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美国144规则对我国存量股转让监管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9
- 1
-
-
作者
唐应茂
-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65-71,78,共8页
-
文摘
1972年,美国证监会颁布了144规则,对存量股转让进行规制。144规则将老股定性为"限制性证券",以区别于自由流通股票,强调可以通过注册程序将"限制性证券"转换为自由流通股票。在此基础上,144规则采用"关联方"概念,区分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为两类股东都提供了注册以外的公开售股渠道,但针对不同股东规定了宽严程度不同的售股条件。144规则体现出来的强化监管权威、疏堵结合和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于我国存量股转让规制的顶层设计有重要借鉴意义。
-
关键词
限制性证券转让
存量发行
美国144规则
美国证券发行制度
-
Keywords
transfer of restricted securities, stocked shares issuing,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U.S. securities issuance system
-
分类号
F837.121
[经济管理—金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