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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美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中关于连带责任的立场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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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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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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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79-18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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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美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责任问题的司法实践中,多个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常态。连带责任的存在有特定的公共政策理由,它能使政府及时收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费用。但是美国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在多个责任人之间不适用连带责任。就我国而言,由于没有专门的污染场地防治法律,对于多个责任人间造成场地污染后果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法理,需要依据责任人主观和行为联系程度来分析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污染场地责任的司法实践中已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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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级基金法
连带责任
公共政策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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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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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土壤污染损害诉讼中公司的责任边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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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孙哲
张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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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
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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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3期102-11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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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母公司和资产并购方的环境责任边界的确认,是未来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土壤污染治理问题,在美国也是一个重要议题,文章分析了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具体实践。对于污染土地的法律责任,《超级基金法》规定了宽泛的主体,但对于母公司和资产并购方的环境责任,《超级基金法》本身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解决上述问题,联邦上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法院适用法律依据和标准存在不一致。在适用法律上,有采用州法,也有采用联邦普通法;在适用标准上,对于母公司责任,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贝斯特福德案中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收购方的环境责任有采用简单连续规则,也有采用实质连续规则。这种不一致影响了法律的确定性,影响了《超级基金法》的实施效果。美国的实践可以对我国提供借鉴:平衡环境保护和鼓励商事交易的利益,明确企业环境责任的边界,提高法律的确定性,加强资产并购交易中的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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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级基金法
母公司责任
收购方责任
简单连续规则
实质连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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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ERCLA
corporation's liability
successor's liability
mere continuity doctrine
sub-stantial continuity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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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1.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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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美环境修复法律法规体系比较研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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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盘志凤
吴成宝
郑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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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工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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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境科学与技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7年第z1期89-9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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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简要介绍我国和美国环境法律体系,在环境修复立法方面进行了比较.发现我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足以解决我国在环境修复过程中的环境责任、环境修复资金分担及公众参与的有效性等实际问题.提出借鉴国内外环境修复理论和实践经验,论述构建我国环境修复法律法规体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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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法律体系
环境修复
生态利益中心伦理观
超级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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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197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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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制度的构建及其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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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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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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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7-12,3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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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始于1978年,在历经四十多年的发展后,其制度规定相对成熟。我国于2021年颁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有关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以《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案》和2017年《潜在责任人搜索手册》为例,分析美国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制度的沿革、主要内容,提出完善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制度基本思路:明确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主体;细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规则;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行为的行政监管;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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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土壤污染责任人
超级基金法
潜在责任人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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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ited States,Soil pollution responsible person
Super fund law
Potential responsible person
Construction land soil pol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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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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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我国棕色地块治理现状及未来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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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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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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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绿色科技》
2019年第20期119-1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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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各国关于棕色地块概念的界定为出发点,在阐述当前我国关于棕色地块治理现状的同时分析了美国在棕色地块治理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未来我国棕色地块治理的方向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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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棕色地块
超级基金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
公众参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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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53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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