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侵权归责的基础定位
1
作者 王艳芳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75-92,共18页
在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侵权归责以“避风港”规则为基本抓手,以保护著作权与适当定位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为总基调,以兼顾著作权产业与互联网产业协同发展为基本目标。治理网络著作权侵权以“通知—删除”规则为主要路径,并辅之以网络... 在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侵权归责以“避风港”规则为基本抓手,以保护著作权与适当定位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为总基调,以兼顾著作权产业与互联网产业协同发展为基本目标。治理网络著作权侵权以“通知—删除”规则为主要路径,并辅之以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理由知道)的间接侵权归责规则。巨型互联网平台的兴起以及人工智能、算法、过滤等技术的发展,对现行网络著作权侵权归责模式提出新挑战,但不足以构成颠覆性力量。裁判者受既有制度设计的约束,应当敬畏立法边界和抑制轻率的创新冲动,对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归责需要谨守中立理念,重点依靠“通知—删除”(通知—采取必要措施)的基本机制,准确把握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定位,防止通过降低侵权归责标准、附加积极义务等方式,变相加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而破坏著作权制度的利益平衡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著作权 侵权归责 利益平衡 法律中立 行为中立 责任中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