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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中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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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吉喜 郑达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0-29,共10页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合规制度体系中的程序出罪模式,是企业合规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涉重罪案件的企业尝试运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予以出罪,这既是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和企业犯罪特征的要求,也是推进诉源治理和中国企业参...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合规制度体系中的程序出罪模式,是企业合规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涉重罪案件的企业尝试运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予以出罪,这既是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和企业犯罪特征的要求,也是推进诉源治理和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重罪案件中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在我国仍存在若干程序性机制障碍和“双不起诉”的争议。应当在确立检察机关对于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主导责任的基础上,适时推动改革在立法层面的合法性支撑,建立合理的企业与自然人二元化归责体系,同时落实重罪案件企业合规改造中检察机关的监督审查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改革 重罪案件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 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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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三大实体法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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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0-99,F0003,共11页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平等原则,有放纵犯罪之嫌,并不可取。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否定企业因在事前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排除其具有单位犯罪意志。若企业已经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单位之下的自然人借助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在事后刑事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即使对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然人从宽处罚,也不宜由此赋予企业刑事合规义务。对于企业反悔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做好企业刑事合规的“后半篇文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单位犯罪 刑事合规不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刑事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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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制度探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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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鹏祥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67-70,共4页
重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尤其是死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价值冲突,重罪案件在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罪案件中不宜适用,在侵犯个人法益的非命案件中可以限制适用,在侵犯个... 重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刑事和解适用于重罪案件,尤其是死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价值冲突,重罪案件在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罪案件中不宜适用,在侵犯个人法益的非命案件中可以限制适用,在侵犯个人法益的命案中不适宜适用刑事和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刑事和解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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