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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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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龙潜 《文史哲》 1982年第2期60-68,共9页
在明代,广东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之一。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若从贸易的方式看,可以分为市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明人王圻说:“贡舶与市舶一事也。……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乃贸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 在明代,广东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地区之一。明代广东的对外贸易,若从贸易的方式看,可以分为市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明人王圻说:“贡舶与市舶一事也。……贡舶者王法之所许,市舶之所司,乃贸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许,市舶之所不经,乃贸易之私也。”①这种解释,在严格执行海禁时期,从法的观点来划分,分为合法贸易,即贡舶贸易,非法贸易,即商舶贸易,是对的。但隆庆以后,海禁松弛,允许海商出洋贸易,商舶贸易不再是非法而是合法的了。因此,本文所说的贡舶贸易,以王圻所说为据,商舶贸易则包括海商的合法非法贸易在内,并不拘泥于海商的非法贸易的叙述。今为便于叙述起见,先从贡舶贸易谈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贡舶贸易 市舶司 明政府 海商 牙行 商品经济 海外贸易 朝贡贸易 嘉靖 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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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州对外贸易试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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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庆新 《广东社会科学》 1988年第1期108-117,共10页
明代广州对外贸易,可分为贡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形式.按照明人王圻在《续文献通考》一书中的说法,贡舶贸易,“为王法所许,司于市舶,贸易之公也”,亦即合法的官方贸易;它确立于洪武间,永乐、宣德间臻于鼎盛,但正德之后就趋于衰微.商舶贸... 明代广州对外贸易,可分为贡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形式.按照明人王圻在《续文献通考》一书中的说法,贡舶贸易,“为王法所许,司于市舶,贸易之公也”,亦即合法的官方贸易;它确立于洪武间,永乐、宣德间臻于鼎盛,但正德之后就趋于衰微.商舶贸易,“为王法所不许,不司于市舶,贸易之私也”,亦即私人贸易;在隆庆改元之前,这种贸易形式是非法的,受到明廷的禁止,但在此之后,开放海禁,这种贸易勃兴而居广州对外贸易的主导地位.因此,我们可以隆庆改元为界标,把明代广州对外贸易分为前后二个时期:前期:洪武至隆庆改元,为贡舶贸易时期.后期:隆庆改元后至明终,为商舶贸易时期.本文要探讨的,就是这二大时期广州对外贸易两种形式的发展、内容、影响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外贸易 贡舶贸易 广州 私人贸易 文献通考 贸易形式 于洪武 王法 界标 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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