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6篇文章
< 1 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计税工资制度下企业工资支出的纳税调整
1
作者 刘承智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28-29,共2页
关键词 《企业所得前扣除办法》 计税工资标准 工资支出 工资制度 调整 权责发生制原则 配比原则 相关性原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6]137号文件: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2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74-74,共1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精神,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务总局 企业所得 工资政策 计税工资 前扣除政策 文件 定额标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
3
《财会月刊》 1996年第8期50-50,共1页
根据近年物价上涨水平和全国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并与现行工效挂钩政策相衔接,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94〉009号)第五条第三款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550元。具体扣除... 根据近年物价上涨水平和全国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并与现行工效挂钩政策相衔接,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94〉009号)第五条第三款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55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地区(省级)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税工资 扣除限额 企业所得 政策问题 工效挂钩 市人民政府 扣除标准 最高限额 财政部 国家务总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4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I0060-I0061,共2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凋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为保证该项政策从今年下半年起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凋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精神,现就具体实施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 工资政策 计税工资 前扣除政策 国家务总局 定额标准 工资支出 国务院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
5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7年第1期56-56,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近年物价上涨水平和全国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并与现行工效挂钩政策相衔接,决定将财政部、国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近年物价上涨水平和全国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并与现行工效挂钩政策相衔接,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94]009号)第5条第3款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550元。具体扣除标准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不同行业情况,在上述限额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地区(省级)确需高于该限额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 本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税工资 扣除限额 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 划单列 企业所得 政策问题 财政监察 工效挂钩 市人民政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规定
6
《财会月刊(合订本)》 2000年第2期C008-C008,共1页
关键词 计税工资 扣除限额 中国 前列支 调整 收收入 企业管理 劳动关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工会经费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
7
《财会月刊》 1994年第8期30-30,共1页
1994年3月26日,全总财务部以(工财字)[1994]9号文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工会经费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的通知》。通知说,据一些省市工会反映,《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的... 1994年3月26日,全总财务部以(工财字)[1994]9号文发出《关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工会经费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拨交的通知》。通知说,据一些省市工会反映,《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扣除”。同条第二款又规定,“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于上述规定,与《工会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 职工工资总额 工会经费 暂行条例 计税工资 《工会法》 财政部 具体标准 市人民政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谈超计税标准工资的纳税调整
8
作者 刘承智 《财会月刊》 1999年第2期47-47,共1页
关键词 标准 工资费用 调整金额 计税工资标准 分配对象 所得 职工福利 应付福利费 收调整项目 工会经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工资计税设置方法的完善——基于金蝶KIS标准版财务软件
9
作者 吴茵富 孙荣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7期63-64,共2页
文章将运用金蝶KIS标准版财务软件对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设置方法进行归纳、汇总和完善,使用该版软件的单位只要选择适合企业需要的工资项目、计税设置方法即可方便、准确地计算出代扣代缴的员工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关键词 金蝶KIS财务软件 工资 个人所得 设置方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0
作者 黄春林 《财会月刊》 1994年第9期30-30,共1页
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因此,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收益(利润)与按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收益(纳税所得),对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计算结果会产生差异。而会计收益是计算纳税... 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因此,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收益(利润)与按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收益(纳税所得),对同一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计算结果会产生差异。而会计收益是计算纳税所得的依据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交所得 处理 收益 所得 时间性差异 应付款法 影响 计税工资 期间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刍议我国建立所得税会计的必要性
11
作者 鲁浩夫 《财会月刊》 1994年第12期15-15,共1页
一、新的财会制度及新的企业所得税制的施行对建立所得税会计提出了紧迫的要求。 1.所得税会计建立的法律依据。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内的两个不同分支,它们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因此,企业在同一时期内的所得按会计与税收处理往往是不... 一、新的财会制度及新的企业所得税制的施行对建立所得税会计提出了紧迫的要求。 1.所得税会计建立的法律依据。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内的两个不同分支,它们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因此,企业在同一时期内的所得按会计与税收处理往往是不一致的。新的所得税制规定: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根据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因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得 所得 处理 收所得 财务会制度 投资收益 永久性差异 准则 计税工资 核算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也谈企业所得税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2
作者 张清斌 《财会通讯(上)》 1995年第11期22-22,共1页
读了《新财会制度下企业所得税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载《财会通讯》1995年第5期),很受教益。但笔者尚觉意犹未尽,特作如下续貂之谈,以求使应注意的问题更加全面。
关键词 所得 所得 几个问题 企业所得 前弥补 计税工资 法定比率 视同销售 非金融机构 后弥补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如何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
13
作者 尹昌列 《财会月刊》 1995年第5期27-28,共2页
由于我国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差异,因而企业申报纳税时,不能直接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计税依据。但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确认、计量基本上是一致的,存在差异的毕竟是少数。因此,计算应纳税... 由于我国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差异,因而企业申报纳税时,不能直接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计税依据。但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确认、计量基本上是一致的,存在差异的毕竟是少数。因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必另外重新计算,完全可以以税前会计利润为基础,将其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公式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纳 所得额 前会利润 财务会制度 应纳所得 存在差异 扣除限额 成本费用 依据 计税工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合理工商登记 调整税收政策 促进营利性医院发展 被引量:1
14
作者 周朝毅 刘峰 《中国医院》 2003年第10期67-68,共2页
介绍浙江省温州市营利性(民营)医院在医院名称工商登记中出现的问题,即过重税(率)政策使营利性医院难以生存与发展。提出医院名称登记关系到医院信誉,降低税收(率)可以创造营利性医院平等公正发展空间,扶植营利性(民营)医院健康成长,有... 介绍浙江省温州市营利性(民营)医院在医院名称工商登记中出现的问题,即过重税(率)政策使营利性医院难以生存与发展。提出医院名称登记关系到医院信誉,降低税收(率)可以创造营利性医院平等公正发展空间,扶植营利性(民营)医院健康成长,有利我国医疗市场公平竞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利性医院 工商登记 收政策 营业 计税工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临时工工资支出与劳务性支出的界定
15
作者 马仁山 《会计之友》 1998年第6期41-41,共1页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劳务性支出与临时用工支出在税务处理上是不同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劳务性支出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而临时工的工资性支出要按实际用工时间计算全年平均人数并按计税工资有关规定扣除其工资性支出。鉴于这...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劳务性支出与临时用工支出在税务处理上是不同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劳务性支出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而临时工的工资性支出要按实际用工时间计算全年平均人数并按计税工资有关规定扣除其工资性支出。鉴于这种规定,企业首先应正确界定劳务性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资支出 临时工 工资性支出 企业所得 个人劳务 用工时间 计税工资 劳务报酬所得 务处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谈谈集体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帐务处理
16
作者 贺自强 《武汉财会》 1985年第8期12-13,共2页
集体企业每年度末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企业帐面利润总额和税务部门核实的计税利润总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相符的。但此时企业已经结算,决算报表已经报出。那么,是可应该按照计税利润额调整帐户?如果应凋整,又怎样进行帐务处理?现就这... 集体企业每年度末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企业帐面利润总额和税务部门核实的计税利润总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相符的。但此时企业已经结算,决算报表已经报出。那么,是可应该按照计税利润额调整帐户?如果应凋整,又怎样进行帐务处理?现就这两个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帐务处理 利润 利润总额 集体企业 决算报表 汇算 待摊费用 计税工资 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支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7
《财会月刊》 1994年第1期44-45,共2页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关键词 企业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得额 应纳 外商投资企业 计税工资 年度 国营企业调节 民族自治地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18
《财会月刊》 1994年第7期38-39,共2页
一、 关于其他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的征税问题 (一)对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对其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 一、 关于其他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的征税问题 (一)对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对其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二、关于联营企业征税问题 (一)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 联营企业 政策问题 征收所得 所得 应纳 所得额 生产经营所得 投资方 计税工资标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基数应有统一规定
19
作者 顾德发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2期49-49,共1页
近来,一些企业在计提职工福利费时,出现了一个是以“应付工资总额”为基数还是应以“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便从高选用计提基数。
关键词 职工福利 应付工资 工资总额 工效挂钩办法 提基数 新增效益 计税工资标准 工资基数 师事务所 国有企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若干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
《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6年第10期52-53,共2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今年以来,财政部驻部分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税局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税检查和所得税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今年以来,财政部驻部分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税局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财税检查和所得税征管工作中,遇到一些财税政策问题,并先后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请示.经研究,对1994年和1995年发生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 国家务总局 财政部 企业所得 有关所得 保险企业 农村信用合作社 财政监察 计税工资标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