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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阻却违法性事由
被引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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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宇飞
《当代传播》
2003年第1期56-58,共3页
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从属于人格权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公权”(采访报道权)和“私权”(隐私权)的冲突。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如存在当事人为特殊权利主体、新闻报道的...
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从属于人格权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公权”(采访报道权)和“私权”(隐私权)的冲突。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如存在当事人为特殊权利主体、新闻报道的事实符合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当事人行使隐私公开权三种抗辩事由时,传媒可主张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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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阻却违法性事由
新闻传播
隐私权
抗辩
事由
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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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阻却违法性事由
被引量:
1
1
作者
冯宇飞
机构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出处
《当代传播》
2003年第1期56-58,共3页
文摘
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从属于人格权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公权”(采访报道权)和“私权”(隐私权)的冲突。一般来说,司法实践中如存在当事人为特殊权利主体、新闻报道的事实符合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当事人行使隐私公开权三种抗辩事由时,传媒可主张不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
阻却违法性事由
新闻传播
隐私权
抗辩
事由
新闻报道
分类号
G212 [文化科学—新闻学]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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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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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阻却违法性事由
冯宇飞
《当代传播》
200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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