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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中“被害人处分必要说”之辨析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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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桂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48-57,共10页
被害人针对财产的交付或处分,并非敲诈勒索罪特有的外在特征。在持枪抢劫的场合,也存在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动作。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不以被害人处分为必要。被告人敲诈勒索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需要的只是敲诈勒索行为侵犯财产的风险,体现... 被害人针对财产的交付或处分,并非敲诈勒索罪特有的外在特征。在持枪抢劫的场合,也存在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动作。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不以被害人处分为必要。被告人敲诈勒索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需要的只是敲诈勒索行为侵犯财产的风险,体现在对方的财产损失之中即可。采用这一认识,在"小抢劫"和"敲诈勒索财产性利益"的案件中就可以更为顺畅地成立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之间,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而是基本法与补充法的关系,或者特别法与一般法的竞合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被害人处分 抢劫罪 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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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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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骆群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70-84,共15页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 敲诈勒索罪认定中的被害人因素分析,不仅是一个视角转换问题,而且是该罪的犯罪构成所决定的必然路径。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这一要素,因为只有具备恐惧的危险、无能、无助三个因素时,被害人受到的心理(或意志自由)强制(或压迫)最大,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法益支配权施加的影响最强,从而打破被害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的可能性最大。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被害人处分行为这一要素,通过被害人处分行为的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区分财产犯罪中作为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与毁弃型犯罪,处分行为也可以区分取得型犯罪中自外向内侵害的夺取型犯罪与自内向外侵害的交付型犯罪的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中,被害人责任对犯罪成立的影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判决书中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但书”作为法条形式依据予以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敲诈勒索罪 被害人恐惧心理 被害人处分行为 被害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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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诈骗:肯定立场、构成特征与实践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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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立庆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61-73,共13页
理论上存在三角诈骗否定论的主张,但其理由不成立:相应犯罪类型无法消解于间接正犯性质的盗窃或者两者间的诈骗之中,认为难以找到三角诈骗中要求处分行为人“处分权限与地位”之充分依据的见解,也不可靠。三角诈骗概念能够准确而直观地... 理论上存在三角诈骗否定论的主张,但其理由不成立:相应犯罪类型无法消解于间接正犯性质的盗窃或者两者间的诈骗之中,认为难以找到三角诈骗中要求处分行为人“处分权限与地位”之充分依据的见解,也不可靠。三角诈骗概念能够准确而直观地说明特定法益侵害的构造,值得肯定,且我国立法上也可找出肯定三角诈骗的实定法依据。主张被欺骗人与处分行为人并非同一人的场合也能成立三角诈骗,是将处分行为理解为纯粹的事实行为、将处分行为人理解为被害人、将财物转移本身理解为财产损害,会导致诈骗罪法益侵害的形骸化。主张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使他人遭受损失时也构成三角诈骗、表见代理型骗财案即属此种诈骗,在方法论、前提、核心要素理解等方面存在疑问。三角诈骗的构成特征可归结为“被骗者与处分人的同一”以及“处分人与被害人的分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角诈骗 诈骗罪的定型性 被骗者与处分人的同一 处分人与被害人的分离 诉讼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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