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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案范围——兼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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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瑞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4期46-49,共4页
从规则层面来看,2009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从正反两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案范围特定化,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法可依。但是,结合实践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与... 从规则层面来看,2009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从正反两方面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受案范围特定化,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法可依。但是,结合实践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与农民权益保障需求之间尚存在一定差距。从应然角度而言,应根据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的不同类型将特定类型的农地征收补偿纠纷纳入仲裁的受案范围。同时,应当将村民资格纠纷作为一类独立的受案案由加以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仲裁 受案范围 农地征收补偿纠纷 村民资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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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路径方式与治理效应——基于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验区的案例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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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博阳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593-601,共9页
集体成员资格是获取成员权利的前提条件,也是集体资产改革的首要环节与关键命题。由于标准尚存模糊、过程争议频发,探讨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最优模式对于当下集体资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集体成员资格界定既需考量标准的排他性维度,也应... 集体成员资格是获取成员权利的前提条件,也是集体资产改革的首要环节与关键命题。由于标准尚存模糊、过程争议频发,探讨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最优模式对于当下集体资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集体成员资格界定既需考量标准的排他性维度,也应关注过程的自治性维度。因二者的组合顺序以及强弱程度不同,将形成“封闭-自治”“开放-自治”“开放-他治”“封闭-共治”4种模式,4种模式在成员资格纠纷发生频率与治理路径上都存在差异,并深刻影响乡村治理的总体格局。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而言,成员资格界定工作既需把握好资格本身的排他程度,也应均衡行政与自治的力量作用,适当、适时健全自治载体与提升治理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成员资格 资格界定 资格纠纷 乡村治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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