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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理念下我国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参与分析——以兴业银行对赤道原则的参与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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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盛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173-181,共9页
金融机构"理性人"的逐利本性表明,社会责任这一外在义务需要与其商业动机相连接,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兴业银行在新发展理念及其渊源理念的指导下,主动加入和深度践行赤道原则之后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便很好... 金融机构"理性人"的逐利本性表明,社会责任这一外在义务需要与其商业动机相连接,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兴业银行在新发展理念及其渊源理念的指导下,主动加入和深度践行赤道原则之后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便很好地佐证了这一点。而其具体的实践行为和应当的优化路径,则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重要借鉴对象。我国金融机构应当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破除当前对该类国际规则"少数参与,多数观望"的状态,并按照"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要求不断优化对其的践行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发展理念 金融机构社会责任 赤道原则 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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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理念下中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的参与机制探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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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云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3-13,共11页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与落实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工作,将贯彻到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乃至影响到各个领域的法律制定或修改。在这种背景下,以新发展理念对我国基于传统理论下所构建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规范进行修...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与落实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工作,将贯彻到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乃至影响到各个领域的法律制定或修改。在这种背景下,以新发展理念对我国基于传统理论下所构建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规范进行修正和完善成为了必然,这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一种方式。其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立法参与机制的转变。具体的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的参与机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必须在参与主体、参与模式,以及参与内容上做出重大转变。同时,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可以勾画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参与机制的具体技术路线图。此外,依据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对立法参与机制的具体技术路线图的运作效果进行预估,并实现对参与机制安排的动态把握以及持续修正,对于保证立法参与机制的科学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发展理念 中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 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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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金融机构的免责机制——以“信赖利益”判断为核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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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改蓉 钱程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61-70,共10页
现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免责机制尚付阙如,金融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过于严苛。为平衡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应以是否存在信赖利益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免责机制的核心判断要素。如果投资者缺乏信赖利益,金融机构便不应... 现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免责机制尚付阙如,金融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过于严苛。为平衡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应以是否存在信赖利益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免责机制的核心判断要素。如果投资者缺乏信赖利益,金融机构便不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并以"信赖是否合理""投资决策是否基于信赖"作为判断是否存在信赖利益的主要考量因素。当投资者违反信息提供义务、具有专业性或自愿风险错配等情形出现时,其信赖利益应受到法律检视。为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当投资者违反信息提供义务时,应以金融机构履行核查义务为免责条件;在投资者具备专业性时,应以实际交易中投资者独立决策为免责前提;在投资者自愿风险错配时,应设置金融机构的警示义务和越级投资的门槛限制作为免责要求。基于证据规则的公平性,对于免责情形的举证责任应由金融机构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免责机制 信赖利益 责任边界 金融机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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