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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来源可追溯义务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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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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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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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61-169,I0004,I000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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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话语体系下算法的法律规制研究”(19XFX001)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权属设置路径研究”(2024FS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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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赋能AIGC新业态发展的同时,面临着AIGC可版权性认定与版权侵权责任归结的制度适用难题。我国司法试图以“提示工程”和合理注意义务的解释性适用来破解以上困境,却因“法教义学”的理论局限而引起学理争议。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制度标准缺少AIGC技术逻辑下的适度延伸。以“人机合作”理念为基础,构造AIGC语料来源的可追溯义务,能够发挥制度标准延伸及制度衔接中的法律效用,搭建人类贡献与独创性标准之间的对接渠道,同时完成AIGC产业链条中的侵权语料来源追溯,最终破解AIGC新业态在版权保护项下面临的无序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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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AIGC平台
语料来源可追溯
人机合作
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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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IGC platform
traceability of corpus sources
human-machine collaboration
institutional alig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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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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