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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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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殿美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196-200,共5页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我国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规定的·一种新罪名,它是当前我国犯罪现象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研究该罪的概念和特征,掌...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我国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规定的·一种新罪名,它是当前我国犯罪现象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研究该罪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它的构成要件,以及它与其他罪的区别,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正确贯彻中央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精神,对于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晚历史意义。对于本罪的研究,已引起法学界的注意,本人也想参与探讨,以求教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意图 犯罪现象 犯罪方法 教唆 被教唆犯 复杂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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