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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解释的创新何以艰难——兼论我国规范法学研究的创新问题 被引量:10
1
作者 谢晖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81-88,共8页
本文在三个方面分析了规范解释的创新何以艰难的原因 ,即 :实在法 (规范法学的研究对象)自身的理性特征使得规范解释的创新是对理性的实在法的再创造 ,其创新之艰难可想而知 ;规范解释不可避免地和现实政治的关联使它的创新会受到来自... 本文在三个方面分析了规范解释的创新何以艰难的原因 ,即 :实在法 (规范法学的研究对象)自身的理性特征使得规范解释的创新是对理性的实在法的再创造 ,其创新之艰难可想而知 ;规范解释不可避免地和现实政治的关联使它的创新会受到来自政治的干扰乃至法学家自身“心魔”的影响 ;规范法学的强制实践品格也不太倡导过分浪漫化的创新。但规范法学的创新是必要的 ,这不论对法学的独立而言 ,还是对法治的保障而言都是如此。特别在我国 ,规范解释的创新尤为必要。在此基础上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解释 创新 理性 强制实践品格 规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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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法学对法律自创生理论的影响——从卢曼到图依布纳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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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健鹏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62-66,共5页
法律自创生理论是针对现代社会的高度复杂性而产生的,作为主流法学理论的规范法学对其有着基础性的重要影响:法律自创生理论的提出者卢曼将凯尔森的“纯粹法学”作为“法律的内在描述”;图依布纳则进一步将哈特的“新规范实证主义法学... 法律自创生理论是针对现代社会的高度复杂性而产生的,作为主流法学理论的规范法学对其有着基础性的重要影响:法律自创生理论的提出者卢曼将凯尔森的“纯粹法学”作为“法律的内在描述”;图依布纳则进一步将哈特的“新规范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整合,尤其在与卢曼有理论分歧之处,受哈特影响更甚。这种基础作用对于当下中国接受西方法律理论和法治建设也有所启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自创生理论 规范法学 卢曼 图依布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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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逻辑与事实之间--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规范法学和法社会学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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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弘祥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08年第8期60-65,71,共7页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一直是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讨论的热点问题,遗憾的是,讨论至今尚未形成公论。反对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观点秉承的是一种规范法学的思维路径,主张从消极的否定方面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限制性资...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一直是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讨论的热点问题,遗憾的是,讨论至今尚未形成公论。反对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观点秉承的是一种规范法学的思维路径,主张从消极的否定方面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限制性资格条件的观点运用的是法社会学的思维路径。为了维护法律体系的逻辑性和统一性以及法律权威,同时保证《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和社会目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明确一些限制性的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村委会选举 候选人 资格条件 规范法学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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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法学对中国法治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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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静姝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84-188,共5页
当代中国主流法治概念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制之外,更强调对道德价值的追求,对于"认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法治理想的实现埋下风险。本文对承担客观认知功能的规范法学进行研究,论证规范法学对因果性解释与规范性解释... 当代中国主流法治概念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制之外,更强调对道德价值的追求,对于"认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为法治理想的实现埋下风险。本文对承担客观认知功能的规范法学进行研究,论证规范法学对因果性解释与规范性解释的区分、对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区分、对规范性之生成的研究,以为当代中国法治理论的完善作出尝试性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法学 规范 归责律 客观意义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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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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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大元 林来梵 郑磊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34-143,共10页
方法多元化的现象已次第呈现于我国宪法学界,"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是于此背景中出现的两项方法风格.通过两者的对话,宪法学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可大致地展现为两个层面:围绕实定宪法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适度地保... 方法多元化的现象已次第呈现于我国宪法学界,"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是于此背景中出现的两项方法风格.通过两者的对话,宪法学方法论的智识结构可大致地展现为两个层面:围绕实定宪法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适度地保持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由此,虽然两项方法风格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各自的学术主张,但无论从理论结构还是内涵上,两项方法论诉求之间更多的体现出交叠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解释学 规范法学 宪法文本 宪法规范 价值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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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观及其规范刑法学展开 被引量:18
6
作者 魏东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7-120,共14页
人工智能犯罪的实质内涵是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其保护法益是作为公共安全的人工智能"算法安全"。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的规范刑法学研究应当采取贯通当下视角和将来视角的第三种视角,努力实现"算法安全犯罪"规范... 人工智能犯罪的实质内涵是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其保护法益是作为公共安全的人工智能"算法安全"。人工智能算法安全犯罪的规范刑法学研究应当采取贯通当下视角和将来视角的第三种视角,努力实现"算法安全犯罪"规范一体的立法论建构和解释论建构的融合,将人工智能犯罪的保护法益类型化、犯罪行为类型化、归责类型化研究作为重要学术使命,推动人工智能犯罪领域的刑法立法完善和规范刑法学理论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犯罪观 算法安全 规范法学 立法论 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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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学的规范性立场辩护——评《法学的观念与方法》
7
作者 吴纪树 《出版广角》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7期89-91,共3页
通常认为,现如今对诸如法学是什么等本原性法学命题已经没有必要做过多讨论,然而荷兰法学家斯密茨在新作《法学的观念与方法》中却对它们进行了重新反思。在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态度上,作者大力着墨为法学研究者拨开迷雾,并坚... 通常认为,现如今对诸如法学是什么等本原性法学命题已经没有必要做过多讨论,然而荷兰法学家斯密茨在新作《法学的观念与方法》中却对它们进行了重新反思。在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之争的态度上,作者大力着墨为法学研究者拨开迷雾,并坚定其法学的规范性立场。斯密茨对于法学研究的这种反思精神,为转型时期中国法学的研究与建构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 法学方法 规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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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学流派的逻辑起点及其局限 被引量:11
8
作者 张善根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76-81,共6页
比较西方三大经典法学流派,我们发现不同的法学流派都有自己的核心问题意识与逻辑起点。自然法学以价值为逻辑起点,规范法学以规范为逻辑起点,社科法学以社会事实为逻辑起点。这看似常识化的命题,既展示了不同法学流派的魅力所在,也隐... 比较西方三大经典法学流派,我们发现不同的法学流派都有自己的核心问题意识与逻辑起点。自然法学以价值为逻辑起点,规范法学以规范为逻辑起点,社科法学以社会事实为逻辑起点。这看似常识化的命题,既展示了不同法学流派的魅力所在,也隐含了这些流派的内在局限。在我国法学流派渐趋成型的当前,深入理解三大法学流派逻辑起点的两面性有助于在西方法学思潮研究中确立科学的研究态度,并以此为基础建构适合中国的法学流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学 规范法学 社科法学 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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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 被引量:5
9
作者 郑磊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27-135,共9页
方法多元化的景象已次第呈现于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于此背景中应运而生的规范宪法学,一方面主张适度地接近规范主义,但又不至于完全退到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有意识地保持着理论体系的开放性:作为实践面向的方法论,它重视学理解释... 方法多元化的景象已次第呈现于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于此背景中应运而生的规范宪法学,一方面主张适度地接近规范主义,但又不至于完全退到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有意识地保持着理论体系的开放性:作为实践面向的方法论,它重视学理解释与有权解释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围绕规范形成思想的基础上,强调着方法的多元性;作为价值导向的思维,即使对于规范外的价值与事实亦保持谨慎的开放性。宪法解释学是中国宪法学者强调的另一股强音,通过两者的比较可进一步突显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取向:两者在核心立场上更多的是具有交叠共识,微小的区别仅体现在价值立场上的开放性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法学 宪法解释学 规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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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研究范式的差异及其展开 被引量:2
10
作者 焦和平 李泽僖 《知识产权》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0期43-63,共21页
研究内容所指对象不同会导致研究范式的不同。现有研究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研究范式存在相互混用的情形。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虽有联系,但仍存在本质不同,由此决定了二者具有不同的研究范式。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法语境内呈现权利... 研究内容所指对象不同会导致研究范式的不同。现有研究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法的研究范式存在相互混用的情形。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虽有联系,但仍存在本质不同,由此决定了二者具有不同的研究范式。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法语境内呈现权利的形态,在知识产权法语境外呈现“物”的形态。“物”的形态使得知识产权具有可塑性,研究范式呈现多元化。权利的形态要求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回归法学研究范式,并严格区分知识产权的法学研究范式与知识产权法的研究范式。在明确知识产权法的私法属性基础上,应当从规范法学与社科法学研究范式出发,深化知识产权法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范式 规范法学 社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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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文本与宪法实践的价值统一——基于宪法学方法论意义思考 被引量:1
11
作者 秦强 解永照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38-141,共4页
在宪法学研究中,文本分析与事例研究是两种非常重要的方法。文本分析是文本宪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而事例研究是实践宪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宪法学研究应当将文本分析与事例研究结合起来,使宪法学成为宪法文本与宪法实践相结合的价值统... 在宪法学研究中,文本分析与事例研究是两种非常重要的方法。文本分析是文本宪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而事例研究是实践宪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宪法学研究应当将文本分析与事例研究结合起来,使宪法学成为宪法文本与宪法实践相结合的价值统一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 文本分析 事例研究 规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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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批判 被引量:4
12
作者 李瑜青 张建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63-73,308,共11页
司法对转型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研究司法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既有的关于司法的研究方法有四种,这些方法作为研究进路各有利弊。情境论主张整体、同情地分析研究对象,但缺乏价值上的超越意识;政法传统中的方法看到了司法背后的政治... 司法对转型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研究司法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既有的关于司法的研究方法有四种,这些方法作为研究进路各有利弊。情境论主张整体、同情地分析研究对象,但缺乏价值上的超越意识;政法传统中的方法看到了司法背后的政治因素,但忽略司法独立性的价值与实在法对司法的意义;规范法学主张在制定法建构的法秩序中来研究司法,对规则多元与实质正义取向传统的忽略,是其最大的不足之处;回应型司法研究认为司法需要与社会互动、回应社会需求,但与社会过多的互动可能会消解法律权威,导致司法主体性丧失。对这四种研究方法的分析、反思与批判,对司法研究的推进具有基础性的理论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研究 情境论 政法传统 规范法学 回应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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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研究 被引量:2
13
作者 谢晖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29-38,共10页
法律全球化的分析路径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压制的法律全球化,另一种是对话的法律全球化。寻求对话的全球化以及对话的法律全球化,是一个国家以结构者的身份参与全球秩序创造的重要方面,它必须通过法律和法理对话的方式得以体现。特别... 法律全球化的分析路径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压制的法律全球化,另一种是对话的法律全球化。寻求对话的全球化以及对话的法律全球化,是一个国家以结构者的身份参与全球秩序创造的重要方面,它必须通过法律和法理对话的方式得以体现。特别是一个大国对全球化的参与,更应是一个自主的、对话的过程。那么,参与法理之全球对话的基础是什么?当然是对话者的法理创造。在我国这样的法治后发达国家和社会结构、主体交往秩序具有明显独特性的国家,依凭什么进行法理创造?民间规范的挖掘和民间规范研究与规范法学研究的结盟,或许是实现法理创造的一条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全球化 法律的全球对话 民间规范 规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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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司法的“公正”与“秩序” 被引量:1
14
作者 张青 《东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6期132-141,共10页
从实用主义立场出发,规范法学所谓的"法治乱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法庭和法官的徇私枉法,而是由其固有的结构性条件决定的。而且乡村司法实践并非真如形式主义法治论所宣示的那样混乱、无序;相反,在貌似"混乱"的... 从实用主义立场出发,规范法学所谓的"法治乱象",并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法庭和法官的徇私枉法,而是由其固有的结构性条件决定的。而且乡村司法实践并非真如形式主义法治论所宣示的那样混乱、无序;相反,在貌似"混乱"的乡村司法背后隐藏着有序与正义的契机。但由于缺乏底线的程序规制,乡村司法的此种"公正"和"秩序"并非一种稳定和普遍的司法产品,而是因案件结构、法官个人因素等的差异而表现出一定的任意性和偶然性,因而是一种"个人化"的公正和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司法 “法治乱象” 个人化的公正 规范法学 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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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企业的信息公开主体资格 被引量:8
15
作者 张昊天 《交大法学》 2016年第2期108-127,共20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创设了"公共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针对"哪些企业具有信息公开义务;如何界定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资格"的问题,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论证:首先,立足规范视角,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创设了"公共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针对"哪些企业具有信息公开义务;如何界定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资格"的问题,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论证:首先,立足规范视角,对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梳理,引出内涵界定不明和外延概括不清的主体资格问题;其次,通过法官视角和学者视角,具体考察了相关裁判和学说的思路及其在逻辑论证上难以周延的不足;最后,透过域外视角,并再次回归规范视角,并借由"公用事业"推导出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具有行为的公益性、一定的垄断性、受行政规制性和受政策支持性这"四性",进而提出"两步走"的主体资格识别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公开 公共企业 公开主体 规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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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学:作为宪法方法论的学问 被引量:3
16
作者 范进学 杨阿妮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36-142,共7页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两种方法论,在实践面向、适用的场域、目的架构与本质上均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属于不同的方法论,宪法解释学属于宪法方法论,规范宪法学属于宪法学方法论。宪法解释学方法论具有独断性,而规范宪... 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两种方法论,在实践面向、适用的场域、目的架构与本质上均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属于不同的方法论,宪法解释学属于宪法方法论,规范宪法学属于宪法学方法论。宪法解释学方法论具有独断性,而规范宪法学方法论则必然具有开放性。或许一切问题的焦点皆在于两种方法论的对峙以及对问题实质的理解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解释学 规范法学 法学方法 宪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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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义学的新面相 被引量:12
17
作者 马荣春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43-57,共15页
刑法教义学应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紧密结合中予以定义,并显示出刑法教义学与刑法注释学的区别所在。刑法教义学的学科地位应从法教义学在法学中的地位予以把握,并可将其描述为"刑法学主流的主流"或"刑法学正宗的正宗&... 刑法教义学应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紧密结合中予以定义,并显示出刑法教义学与刑法注释学的区别所在。刑法教义学的学科地位应从法教义学在法学中的地位予以把握,并可将其描述为"刑法学主流的主流"或"刑法学正宗的正宗"或"刑法学中枢的中枢"。证立性应被视为刑法教义学的根本属性,且其以批评性为重要派生,而决定刑法教义学的证立性及其批判性是社会生活的正当诉求,其将赋予刑法规范命题以社会普遍可接受性,从而具有增进刑法司法公信力的实践意义。实践性等构成刑法教义学的具体特征,而规范命题的妥当性和刑法司法公信力的增进性,分别构成刑法教义学的理论目标和实践目标。在作出观念更新之后,刑法教义学才能够成为一门"活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教义学 规范法学 证立性 规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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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构:对结合犯概念的再思考
18
作者 陆诗忠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36-139,共4页
对结合犯概念的揭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不能脱离结合犯的初始意义,应反映结合犯的本质内涵和立法目的,不能脱离法律的实证规定,不能混淆规范刑法学与本体刑法学的界限,不能脱离犯罪成立的理论体系。所谓结合犯是指立法者基于特定立法... 对结合犯概念的揭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不能脱离结合犯的初始意义,应反映结合犯的本质内涵和立法目的,不能脱离法律的实证规定,不能混淆规范刑法学与本体刑法学的界限,不能脱离犯罪成立的理论体系。所谓结合犯是指立法者基于特定立法目的的考虑,将两个具有内在联系性的犯罪(构成要件)规定为独立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合犯 规范法学 犯罪成立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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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多种面孔与守护宪法的不同制度模式——凯尔森与施密特论战的主要问题意识及当代意义 被引量:4
19
作者 黎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7-105,共19页
凯尔森与施密特的论战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论战。对论战核心争点即对"谁应该成为宪法的守护者"之理解必须以理解双方的"宪法"概念为前提。两位宪法学家对"宪法是什么"这个宪法学元问题的立场不同直接影... 凯尔森与施密特的论战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学术论战。对论战核心争点即对"谁应该成为宪法的守护者"之理解必须以理解双方的"宪法"概念为前提。两位宪法学家对"宪法是什么"这个宪法学元问题的立场不同直接影响着他们对"谁应该成为宪法守护者"的回答。凯尔森从纯粹法的规范层级理论视角界定宪法的规范本质与合宪性问题的规范内涵,在此基础上论述建立专门宪法法院是实现合宪性保障的最科学的司法技术机制。施密特从政治宪法概念出发,将宪法界定为确保政治共同体生存自保的政治决断和体现人民统一意志的政治状态,并认为在议会散失国家统一意志形成功能的情况下,高度政治性的宪法争议只能交由人民直选的国家首脑行使才能确保宪法的正当性基础。凯尔森与施密特宪法思想在认识论与方法论意义上都包含了真理颗粒。但是,如果从现代宪法革命勘定的价值内核着眼,两者的宪法概念都排斥个人自由与天赋人权对于宪法的内在规定性与构成性意义,因而偏离了宪法最重要的价值基准。这是我国在借鉴他们宪法的理论时需审慎评估之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凯尔森 施密特 合宪性审查 宪法法院 规范法学 政治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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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主宪法教义学知识体系的建构
20
作者 刘义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50-58,共9页
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法学研究的基础议题。21世纪以来宪法学方法论的多元境况,成为中国宪法学走向成熟的基本标志。建构中国自主宪法教义学知识体系,应以规范主义立场的法解释学为方法论轴心,同时对经济学、政治学和... 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法学研究的基础议题。21世纪以来宪法学方法论的多元境况,成为中国宪法学走向成熟的基本标志。建构中国自主宪法教义学知识体系,应以规范主义立场的法解释学为方法论轴心,同时对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社科研究方法持开放态度,遵循历史、规范和实践的三重理论逻辑展开,具有中国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学术品格。中国自主宪法教义学知识体系的主体框架,主要包括宪法总论教义学、国家组织教义学、基本权利教义学和宪法保障教义学四个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主知识体系 法学方法论 规范法学 宪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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