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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预通知对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静脉溶栓治疗院内延误的影响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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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镪 宋海庆 +3 位作者 吉训明 雷燕妮 尹正 马青峰 《中国脑血管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82-186,共5页
目的探讨急救系统应用移动电话预通知措施对缺血性卒中急性期静脉溶栓治疗院内时间延误的影响。方法回顾性连续纳入2015年8月至12月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接受静脉溶栓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患者96例,依据有无采用院前预通知措施分为有预通知... 目的探讨急救系统应用移动电话预通知措施对缺血性卒中急性期静脉溶栓治疗院内时间延误的影响。方法回顾性连续纳入2015年8月至12月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接受静脉溶栓治疗的缺血性卒中患者96例,依据有无采用院前预通知措施分为有预通知组(18例)和无预通知组(78例)。以入院至治疗中位数时间及入院至治疗时间≤60 min(入院至治疗时间达标率)的比例为主要终点指标;以入院至评估时间、入院至获得影像结果时间、入院至获得实验室结果时间、静脉溶栓决策时间、发病至治疗中位数时间以及发病至治疗时间≤180 min的比例为次要指标。比较两组各变量及时段的差异。结果有预通知组冠心病发生率、基线NIHSS评分水平、溶栓前紧急降压治疗比例明显高于无预通知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33.3%(6/18)比10.3%(8/78),9(4,17)分比4(3,9)分,27.8%(5/18)比7.7%(6/78),均P<0.05];其余基线资料的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有预通知组入院至治疗时间、发病至治疗时间、入院至评估时间明显低于无预通知组,入院至治疗时间达标(入院至治疗时间≤60 min)比例高于无预通知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45(33,49)min比51(40,60)min,134(110,165)min比167(127,215)min,1(1,4)min比8(4,12)min,100%(18/18)比75.6%(59/78),均P<0.05];两组发病至入院时间、入院至影像结果获得时间、入院至实验室结果获得时间、静脉溶栓决策时间及发病至治疗时间≤180 min比例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急救系统的院前预通知方案可以缩短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溶栓院内时间延误,提高入院至治疗时间达标(≤60 min)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卒中 血栓溶解疗法 时间因素 急性缺血性卒中 预通知 院内时间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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