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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大部制改革视野中的行政立法制度变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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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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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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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36-13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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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4CFX044)
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十二五规划课题(125A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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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政府职能整合为基点、以行政组织调整为载体的大部制改革,需要革除现行行政权力分散化、交叉化和部门化配置之诟病,需要正视行政权力配置的源头规范——包括行政立法。针对现行行政立法体制存在的弊端,通过变革行政立法权主体结构,严格控制行政立法权主体范围,建立行政立法起草回避制度、委托起草、招标起草制度,强化行政立法监督,改进行政立法表达技巧等途径,阻却"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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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部制
行政立法体制
行政权力部门化
部门权力利益化
部门利益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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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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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规范政府参与立法的边界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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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兰松
汪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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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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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40-14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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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地方立法的精细化研究"(17BFX1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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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立法体制下,政府是重要的立法参与主体。当前立法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政府由参与主体转变为主导力量,并将自身的利益偏好反映到立法当中,影响了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规范政府参与立法的边界,具有抑制部门利益法制化、促进立法公正、完善人大主导型立法体制等重要意义。政府需要在立法工作中转变思路,坚持精立多修的方针。建议从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的设置、法案起草中行政强制性的管理条款设置、关于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等方面规范政府参与立项和法律、法规起草的行为,并为政府及其部门参与立法设立必要的责任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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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参与立法
地方性法规
部门利益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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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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