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1
- 1
-
-
作者
高海
-
机构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97-107,共11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所有制法律实现机制研究”(22&ZD202)。
-
文摘
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供给严重不足,学者观点又存在较大分歧。在“房地一体”登记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享有独立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应平等、补充适用《土地管理法》与《民法典》。界分村级组织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主体是村民委员会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尽量登记给村民委员会。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宜采取拨用而非划拨的方式,并经登记生效;其不能抵押,但可以在不降低公益效用的前提下,经政府机关批准和集体成员民主议定,采取转让、互换等方式处分。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因集体公益收回应当符合比例原则,因经营性转化应当明确转化的条件、程序、方式和收益分配。
-
关键词
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
民法典
-
Keywords
collective public welfare construction land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Land Management Law
Civil Code
-
分类号
D912.3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政治与经济属性平衡论
被引量:4
- 2
-
-
作者
徐文
-
机构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81-88,共8页
-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4SFB50030)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项目(SC14C043)
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13JZD007)
-
文摘
研究目的:确定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的外延内涵并对其利用方式进行研究。研究方法:通过确立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区分标准,并对三者作对比分析,辨析公益性用地的基本属性。研究结果:(1)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与其他用地的共同属性在于其经济属性,其经济属性虽在降低农业活动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满足村民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有巨大发挥空间,却因其名称中所包含的"公益性"而产生了市场化要素不得进入的假象,从而处于未开发的状态;(2)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与其他用地的不同属性在于其政治属性,其政治属性在服务土地征收上已得到彰显,却因征收条件的宽泛和征收补偿的缺位而可能沦为纯粹满足征地需求的资源库。研究结论:对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的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的开发与利用不可偏废其一,前者的开发与利用需进一步约束,后者的开发与利用需大胆放开。
-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属性平衡
评论
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
-
Keywords
land law
the balance of natures
comment
public-use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301.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