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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财务治理研究——特性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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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宗萍
邹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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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重庆教育学院经济贸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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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生态经济》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0-74,9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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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JY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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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限合伙制能够适应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特殊的财务治理是重要原因。财务控制权方面,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但不干预决策;普通合伙人掌握财务控制权但承担无限责任,这样可以实现权责的匹配并提高风险资本的效率。有限合伙人享有对普通合伙人的财务监督权。由于不参与决策和出资比例较高,有限合伙人行使财务监督权更加独立、高效和强有力。普通合伙人能够享有比其出资比例更高的财务收益分配权,这是由普通合伙人掌握的财务控制权决定的。在我国,有限合伙制将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形式。但由于有限合伙人企业治理思维没有转变,普通合伙人不成熟,订立的合伙契约不完善等原因,我国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的财务治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角色模糊导致财务监督权取代财务控制权;财务收益分配权配置不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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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财务控制权
财务监督权
财务收益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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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mited partnership
venture capital
financial control power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income distributio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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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15.5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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