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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连带债务抗辩权的解释论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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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强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8-64,共7页
《民法典》就连带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需要通过体系解释加以限缩。《民法典》对连带债务人抗辩未加限制的规定与连带债务免除的限制绝对效力规定存在利益失衡的风险。《民法典》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抗辩的范围、时效和效... 《民法典》就连带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需要通过体系解释加以限缩。《民法典》对连带债务人抗辩未加限制的规定与连带债务免除的限制绝对效力规定存在利益失衡的风险。《民法典》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抗辩的范围、时效和效力等事项都需要通过对民法典连带之债规定的理论基础分析后才能获得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连带债务 追偿 抗辩 限制绝对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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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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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毅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3,共13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出现了新发展,对足球治理带来新挑战和新影响。就足球伤害的侵权归责原则而言,过去广为适用的公平责任原则不再适用,这将极大地增强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出现了新发展,对足球治理带来新挑战和新影响。就足球伤害的侵权归责原则而言,过去广为适用的公平责任原则不再适用,这将极大地增强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活动参加者、组织者的信心。《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文体活动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要件,对于足球运动参加者明确足球伤害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了新要求。在三阶层的体育伤害侵权构造下,足球伤害的法律适用将从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层次递次考量。其中,对于作为违法阻却要件的自甘风险规则认定和作为有责性组成部分的重大过失认定将成为《民法典》时代足球伤害法律适用的核心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足球伤害 自甘风险 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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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背景下保护和发展蓝碳的法治路径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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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立新 逯达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5-77,共13页
我国承诺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增加海洋碳汇是实现碳中和与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手段之一。保护和发展蓝碳的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保护和发展蓝碳的保障。保护和发展蓝碳与实现碳中... 我国承诺争取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增加海洋碳汇是实现碳中和与有效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手段之一。保护和发展蓝碳的目的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保护和发展蓝碳的保障。保护和发展蓝碳与实现碳中和主要体现的法理有实现环境权、维护环境公平与正义、环境法学中的环境利益理论等。为了加强相关法治建设,应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蓝碳的法律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司法体系以及守法体系。从行政法、私法与社会法维度出发,建立健全蓝碳法律体系。在行政法维度,其立法理念为生态保护与环境义务,其主体包括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强化保护和发展蓝碳行政行为的规制,保障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健全蓝碳监管机制,明确规定包括新建项目蓝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护和发展蓝碳规划制度等在内的有关蓝碳行政法律制度。在私法维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的解释工作,出台司法解释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与环境公法的衔接与适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中蓝碳保护相关条款来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规则。在社会法维度,加强蓝碳保护宣传教育立法以及保护和发展蓝碳项目促进立法。从加强蓝碳生态系统污染与破坏行为的行政规制,蓝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以及蓝碳监管与海洋生态监管的协调角度出发,完善蓝碳执法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蓝碳损害民事公益诉讼、蓝碳交易纠纷产生的私益诉讼、蓝碳行政公益诉讼等。完善政府及其官员守法机制、企业守法机制以及公众守法机制,形成良好的蓝碳守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碳中和 蓝碳 蓝碳监管 蓝碳诉讼 环境权 行政法 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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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问题及分析——基于高频程式语搭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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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芳 汤文华 《外国语文》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26,共14页
程式语搭配特征是分析立法翻译规范化的重要方式。本文基于语料库工具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中的高频程式语搭配特征。通过与《魁北克民法典》英文本对比,发现两个文本中的高频程式语在使用频率和搭配上的差异比较大。文... 程式语搭配特征是分析立法翻译规范化的重要方式。本文基于语料库工具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英译本中的高频程式语搭配特征。通过与《魁北克民法典》英文本对比,发现两个文本中的高频程式语在使用频率和搭配上的差异比较大。文章从语言和法律两个维度研究搭配差异,认为造成此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法律文化对立法技术的影响、译者对立法文本的理解欠深刻、译者对程式语在原生英语语境下的使用规律掌握不够熟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程式语 搭配 法律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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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担保物权存续期限的制度构造——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419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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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秋宇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3-90,共8页
担保物权存续期限是我国《担保法》遗留的一个法律漏洞。虽然《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都试图填补此漏洞,但由于担保物权在经过特定期间后是否消灭仍不明确,司法实践和学说长期难以统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两次审议稿和《民... 担保物权存续期限是我国《担保法》遗留的一个法律漏洞。虽然《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都试图填补此漏洞,但由于担保物权在经过特定期间后是否消灭仍不明确,司法实践和学说长期难以统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两次审议稿和《民法典(草案)》审议稿继承《物权法》第202条对抵押权存续期限规定的做法不可取。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和有期限物权,基于促进担保物流通的法政策考量,担保物权应当有存续期限。尽管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限与被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没有法理上的因果关系,但二者在规范构造上有相当的牵连关系。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在完善《物权法》抵押权存续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将之提至担保物权总则部分并与担保物权的法定消灭事由规范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担保物权 存续期限 制度构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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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的医学伦理分析--以白内障手术为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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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继武 刘爽 +2 位作者 段鹏 刘敏 程俊平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0期26-28,32,共4页
以白内障手术为例,从医学伦理角度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益保护进行探讨。研究发现,白内障手术的知情同意既反映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反映患者是否得到应有的尊重、有利、不伤害、公正的伦理保护。白内障手术伦理关注围手术期管理和知... 以白内障手术为例,从医学伦理角度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益保护进行探讨。研究发现,白内障手术的知情同意既反映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也反映患者是否得到应有的尊重、有利、不伤害、公正的伦理保护。白内障手术伦理关注围手术期管理和知情同意;落实全过程心理干预、心理康复为目标的伦理管理。在医学伦理视角下,建议临床完善《民法典》“具体说明与明确同意”,落实伦理尊重原则;关注保护性治疗、手术愈后和风险用药,落实伦理有利原则;把握知情同意的“不能”或“不宜”,落实伦理不伤害原则;改善服务规范行为,落实伦理公正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白内障 《民法典》 知情同意 伦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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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民事习惯——以民国歙县的“一田两主”习惯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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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云朝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0-67,76,共9页
民法典编纂应尊重和吸纳内含国民生活方式的民事习惯。民法典对民事习惯的重塑既是一个时间过程,又是在特定的空间展开的。民法典的有效性必须接受基层社会的实效性检验。民国永佃权立法枉顾歙县"一田两主"习惯,扰乱了主佃双... 民法典编纂应尊重和吸纳内含国民生活方式的民事习惯。民法典对民事习惯的重塑既是一个时间过程,又是在特定的空间展开的。民法典的有效性必须接受基层社会的实效性检验。民国永佃权立法枉顾歙县"一田两主"习惯,扰乱了主佃双方附着在习惯上的利益平衡,由习惯上侧重小买主的地权利益转变为法典上保护大买主的权益,引发小买主的群情反对。歙县法院严格适用法典,反而在小买主眼中成为一个纵容大买主作恶的司法机构。以完全支配为内容的所有权建构起来的物权体系,因剥夺了小买主的地权利益,与当时国民党"耕者有其田"的国策相违背。民法典编纂应保护和平衡附着在习惯上的权益,避免法典对生活的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民法典 一田两主 永佃权 民事习惯 歙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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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侵权责任实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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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劲松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39-45,共7页
分析2018年全国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受害人的116起教育机构侵权案件发现,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判决占93%。样本案例反映出法院采用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与法律规定不尽相符,对教育管理职责的认定宽泛,要求教育机构及时发现伤... 分析2018年全国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受害人的116起教育机构侵权案件发现,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判决占93%。样本案例反映出法院采用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与法律规定不尽相符,对教育管理职责的认定宽泛,要求教育机构及时发现伤害但不具有现实可行性,认可禁止跑闹的校规但此类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建议剥离意外事故,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专业教育工作者作为教育管理职责的判断标准,培育由受教育者自担部分责任的文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校园伤害 教育机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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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历程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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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宝 《现代法学》 2025年第1期41-61,F0002,共22页
从《民法通则》至《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解决《侵权责任法》适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第三个阶段主要是... 从《民法通则》至《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第二个阶段主要解决《侵权责任法》适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第三个阶段主要是配合《民法典》的正确实施。我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发展具有以下特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从规则创设到法律解释的转变;及时回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适应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准确发现和化解社会突出矛盾;解释水平显著提高,紧密围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作出具有指导价值的解释。但总体而言,也存在个别需要注意和完善的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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