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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之间: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行使的双重机制及其矫正
被引量:
8
1
作者
姚荣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6-47,共12页
在从"单位制"向"聘任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特殊地位受到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双重机制的影响与支配。国家管制机制的影响表现为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相对性与可收回性以及高校内部治理中行政权力...
在从"单位制"向"聘任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特殊地位受到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双重机制的影响与支配。国家管制机制的影响表现为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相对性与可收回性以及高校内部治理中行政权力的主导地位。高校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其所拥有的人事自主权较大程度上属于国家行政权的"延伸"。政府通过强制性的政策规定,将绩效工资、岗位管理等事项纳入其管制范畴。与此同时,受"双一流"政策与"放管服"新政的促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日趋频繁,以绩效竞争为导向的市场调节机制被广泛应用。受政府主导型市场化体制的影响,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职业安全面临危机。在取消编制管理的背景下,传统上以"编制"为核心的"身份管理"体制逐渐转变为"终身制"的重建与"政策特区"的开辟。"非升即走"制度的引入,明确了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合同关系,加剧了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的职业风险。随着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与教师评聘与绩效考核相关的法律争议持续增多。从长远而言,应破除将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视为纯粹民事权利抑或国家行政权的误区。通过特殊的适用公法与私法规范,促进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行使,在自治与法治之间实现有机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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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
双重机制
国家管制
市场调节
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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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自治与法治之间: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
6
2
作者
姚荣
《教育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75,共11页
作为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关键议题,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在两大法系表现出不同的规制特征与逻辑。在大陆法系,高校教师人事自治往往被界定为“教授会自治”,并受到公法的规制。但是,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大学“教授会自治”...
作为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关键议题,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在两大法系表现出不同的规制特征与逻辑。在大陆法系,高校教师人事自治往往被界定为“教授会自治”,并受到公法的规制。但是,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大学“教授会自治”的传统正在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司法谦抑立场逐渐被放弃。法院在强调高校人事自治权行使中学术自治传统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自治权的程序性规制,并发展出诸多新的司法审查方法。此外,立法对教师聘用与解聘的法律规定也趋于完善,法律的明确性增强。在英美法系,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被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在英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行使受到普通法原则和成文法的共同约束。其中,高校解聘教师必须具备“正当理由”,且雇主有责任证明解雇在法案规定范围内是公平的。否则,将可能被判定为不公或不当解雇。两大法系的经验表明,高校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必须在自治与法治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实现高校自治与教师权利、绩效竞争与职业安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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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
聘用与解聘
合同关系
公法规制
普通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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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之间: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行使的双重机制及其矫正
被引量:
8
1
作者
姚荣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6-47,共12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教育学重大课题"‘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学科调整与建设研究"[VIA170003]
文摘
在从"单位制"向"聘任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特殊地位受到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双重机制的影响与支配。国家管制机制的影响表现为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相对性与可收回性以及高校内部治理中行政权力的主导地位。高校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其所拥有的人事自主权较大程度上属于国家行政权的"延伸"。政府通过强制性的政策规定,将绩效工资、岗位管理等事项纳入其管制范畴。与此同时,受"双一流"政策与"放管服"新政的促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日趋频繁,以绩效竞争为导向的市场调节机制被广泛应用。受政府主导型市场化体制的影响,高校教师的学术自由与职业安全面临危机。在取消编制管理的背景下,传统上以"编制"为核心的"身份管理"体制逐渐转变为"终身制"的重建与"政策特区"的开辟。"非升即走"制度的引入,明确了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合同关系,加剧了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的职业风险。随着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与教师评聘与绩效考核相关的法律争议持续增多。从长远而言,应破除将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视为纯粹民事权利抑或国家行政权的误区。通过特殊的适用公法与私法规范,促进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行使,在自治与法治之间实现有机整合。
关键词
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
双重机制
国家管制
市场调节
职业安全
Keywords
the personnel autonomy of college teachers
dual mechanism
state control
market regulation
occupational safety
分类号
G647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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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自治与法治之间: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
6
2
作者
姚荣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出处
《教育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75,共11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教育学重大课题“‘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学科调整与建设研究”(课题批准号:VIA170003)研究成果
文摘
作为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关键议题,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在两大法系表现出不同的规制特征与逻辑。在大陆法系,高校教师人事自治往往被界定为“教授会自治”,并受到公法的规制。但是,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大学“教授会自治”的传统正在受到冲击。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司法谦抑立场逐渐被放弃。法院在强调高校人事自治权行使中学术自治传统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自治权的程序性规制,并发展出诸多新的司法审查方法。此外,立法对教师聘用与解聘的法律规定也趋于完善,法律的明确性增强。在英美法系,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被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在英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行使受到普通法原则和成文法的共同约束。其中,高校解聘教师必须具备“正当理由”,且雇主有责任证明解雇在法案规定范围内是公平的。否则,将可能被判定为不公或不当解雇。两大法系的经验表明,高校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必须在自治与法治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实现高校自治与教师权利、绩效竞争与职业安全的平衡。
关键词
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
聘用与解聘
合同关系
公法规制
普通法规制
Keywords
autonomy of university teachers’ personnel affairs
employment and dismissal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public legal regulation
common law regulations
分类号
G64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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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国家管制与市场调节之间:我国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行使的双重机制及其矫正
姚荣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8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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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自治与法治之间:高校教师人事自主权的法律规制研究
姚荣
《教育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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