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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释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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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明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48-50,共3页
需要是事物因其存在和发展而对某种东西的依赖性。需要是一切事物都具有的普遍属性。就是石头 ,也具有需要。因为石头的存在依赖于它与其内外环境的平衡 :石头的存在需要它与其内外环境的平衡。那么 ,是否可以说价值就是一事物对于另一... 需要是事物因其存在和发展而对某种东西的依赖性。需要是一切事物都具有的普遍属性。就是石头 ,也具有需要。因为石头的存在依赖于它与其内外环境的平衡 :石头的存在需要它与其内外环境的平衡。那么 ,是否可以说价值就是一事物对于另一事物的需要的效用 ?不可以。因为一事物对于另一事物的需要的效用并不都是价值 ;一事物只有对于“具有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的另一事物的需要的效用才是价值。而“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 ,也就是所谓的主体性 :主体是能够自主选择的活动者 ,是具有分辨好坏利害能力的活动者 ,是能够为了保持自己存在而趋利避害的活动者。所以 ,一事物只有对于主体的需要的效用 ,才是价值。相对主体的需要来说的那个对于主体需要具有效用的事物 ,也就是所谓的客体。因此 ,价值只能定义为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效用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体 主体性 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 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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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类存在物权利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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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明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9-14,共6页
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生物具有这种能力而非生物则不具有这种能力———是非人类存在物拥有权利的前提;而对人类有利,则是非人类存在物拥有权利的依据。因此,人类与非生物以及有害于人类的生物之间,不存在... 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和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生物具有这种能力而非生物则不具有这种能力———是非人类存在物拥有权利的前提;而对人类有利,则是非人类存在物拥有权利的依据。因此,人类与非生物以及有害于人类的生物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人类只有与有利于自己的生物之间,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非人类存在物的权利,就是它从人类那里应该且必须得到的利益,就是它从人类那里得到的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利益,说到底,也就是人类对于非人类存在物所负有的义务;非人类存在物的义务,就是它应该且必须给予人类的利益,就是它给予人类的应该受到法律保障的利益,说到底,也就是人类对于非人类存在物所享有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拥有利益的充分条件 拥有权利的充分条件 分辨好坏利害的评价能力 趋利避害的选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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