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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的理论基础与法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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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闳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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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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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湘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8-68,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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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辽宁大学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劳动合同法适用问题的制度经济学思考”(2012LDQN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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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明确了集体协商的内容与程序,为平台劳动者提供合法权益保障渠道。针对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的主体多元化、内容广泛化及效力分层特点,进一步扩展了平等协商原则、多元主体理论和算法治理理论。建议未来修订劳动法与反垄断法时,应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地位及集体协商权适用范围,并借鉴国际经验设立反垄断豁免机制。通过数字工会创新组织形式,推动多方数字协作,强化数字化调解与透明管理,制定涵盖传统与新兴领域的协商清单,加强高风险行业和弱势群体保护,并通过动态调整增强适应性。同时,构建法定、约定和补充性效力的分层体系,结合差异化程序设计,提升协商成果的公平性与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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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工会
集体协议
社会协商
集体协商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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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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