需要澄清商业秘密民刑交叉的重难点问题。首先是实体问题:民事法与刑事法认定侵害行为成立时,原则上应对相关构成要件的内涵持一致理解,刑事法仅可在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作出一些限缩。民事法与刑事法认定... 实现对商业秘密宽严相济的保护,需要澄清商业秘密民刑交叉的重难点问题。首先是实体问题:民事法与刑事法认定侵害行为成立时,原则上应对相关构成要件的内涵持一致理解,刑事法仅可在客观方面、主观方面作出一些限缩。民事法与刑事法认定侵害行为造成损害时,存在一定区别,需要从刑事法角度,独立考量民事法的规则是否能在刑事诉讼中适用,但在刑事诉讼能认定的损害,民事诉讼也能认定,是民事损害的底线。其次是程序问题:民事诉讼采用举证义务转移规则,刑事诉讼采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规则,两者不相互排斥;“民刑并行”不存在根本性问题,反而可构建层次分明、作用不同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发挥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各自优势。最后是在先裁判约束力上:就在先刑事裁判对在后民事诉讼的约束力,应区分刑事裁判的裁判主文、主要及定罪案件事实、主要及定罪案件事实所依赖的证据,形成具有梯度的约束力;就在先民事裁判对在后刑事诉讼的约束力,民事裁判对刑事诉讼的约束力较弱,刑事诉讼应按照刑事诉讼自身的法律标准,审查民事裁判所确定的案件事实、所依赖的证据是否应当采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民事侵权 民刑交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业秘密司法保护规则研究 被引量:8
8
作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课题组 谢甄珂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37-59,共23页
商业秘密民事纠纷中,原告主张保护的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案件审理的焦点问题之一,原告所称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及其是否满足秘密性、保密性要件是案件审理的重点。对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评价方面主要有根据证据直接认定和推定两种... 商业秘密民事纠纷中,原告主张保护的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案件审理的焦点问题之一,原告所称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及其是否满足秘密性、保密性要件是案件审理的重点。对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评价方面主要有根据证据直接认定和推定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均须通过信息比对确定被告获取、披露或使用的信息与涉案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相同或实质上相同。被诉侵权行为成立时,须审查被告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确定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时,须根据法律和具体案情确定是否销毁侵权载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等。若有需要,可对原告主张保护的信息的秘密性和技术信息是否相同或实质上相同等事项进行鉴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 合法来源抗辩 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救济 被引量:21
9
作者 杜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79-82,共4页
本文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救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程序规则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被引量:9
10
作者 吴国平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50-54,共5页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程序规则设计存在背离商业秘密的基本特点、立案门槛高低两极失衡、侵权行为认定模式混淆、举证责任分配漏洞较大、诉讼管辖制度不尽合理、审判模式存在弊端、诉前禁令及证据保全措施缺位等方面的不足与缺陷。有效...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程序规则设计存在背离商业秘密的基本特点、立案门槛高低两极失衡、侵权行为认定模式混淆、举证责任分配漏洞较大、诉讼管辖制度不尽合理、审判模式存在弊端、诉前禁令及证据保全措施缺位等方面的不足与缺陷。有效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针对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程序规则设计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提出切实可以的解决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侵权救济程序规则 缺陷 完善对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司法判定——以60个案例为样本 被引量:12
11
作者 沈玉忠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63-68,共6页
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司法判定存在着"损失说"、"获利说"、"价值说"等诸多观点。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60个样本分析发现,"重大损失"认定方法呈现多样化的态势,在... 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司法判定存在着"损失说"、"获利说"、"价值说"等诸多观点。通过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60个样本分析发现,"重大损失"认定方法呈现多样化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侵犯商业秘密案认定的困惑。在现实语境下,在侵犯商业秘密案的"重大损失"认定方法选择上,应根据侵犯商业秘密样态来选择较为合理的计算依据,同时,科学地界定损失的范围。在未来图景上,应改变援用"民事损失"认定"刑事损失"的模式,构建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的多维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大损失 计算方法 刑事损失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扩张与限缩解释 被引量:15
12
作者 汪东升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41-55,共15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了大幅修改,契合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背景。这既符合解决司法适用难题的要求,又满足了衔接前置法的需要。修改后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由结果犯改为情节犯,降低入罪门槛、提高法定刑、增...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了大幅修改,契合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背景。这既符合解决司法适用难题的要求,又满足了衔接前置法的需要。修改后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由结果犯改为情节犯,降低入罪门槛、提高法定刑、增加行为方式和扩大商业秘密的认定范围,内容呈现大幅扩张态势。面对该罪在立法上的积极扩张,无论持何种刑法观,都应该坚持司法适用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限缩解释。这既是贯彻刑法谦抑原则的需要,也是由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立法特点所决定的。未来可以通过对"盗窃""贿赂""欺诈""电子侵入""其他不正当手段""违反保密义务"等术语的合理解释,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加以限缩,从而防止处罚范围不当扩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侵犯商业秘密罪 反不正当竞争 保密义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被引量:16
13
作者 杨凯 《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1年第1期78-84,共7页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主体是混合主体 ,既包括一定的特殊主体 ,又包括一定的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又可以...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主体是混合主体 ,既包括一定的特殊主体 ,又包括一定的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又可以是过失 ,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在客观方面并不必然以“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为成立犯罪的标志 ;其直接客体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权利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 定义 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犯罪主体 犯罪客体 故意说 过失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TRIPs协议与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比较 被引量:3
14
作者 徐朝贤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47-52,共6页
本文对 TRIPs协议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 ,并着重从商业秘密的权属性质、商业秘密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行为、侵害商业秘密救济方式等方面具体分析其差异 ,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的建议和执法、司... 本文对 TRIPs协议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 ,并着重从商业秘密的权属性质、商业秘密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行为、侵害商业秘密救济方式等方面具体分析其差异 ,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的建议和执法、司法实践中避免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TRIPS协议 侵权救济 比较研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业秘密侵权实际损失厘定的经济分析
15
作者 陈灿平 李妍 《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1-18,105,共9页
有关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通过构建双寡头竞争古诺模型,分析古诺均衡下的市场价格与产量,借助数理经济分析,将其与反事实状态下的垄断情形进行对比,构建同质化情景下商业秘密侵权实际... 有关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通过构建双寡头竞争古诺模型,分析古诺均衡下的市场价格与产量,借助数理经济分析,将其与反事实状态下的垄断情形进行对比,构建同质化情景下商业秘密侵权实际损失模型,进而将其扩展到多名竞争者情况下,并分三种情形展开讨论。在产品同质化情景下,双寡头条件的商业秘密权利人实际损失模型涉及商业秘密产品的保留价格、边际成本、需求弹性三个参数;多名竞争者条件的实际损失模型中增加了竞争者数量参数。产品同质化情境的双寡头条件下,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大于侵权企业的侵权获利;当存在多名竞争者时,结论具有多样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侵权 实际损失 古诺模型 反事实状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罪保护法益的秩序化界定及其教义学展开 被引量:42
16
作者 王志远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39-53,共1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成立条件,不再要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只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定量要素就可构成该罪。这一立法变动,既意味着入罪门槛的进一步降低,也反映出立法者侧重保护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成立条件,不再要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只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定量要素就可构成该罪。这一立法变动,既意味着入罪门槛的进一步降低,也反映出立法者侧重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目的。商业秘密民事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力度的不断增强,对刑事保护的重心定位产生深刻影响。将权利人财产利益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唯一保护客体或主要客体,不仅与现行刑法的体系安排相冲突,在危害后果的判断方面,也给司法实践增加了困难,造成了刑事法网的不周延。复杂客体说混淆了事实与价值两个不同层次的还原问题,错误地将价值上的“应还原”理解为事实上的“需还原”,造成了秩序法益与个人法益的纠缠不清,不当贬低了秩序法益独立存在的价值。侵犯商业秘密罪本质上是制度依存性犯罪,立足于激励理论;只有当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创新激励机制,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才应动用刑法予以制裁。将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客体,进而在行为类型的确定和情节严重的判断上,剔除与商业秘密保护目的不相契合的因素,才可以更为合理地构建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制裁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个人法益 秩序法益 情节严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之辩护及释法完善 被引量:22
17
作者 贺志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39-53,共15页
2020年6月,全国人大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拟就我国《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取消“重大损失”要素,修改为情节犯。这一修法动议可能是履行2020年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 2020年6月,全国人大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拟就我国《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取消“重大损失”要素,修改为情节犯。这一修法动议可能是履行2020年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刑法保护义务的应对表现。考察该协议中英文本可以发现,“取消义务”仅涉及我国启动刑事调查时应取消“商业秘密权利人证实实际损失”的条件,与“重大损失”的入罪门槛无涉;“列入义务”仅涉及入罪行为类型的范围设定,也未涉及是否设定“定量”的入罪门槛。相反,现阶段我国保留“重大损失”的入罪门槛地位仍具有合理性。我国履约宜采取“释法优于修法”的策略,重新认识商业秘密致损机制和设计其定损机制,来解决“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入罪不能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大损失 司法解释 条约义务 中美经贸协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商业秘密刑事条款与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衔接 被引量:13
18
作者 谢焱 《交大法学》 CSSCI 2020年第4期120-131,共12页
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条款被频繁修订,《刑法》中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条款和司法解释却没有随之更新。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如何适用,两法如何衔接,成为当下的严峻问题。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改变了商业秘密的定义,... 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条款被频繁修订,《刑法》中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条款和司法解释却没有随之更新。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如何适用,两法如何衔接,成为当下的严峻问题。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改变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增补了行为方式,《刑法》尚能应对,但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标准过低,必须通过特别规定来解决。形式上有多种可能性,内容上要把握慎刑和谦抑原则,在划清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边界时要正确把握刑法的独立品格。具体说来,由于商业秘密涉及国家安全,要对有涉外因素的行为加重刑罚;对不同行为方式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进行质和量的区分,并与侵犯财产罪严格区分。另外,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重大损失”过于单一、认定困难,建议增加“其他严重情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不正当 竞争法 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民界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6
19
作者 王艳芳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32-55,共24页
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规则是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的核心,也成为相关立法和司法的焦点问题。通过举证责任规则解决举证难的实践探索曾经一波三折,早期的司法实践主要通过“实质相同+接触”解决特定的举证难问题,但未获司法解释的支持... 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规则是破解商业秘密保护难题的核心,也成为相关立法和司法的焦点问题。通过举证责任规则解决举证难的实践探索曾经一波三折,早期的司法实践主要通过“实质相同+接触”解决特定的举证难问题,但未获司法解释的支持,后来获得司法政策和裁判采纳。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全面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但该条的模糊措辞又引发了全面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是否用力过度的担忧,以及如何恰当解释和适用法条的困惑。第32条第1款旨在解决商业秘密是否存在或者是否适格的证明问题,第2款旨在解决侵权行为的证明问题,但第32条规定的“初步证据”与“合理表明”是指一定程度的可能性或者有可能,而不要求达到优势证据的标准。司法裁判既要以法条规定为依据,又要善于通过能动司法和创造性诠释,弥补立法的不足和寻求恰当的适用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转移 初步证据 合理表明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字时代德国专利法的修订新动态述评 被引量:5
20
作者 单晓光 李文红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0-96,共17页
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在2020年3月发布了《简化和现代化专利法第二部法律讨论草案》,随后德国议会也在2021年1月公布了相应的《联邦政府法律草案》,旨在简化和现代化专利法和工业产权保护领域的其他法律,以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 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在2020年3月发布了《简化和现代化专利法第二部法律讨论草案》,随后德国议会也在2021年1月公布了相应的《联邦政府法律草案》,旨在简化和现代化专利法和工业产权保护领域的其他法律,以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展露出德国为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巩固和强化其科技强国的地位,继续维护其在欧洲和全球的竞争优势的初衷。德国本次对专利法等工业产权法修改的主要亮点是:紧密协调民事法院侵权诉讼和联邦专利法院无效程序的同步;进一步澄清停止侵权请求权中比例原则的适用;在专利纠纷中适用《德国商业秘密法》相应规则等。这反映了其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价值取向乃至规则方面的微妙且重要的变化。我国在进入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的科技强国的关键时刻,也对专利法进行了一轮新的修正和实践,适时分享借鉴德国在数字经济时代专利法的相应尝试和经验,不无益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专利法 侵权诉讼 无效程序 停止侵权请求权 商业秘密 比例原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