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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美国跨境电子取证与我国数据安全立法的冲突与对策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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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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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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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0-10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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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建构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21FFXB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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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跨境取证与他国主权的冲突,在数字时代聚焦为跨境电子取证与他国数据出境管制之间的冲突。在跨境电子取证当中,电子证据同时具有证据与数据双重特性;而对美国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美国既无视作为证据的数据背后的他国司法主权,也无视作为数据的电子证据背后的他国数字主权。鉴于当前国际社会已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司法机关直接向他国网络服务提供商取证,我国不宜固守司法协助渠道的唯一性。但在接受直接取证或特派员取证时应坚持本国主管机关的审批前置;同时以数据分级分类为基础区分设计各类电子证据出境审查标准。我国阻断法律未必能够直接适用于美国跨境电子取证,但仍可以用于阻断美国授权下对我国当事人的制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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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跨境电子取证
司法主权
数字主权
国际礼让
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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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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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多元化跨境电子取证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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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媛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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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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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48-58,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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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互联网金融犯罪风险防控研究”(2017WQNCX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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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当前立法规定了刑事司法协助和利用计算机技术单边取证两种跨境电子取证途径,但出于取证便利的考虑,实践中主要采用第二种途径,具体包括"网络在线提取""网络远程勘验"和"技术侦查措施"三种方式。然而,这一做法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跨境电子取证和远程电子取证,存在取证途径单一、突破了网络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界限、可能侵犯境外隐私权等困境,同时还面临境外"长臂管辖原则"的挑战。为长远计,有必要借鉴国际社会已初步形成的四种跨境电子取证模式,在坚持网络主权原则、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基础上,构建多元化跨境电子取证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电子数据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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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跨境电子取证
长臂管辖
网络主权
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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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oss-border electronic forensics
long arm jurisdiction
cyber sovereignty
diver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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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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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跨境电子数据提交令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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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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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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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59-169,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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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际法视阈下的电子数据跨境直接调取研究”(22BFX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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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司法互助协定模式下电子数据跨境调取的低效性,促使一些国家开始采用签发提交令的方式调取境外电子数据,而这一做法与存储地国可能主张的专属性执行管辖权存在冲突。签发跨境电子数据提交令本质上是行使域外执行管辖权的行为,一些国家通过将“域外”管辖“域内”化,或者将对电子数据控制者的立法管辖权扩及于对境外电子数据的执行管辖权,作为主张其提交令域外效力的理论依据。上述单边主义做法在实践中引发了阻断法令等反制措施,也有一些国家通过缔结条约的方式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彼此认可提交令的域外效力,此类机制在提交令的签发对象、执行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均可能对第三国产生效力外溢的影响。从美国、英国、比利时、巴西等国家的国内立法,以及《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欧洲提交令和欧洲保存令条例》等一些国际条约或国际组织立法的规定来看,“不再将数据存储地作为管辖权的决定性因素”的主张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国内法或条约中规定提交令域外效力的做法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对此,中国可以考虑对传统立场作适当调适以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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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子数据
提交令
跨境电子取证
域外效力
执行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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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production order
cross-border access to electronic evidence
extraterritorial effect
enforcement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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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8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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