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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银行立法的演进与嬗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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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婧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37-143,共7页
19世纪末,随着中国近代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银行法《大清银行则例》,开始运用法律手段调整银行关系、规范金融市场,标志着近代银行法的诞生。民国时期银行法不断发展、完善,1947年颁布的《银行法》代表了近代... 19世纪末,随着中国近代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银行法《大清银行则例》,开始运用法律手段调整银行关系、规范金融市场,标志着近代银行法的诞生。民国时期银行法不断发展、完善,1947年颁布的《银行法》代表了近代银行立法的最高水平。抗战后,以中央银行法为核心、由专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监管法构成的近代银行法体系基本确立,实现了形式上的现代化。近代中国银行法以法律移植为建制的手段,以政府推进为发展动力,总体呈现大陆法系私法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近代银行 中央银行立法 专门银行立法 银行监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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