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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保留死刑——兼论对走私个罪死刑存废的立法策略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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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晖 《上海海关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12-21,共10页
现阶段从走私罪的现状、走私罪的本质和危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死刑的废除是不妥当的,走私个罪与个罪、刑与刑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应全面启动对走私罪的立法修正,重塑走私... 现阶段从走私罪的现状、走私罪的本质和危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死刑的废除是不妥当的,走私个罪与个罪、刑与刑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应全面启动对走私罪的立法修正,重塑走私罪的立法类型和罪刑结构。建议分别设立走私应税货物物品罪、走私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罪和走私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和走私毒品应保留死刑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死刑 走私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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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证统计分析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罪刑均衡的若干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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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晖 陈菊 贾亮亭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5年第5期90-110,124,共22页
从北大法意数据库选取了2005年至2014年10年间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决书195份,被告人合计452名作为统计样本,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判决书样本、量刑情节和宣告刑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总体上我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判决基本达... 从北大法意数据库选取了2005年至2014年10年间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决书195份,被告人合计452名作为统计样本,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判决书样本、量刑情节和宣告刑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得出总体上我国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判决基本达到了均衡的结论。但也存在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为罪后酌定表现在量刑中优先于从犯、累犯、共同犯罪等法定情节,实践中是否认定共同犯罪、是否累犯、是否既遂未遂等对量刑影响不大,发达地区(华南地区)罚金数额低于中部(华中地区)和西部(西南地区)等。除此之外,在个案判决中还存在因为刑罚结构不合理、量刑情节竞合时没有统一规范导致的不均衡,单位犯罪和自然犯罪之间、不同法院之间存在量刑不均衡现象等。进而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刑罚体系、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同等处罚、量刑规范化改革以及发挥判例指导作用等解决司法实践中量刑失衡问题等有关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刑均衡 统计分析 SP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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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构建走私犯罪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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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坚 《上海海关学院学报》 2012年第6期37-38,51,共3页
近期媒体关注的李晓航走私普通货物案引发社会公众热议,争议的焦点是对李晓航多次携带境外免税商品入境不申报且之后在网上销售这些免税商品的行为,应如何评价,如果认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又应如何合理量刑。该案成为新闻热点,
关键词 量刑标准 走私 走私普通货物罪 免税商品 社会公众 网上销售 晓航 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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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套代购”的刑法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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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佳男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4年第5期56-72,共17页
离岛免税“套代购”是以“离岛免税购物资格与额度”为中心的新型走私样态,在罪行构造上,可拆解为“套购”与“销售”两大环节。就行为定性而言,套购环节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条文均指该法条文)第153条的走私普通货物罪,而... 离岛免税“套代购”是以“离岛免税购物资格与额度”为中心的新型走私样态,在罪行构造上,可拆解为“套购”与“销售”两大环节。就行为定性而言,套购环节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条文均指该法条文)第153条的走私普通货物罪,而非无罪;销售环节另构成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而非第154条的走私普通货物罪,第191条的洗钱罪,抑或第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且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具有截堵漏洞的功能。两罪既不符合牵连犯的构造,也不符合“共罚的事后行为”的构造,不应评价为一罪,而应数罪并罚。就既遂标准而言,套购环节构成的第153条的走私普通货物罪是以“偷逃应缴税额”为结果要素的结果犯,既遂标准为“购买行为完成”时,而非“在海关监管现场被查获”时,抑或“申报行为实施完毕”时;销售环节构成的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为行为犯,既遂标准为“非法经营行为完成”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岛免税 套代购 走私 走私普通货物罪 非法经营 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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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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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道》 2012年第6期11-11,共1页
5月18日上午,赖昌星走私行贿案在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二千万元。两罪并罚,行无期徒刑,剥夺... 5月18日上午,赖昌星走私行贿案在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二千万元。两罪并罚,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走私普通货物罪 中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反腐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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