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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收治:作为一个伦理问题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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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林英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69-73,共5页
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非自愿收治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它体现了公共利益和个体权利、医学模式和公民自由、家长主义和个体自主等不同价值间的矛盾和冲突。本文从伦理学的角度,结合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历史和现状,对非自愿收治的合理性、... 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非自愿收治是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它体现了公共利益和个体权利、医学模式和公民自由、家长主义和个体自主等不同价值间的矛盾和冲突。本文从伦理学的角度,结合我国精神卫生立法的历史和现状,对非自愿收治的合理性、非自愿收治的标准与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论证。惟有建立以患者权利为导向的精神卫生体系,才能真正保障患者和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避免精神病学非自愿收治的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自愿收治 反精神病学运动 标准 程序 患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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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收治标准与密尔伤害原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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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瑞爽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81-85,共5页
按照密尔伤害原则,如果一个成年人的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危险,则属于其隐私,是其个人自由,无论道德还是法律均无权对此进行干涉。而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存在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的危险或行为的,国家立法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收... 按照密尔伤害原则,如果一个成年人的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危险,则属于其隐私,是其个人自由,无论道德还是法律均无权对此进行干涉。而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存在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的危险或行为的,国家立法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收治,并不与密尔的伤害原则冲突,不但不属于社会、国家对于私人生活的干涉,反而是为了患者的最大利益,其中包括生命健康权益、自由的权益,这种情况与密尔制定伤害原则以保护个人自由的初衷相一致,是对密尔原则的补充和丰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障碍患者 非自愿收治 危险标准 密尔伤害原则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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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收治制度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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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博 孙艺玮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6期52-57,共6页
广东九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送诊、留院诊断、住院治疗和出院等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收治制度中授予监护人相当大的决策权。相较之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更强调公权力部门的职能与程序保障。... 广东九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送诊、留院诊断、住院治疗和出院等精神障碍患者民事收治制度中授予监护人相当大的决策权。相较之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更强调公权力部门的职能与程序保障。对三地在民事收治问题上的法律规则进行研究,比较不同规则体系在具体收治环节上规定的异同,有助于更好地协调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法律的一体化;同时,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精神卫生法律制度需要参考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面对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制度所提出的新要求下所进行的法律改革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 精神卫生法 非自愿收治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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