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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韩非的道论体系——兼论其“法治”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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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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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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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06-117,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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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项目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法律保障机制研究”(23CLCJ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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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先秦诸子中,韩非建构的道论体系是先秦道论思想的最后一个高峰,也是整个先秦诸子道论的集大成之作。这套体系主要包括道之学、道之意、道之术三部分。其中,道之学是关于道的本体论。道之意是道存在的目的和意义,也是韩非建构道论体系的原因。通过体道,君主才能制定“因天命,持大体”之法,并在此基础上,将守道转化为守法,以建立“法治”秩序。道之术是道的具体应用,即“以法治国”。韩非道论体系最根本的特点就在于建构起了道法体系的思想范式,最大的成就是形成了中国古典法学的一种形态——道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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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韩非
道论体系
体道
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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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an Fei
Daoist theory system
embodying the Dao
observing the 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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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9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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